第121章 酸辣土豆丝

迷路的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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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大排档通常是夫妻档,妻子处理食材和招呼客人,丈夫负责上灶,苏曼扫了一眼后,随意的走到了其中一个小吃摊前,开口询问道:“大嫂,你这都有什么菜o”

    正掐着豆角的老板娘抬起头,嘴巴一努:“上面有的菜都能炒”

    苏曼眨了眨眼,再次问道:“那主食都有什么o”

    老板娘耸了下肩膀:“面条水饺。”

    苏曼问了一圈下来,和她预料的差不多,大部分摊子提供的主食都是面条水饺,相对于米饭,面食熟的快,吃起来也新鲜,米饭一蒸最少二十分钟,还得注意保温,一不小心就成了剩饭。

    苏曼又观察了一会,最后到了中间的一家摊子上,点了两道菜,一个番茄炒蛋,一个酸辣土豆丝。

    她注意到了,坐在这家摊子上的客人较多,可见手艺相对还不错,品尝一下,就可以大致估计出这一片小吃摊的水准。

    而番茄炒蛋和酸辣土豆丝一个考校火候,一个看的刀工。

    对于番茄炒蛋,蛋要嫩,番茄要炒出汁又不能把番茄肉炒丢。

    酸辣土豆丝则是把土豆丝切成牙签粗细,过水洗去上面的土豆粉,用大火快炒,放白醋和新鲜青椒,炒出来的土豆丝洁白如玉中间夹杂着翠绿的青椒丝,看着很是赏心悦,吃起来酸脆可口,在一般的小餐馆里,这一道菜常年保持在三块钱的低价上,堪称物美价廉。

    土豆丝只能靠手切,太细了容易软成一坨,太粗了会口感发面,粗细间十分考验刀工。

    很快,老板娘把两份莱端了上来,看卖相都还不错,苏曼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番茄炒蛋油有些大,蛋很嫩但是感觉不是很香,青椒土豆丝还好,就是火候稍微欠点。

    苏曼知道,那是因为再炒下去,土豆丝容易粘连,锅就会很难刷。

    总的来说,手艺尚可,食材一般,炒出来的菜也就马马虎虎。

    苏曼吃惯了珍馐美食,再吃这个有些适应不了,对于一些做重体力活的人来说,却很喜欢,因为油水重,容易吃饱肚子。

    苏曼心中有了数,看看时间不早,准备动身回到沈家,还没迈步,手机便响了起来,扫了一眼,苏曼立刻接通了通话,很自然的叫了一声哥,沈西城沉稳的声音传来:“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苏曼报了地点,走出了大栅栏,到了前门的步行一条街前,候了片刻功夫,沈西城就开着车子过来了。

    上了车,沈西城也没问她在大栅栏做什么,直接回了家。

    第二天,苏曼又请了一天假,跑到旧货市场,喜滋滋的买了辆三轮车回来,顺便采购齐全了炒锅和蒸锅。

    也是她运气好,恰好有一户人家要动迁,家里的两个煤炉准备处理,半卖半送的被苏曼拿了下来,苏曼欢天喜地的拉着一大车家物什回到了军区大院。

    结果在门口被拦下来了,幸好她住了两个月,已经混的脸熟,卫兵狐疑的打量一番,还是放她进去了,苏曼大固,也许到里面收售废品也不错。

    因为不是公众假期,沈家兄弟俩都不在家,苏曼把自己的破三轮车推到了门口,仔细的擦洗起来。

    这一点她很好的继承了苏杭的习惯——作为一个厨子,他的厨房一定要保持清洁满分。

    苏曼擦拭的差不多的时候,房门打开,打扫卫生的钟点工何阿姨走了出来,和善的看着苏曼问道:“小苏啊,要不要帮忙o”

    苏曼摇了摇头,笑着回应:“快完事了,阿姨您忙去吧!”

    苏曼也没解释过自己的身份,何阿姨一直当她是沈家贫穷的远房亲戚,过来打秋风的,苏曼也没有解释,反正虽不中亦是离事实不远了。

    何阿姨紧走两步,到了苏曼身前,语重心长的道:“小苏啊,你叫沈先生有空把冰箱里的鸡蛋丢了吧,都放了两个月了,早就臭了吧,哎,这大少爷就是不会过日子。”

    苏曼一怔,因为她每天都要做早餐,鸡蛋都是随时备着的,冰箱里的是她昨天刚买的。

    何阿姨仍然在絮絮叨叨,“沈先生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家里从来都不开火,几个月前突然叫我买了两斤鸡蛋放冰箱里——”

    电闪雷鸣间,苏曼猛地反应过来,那是她第一次在沈家做早餐,本来只买了吐司面包和牛奶,后来看到冰箱里有鸡蛋和火腿肠,想了想就弄了个简单的西式早餐,准备过后再把鸡蛋和火腿肠补上。

    上次沈东饿了,沈西城就给他下了方便面,火腿肠和方便面是绝配,沈家的冰箱里,原来应该只有火腿肠!

    鸡蛋是沈西城特意为她准备的!

    换句话说,就算她不是碰巧做了那么一顿早饭,沈西城也会寻机叫她做早饭的,为的不过是找个理由把房租退给她!

    苏曼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虽然已经逐渐习惯了沈西城的行事风格,可每次依然控制不住的被感动。

    怪不得后来那旬嫁人就嫁沈西城会流传那么广!

    沈西城这样的人,会给你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又套句古话,就是有容乃大!

    来到沈家后的点点滴滴在苏曼脑海中汇总——路上的饼于毯子和npb20块钱买到的沈东的二手全新手机,被理所当然退回来的房租,明明可以睡懒觉却还找了借口送她上班……

    苏曼的心不是铁打的,沈西城这般对她,她也不能再无动于衷的把自己当成是纯粹借住的陌生人,甚至于,她心里已经认可了这个便宜哥哥。

    苏曼下了决心,当天晚上,等沈西城回来,她便主动的迎了上去;“大哥,我有事情和你说。”

    她像是小學生递交作业一样,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包括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和最终的目的。

    沈西城听得很认真,俊美的脸如同刀锋一样一动不动,待苏曼说完,他眼皮垂下又抬起,“好,我晚上找个人接送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让人无比的安心,莫名的喜悦从心底涌起,仿佛早就知道会这样,苏曼有一种被认可的巨大成就感。

    沈西城站起身,“你等会。”

    苏曼乖巧的点了点头,片刻后,沈西城走下楼来,手里托了一摞衣服,放到了苏曼面前,苏曼一眼扫过,牛仔裤衬衣,休闲服,卫衣外套,款式各一,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全部都是男装了,还有几顶棒球帽。

    “这些是沈东的旧衣服,估计你穿着大小差不多,晚上出去的时候换上这些。”沈西城认真的嘱咐着。

    苏曼咬着唇狠狠的点了两下头,沈西城的神情柔和下来,伸出大手在她头上揉了两下,拍了拍。

    第二天一大早,刚过五点半,苏曼就骑着三轮车出去了,她得到最近的菜市场买鸡,超市卖的全都是处理好的鸡,也看不出好坏,想要品质优良的鸡,就得从活鸡里挑选。

    到了菜市场前,苏曼把三轮车往门口一锁,径直到了里面的摊点,这家市场有两家卖禽类的贩子,卖的鸡都差不多,有白色的速成鸡,也有家养的红毛鸡,还有散养的芦花鸡。

    公鸡肉紧,适合热炒,母鸡脂肪多,做汤更好。

    选鸡也有學问,首先看鸡冠,鸡冠鲜亮红润,鸡爪油亮富有光泽,羽翼丰满扇翅有力者上佳。

    苏曼一眼看中了一只昂首挺胸的芦花鸡,同时,芦花鸡也注意到了她,小眼睛机警的闪了闪,扑棱着身子,拼命的把高大的身体往同伴们中间挤去。

    苏曼好笑至极,伸手一指:“就要它了!”

    摊主夸奖着苏曼的好眼光,把躲到了笼子角里的芦花大公鸡捉了出来,苏曼凑过去,在鸡爪上摸了摸,在鸡爪上方摸到了一节突出的骨趾,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意味着这只芦花鸡至少饲养了十个月以上。

    而且骨趾短小,应该是刚过十个月不久,属于一年生的小公鸡,这时候的肉嫩且紧实,实在是炒菜的上佳之选。

    连毛称重,一只鸡花掉了苏曼五十大洋,接着摊主进行去毛处理。

    苏曼看着摊主动作麻利的把鸡丢进了脱毛机里,转眼功夫一只雪白的裸鸡就新鲜出炉了,不由感慨不已。

    她记得,以前家家都是买了活鸡回去自己杀,有时候养上两天,还会下出鸡蛋来,而且由于喂的粮食,下的蛋一般都比较黄。

    去毛的时候烧上一大锅的开水,把带毛鸡丢进去烫,那一瞬间,满屋子弥漫着难闻的鸡毛味,然后主妇一根根的把鸡毛拔掉,家里有小孩子的,有时候会拔掉最漂亮的尾羽毛毽子。

    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亲切的召唤声:“够不够o要不要再拔几根o”

    苏曼一怔,记忆里响起的声音是母亲陶锐的,而不是父亲苏杭的,她明明记得家里一直都是父亲做饭,更不用说处理鸡毛这等肮脏事了。

    苏曼眉头皱起,幼年时的记忆实在遥远,也许她的记忆出现了偏差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