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眼镜盒杀人案

南城飘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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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1994年6月1日,英国伦敦。我打好领带匆匆出门。

    我相信此时他正站在大本钟下仰望云端,望着朦胧的天空,呼吸着有些氤氲的空气。一切只显得和睦。但我知道,他是个外表安逸内在却野性十足的人。

    残阳如血,身后身前的人都在低声交谈。他独自一人,与周围景色融为一体,毫不起眼。他,名叫费尔,就是我未来要记述的主人公。

    我叫程枫,中国人。去年来英国定居。

    “费尔!”隔着老远我就叫他,他听力敏锐,回过头来,冲我摆摆手:“嗨!威廉森(我的英文名),你来了!”

    “是的!”我跑到他跟前,整了整衣服,说:“刚才在计程车上看见了老人在找车,我就让给了他。”

    “威廉森,中国人都像你这么善良吗?”

    “哪里!”我谦虚的说。

    费尔是个侦探,是个名符其实的天才!他在苏格兰场里当警探,他的能力足以让人目瞪口呆!有几次令全英国所有警察头痛的案子,在他手里,迎刃而解!

    “走吧!查理饭店对面有间不错的咖啡屋,那里的橙汁不错!”费尔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点点头,说:“在晚饭之前来一杯饮料是很不错的主意!”

    我们漫步在小道上,一句话不说,费尔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知道,他这是闲得无聊的模样,他这个人,平常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可只要一有案子,立马就变成了猛虎,不抓住猎物决不罢休!

    我们来到这家名叫BRAHMS的咖啡屋,人不多。舒缓的音乐在耳畔响起,每一位小姐先生们都悠闲的捧着一本书卷,或者低声交谈,或者凝望发呆。我不禁感叹,英国的咖啡文化比之中国的茶文化可是一点不为逊色。唯一的问题就是,这音乐声也太大了点吧?

    我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两杯橙汁,加上一盘哈士奇,交谈起来。

    “威廉森,最近你为你的祖国状告英国军队抢劫圆明园的案子怎么样了?我的大律师!”费尔搓着手。

    “还在审议,不过估计败诉了,时间过去一百多年了,当时的证人很早就去世了!”我感叹道,半年前,我为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受到的损失而状告英国军队要求赔偿,现在还没有眉目。

    “真可惜。不过我个人对于英国在1840年和1856年的做法感到羞愧。毕竟我们伤害了中国人。”

    “算了,不说了——”我还要说什么,就被厕所里传来的一声尖叫吓住了,手中的哈士奇一下子掉到了桌子上。

    倒是费尔反应快,一个箭步冲向厕所,但他很快就停下了。尖叫是从女厕所里传出来的,作为绅士的他怎么能随便踏入女士的地盘呢?

    “里面的小姐,发生了什么?”费尔试探性的问道,“有……有……有人死啦!”这声音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最后几乎是吼出来的,不过我听有些德国口音。

    费尔这回也顾不得绅士风度了,冲进里面。可问题是,他手里还拽着我!“喂!费尔!我不是警察,没必要进去。”

    他没有理会我,像一个钳子般,夹着我的手,我挣脱不得,只好跟他一起进去,这要是放在中国,一定会被打成残废的!

    刚一进去,血迹就顺着地势流了出来,女厕所是隔间的,死者坐在抽水马桶上,头向后仰着,眼睛瞪得大大的,费尔上去检查了一下,说:“没救了!已经死了!”

    费尔让所有人都出去了,单独让我留下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这么对我说:“以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能让我找到破案的灵感。我想,我们可以一起,组成一个组合,这样会更好。”

    “我无所谓,”我耸了耸肩,“不过能够跟你一起,是我的荣幸。”

    他掏出工具,开始检查起来,一会趴在格挡的木板上用放大镜看看,一会仰起脖子踮起脚尖看看上面,大约一刻钟后,他才舒展开了一直紧皱着的眉头。

    “几点了?”费尔问我。

    “三点十七分。”

    “死者大约是在三点左右死亡,凶手身高171公分左右,是个男的,力大无比,身手敏捷。死者喉部有一道明显的深紫色痕迹,推论死因为勒毙,凶器应为细绳之类的东西。死者应该和凶手进行了扭打,凶手用马桶上的水箱盖重击死者的头部,令其昏迷。再用细绳勒死了死者后从后面的窗户逃走,但是他的手心受了伤。”费尔点燃了他的烟斗。

    “额……是男的我想没什么问题,但是其他的呢?你是怎么推理出来的?”

    费尔瞅了我一眼,说:“虽然我很想告诉你,但是你要知道,如果魔术师把他的手段公之于众,那么大家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我挠了挠头,接着又说:“你不会是猜的吧?”还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我了解他,费尔这人经不起激将的。

    “威廉森!”费尔果然上了勾,他激动地挥舞着手臂,“这些太简单了!死亡时间是通过瞳孔扩散和尸体僵硬的程度来估算的,时间应该不长,顶多二十分钟。死者坐在马桶上,身高是通过凶手弯下身子双手撑在墙上留下了模糊的印记,大概估计出来的。但是由于他戴着手套找不到指纹力气大是因为他为了逃走竟然把梧桐木的挡板给砸裂了!还有,死者脖子上有勒痕,很细,凶器自然救看出来了!并且马桶盖上有一篇血迹。还是由于死者的挣扎,凶手的左手手心受了伤,导致凶手在窗户上逃走的时候留下了一道血印!”

    我收起怀疑的目光变成了敬佩:“费尔,我想罪犯遇到你,是他们的不幸!”

    “哈哈,别这么说老兄,我会骄傲的!”

    二

    泰晤士河面在河岸两旁的路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夜晚柔和的月光洒在河面。波光粼粼,静谧而安恬。天哪,如果不是因为这件案子,我和费尔估计会在河边摆上个小桌来个月光野餐吧!

    “跟上次的情况一样!威廉森!死者的表情都一样!甚至,都拥有一张精致的脸蛋!”费尔搓着手,招呼着警员赶快取证。

    我还有一脸惊诧的警员盯着这个命案现场,同时想到了上一次在那个咖啡屋里遇到的命案:同样是在厕所里,一位美丽的小姐被路人发现惨死在这间泰晤士河畔的公共厕所里。

    “是啊!凶手肯定是同一人,但是,我们要搞懂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我回答道。

    费尔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凌晨十二点了:“充足的睡眠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走吧威廉森,去我刚租的房子里去睡一觉。威廉森,我不得不抱怨,房租好贵啊!听说你的房东不怎么样,怎么样,我的房东是个和善的老夫人!跟我一起合租吧?房租嘛,六四分!我四你六!”

    “我……”费尔打断了我的话,呵呵的笑了起来,“威廉森,你很精明。我了解你!开玩笑的,关于房租的问题,我想你应该乐意我六你四吧?”

    “求之不得呢!”我笑笑,整了整夹克。

    回到费尔租住的房子以后,他为我收拾了一间房,我先睡下了。累了一天,白天为了案子奔波,晚上又被费尔拽出来赶到命案现场,被案发现场的惨状吓了一跳。实在没有精力再熬夜了。在我迷迷糊糊即将睡着的时候,我看见费尔坐在客厅的方桌后面,点燃了我从中国给他买来的翡翠烟斗,沉思起来……

    旭日初升。我们匆忙解决了早餐。费尔说:“凶手既然这样做肯定是处于某种目的,他挑选的死者要么是有吸引他的地方,要么就是有很大的关联!说不定凶手是为了掩盖第一个案子的真相才做的第二个命案。并且我们发现的第一个案子的死者和第二个案子的死者肯定有莫大的关系!”

    “我想,我们应该去警局的停尸库看看。”我建议道。

    我开着我的日产风度A31载着费尔,赶往警局,至于费尔的奥迪90,被关在了车库。

    十分钟之后,我们赶到了警局的停尸库。正值假日,警局的人不多,幸好停尸库的人还在,我们顺利见到了尸体。

    两具尸体放在了两张床上,都蒙着白布。只露出了一张惨白的阴森可怖的脸,费尔看了看,直接掀开了白布。

    两具尸体看上去差不多,都是身材姣好,面容美丽的女子,尤其惹眼的是她们那一对长长的睫毛。

    费尔左看看右摸摸,我是个门外汉,看不出来什么门道。尽管如此,我还是在旁边尽力观察着。二者年龄应该都是二十多岁,除此之外,我真的看不出来什么了。哦对了,其中一位女性无名指上戴上了订婚戒指!不过,这没有让我多想,我认为这很正常。

    费尔看好了之后,说:“她们都在酒吧工作,酒保,经常光顾咖啡厅,而且业余时间还兼职打字员。”

    习惯了费尔的强大的推理能力,但我还是忍不住问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手指上有调酒摩擦而产生的独特的茧,但是根据报告上写的胸口的肌肉酸性来看根本不经常喝酒,那么肯定是为了工作才调酒,那只有酒保有这种工作。手指肚上有不同于调酒的茧,加上手腕上平日里的痕迹来看,她们肯定还兼职打字员。”

    “那么,接下来我们是不是要去她们工作的某家酒吧?”

    根据警员调差的结果发现,他们都是在一家叫做不夜光的酒吧工作,还真的是酒保。一位叫做莎拉,一位叫做贝薇。

    “她们有什么共同点吗?”费尔摸着他那整齐的发型,自言自语的说。

    “咱们不妨列张表。”我抽出来一张纸,掏出钢笔说。

    一,都是酒吧酒保,在同一家酒吧工作。

    二,都是漂亮的年轻女性。

    三,在同一家公司兼职打字员。

    光看这些信息,太过平常了吧?这种女性多得是,能反映什么问题呢?凶手到底为什么盯上这两位呢?她们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凶手呢?费尔抽了口烟,说:“威廉森,我们可以去不夜光看看。我想去了不夜光,我们就会有大进展。”

    三

    “你们什么时候招的贝薇和莎拉?”费尔递出去了一只卷烟,问这家酒吧的经理。

    经理是一位中年人,体型微胖,带这个金丝眼镜,但是眼睛眯得只剩下了一条缝,鼻子高高的拱起,嘴里叼着一个法国式烟斗,看起来像极了1860年代坐在船舱里数钱的鸦片贩子。

    “大概是在两个月前,两位小姐一同来这里应聘酒保。”经理说。

    费尔在本子上记录下来:“她们一起来的?这么说她们很熟悉?”

    “是的,她们经常一起上下班。”

    “你见过她们和什么可疑人物接触过吗?”

    “额……这个……对了!半个月前有一个男人来找过莎拉,自称是她的未婚夫,但莎拉好像并不愿意见他,那男人还大闹了一场!令我很生气!他砸了一张桌子,花了我15欧元!”

    “哦?桌子真贵!听说贵店有更衣室,她们还有东西留在这吗?”

    “有。我们一直没有动!”经理带领我们来到了更衣室。

    高高的窗户透进来的光被巨大的橱柜挡住了大半,使得整个屋子有些昏暗,这间屋子大概有十五平米左右的样子,除了门口,其他地方都摆上了一圈铝制的柜子,每个橱柜都写着工作人员的名字。

    我们找到了莎拉和贝薇的柜子。打开之后,从莎拉的柜子里掉出来一本证件。

    “莎拉是美国人,德克萨斯州的人。”费尔翻着证件说。那是一本护照。

    美国人?既然如此,我们应该注意一下她了,一个美国人,在英国是无根浮萍,她会得罪谁?又怎么和贝薇认识的?谁又会杀她?

    费尔检查了一下。贝薇的柜子里只有一只眼镜盒。眼镜盒看起来很名贵。里面的眼镜已经不见了。不过看眼镜盒的样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里面只有一根两根牙签粗细的橡皮绳。

    费尔挑起绳子闻了闻,说:“威廉森,我们再去调查一下那个打字员公司的情况。”

    我们找到了那家招收打字员的公司,他们的经理亲自倒了杯印度红茶给我们。

    “经理,你太了解我了!我最喜欢喝印度红茶这种香醇的茶了!比英国干涩的红茶好喝多了!”

    “警官,您对茶叶很有研究吧!”

    “哪里哪里!经理,我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贝薇和莎拉命案的。”

    “嗯,您尽管问。”

    “她们什么来的您这里?”

    “大概是在三个月前,她们在我们快下班的时候才来的。”

    “一起来的?”

    “对。而且莎拉小姐还带着她的男朋友!”

    “男朋友?”我和费尔同时坐直身子问道,然后又对视一眼,会心的笑了。

    “对,”经理说,“那男朋友操着美国口音,!哦对了,警察先生,我记得她男朋友说要去BRAHMS(巴赫)咖啡屋上班。”

    “BRAHMS咖啡屋!”我和费尔身躯一震。接着,一个男人敲门进来了,说要有工作需要经理处理。胖子经理喝了口茶,道歉出去工作了。而我和费尔则兴奋地站起来,因为BRAHMS咖啡屋就是我们发现莎拉尸体的地方!

    当我们赶到BRAHMS的时候,人正不多,老板接待了我们。

    “老板,请问你认不认识这个人?”费尔把莎拉的照片放到了桌子上。

    老板拿起照片:“警察先生,这个人我不认识,但是她来我们这里找过我们的一个员工。”

    “噢,可以把这个人叫过来我们问点事情吗?顺便,给我们来两杯蓝山!”

    “好,没问题。”

    四

    那名员工被叫了过来,这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魁梧有力,紧握双手,单眼皮小眼睛汇聚光芒,看起来有些令人畏惧。

    “哦,小伙子我是费尔警探,你的名字是什么?”

    “约翰。”约翰冷淡的答道,没有理会费尔伸出的手,”你们叫我来什么事?”

    “现代工业令伦敦的空气太浑浊了,不是吗?”费尔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诧异的看着他。约翰更是毫不掩饰眼神中的厌恶。

    “先生,我没有时间跟你谈论的现代工业,我还有工作!”约翰显然脾气不太好,他低头眯着眼看了看沙发,弹出去了什么东西。

    费尔端正了身子:“约翰,你得承认你杀了莎拉和贝薇两位小姐!”这话既令人惊讶,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

    约翰满脸惊讶,紧接着又变成了愤怒,声音高昂:“先生,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我可以告你诽谤!”

    “你是美国人,因为只有美国才会把modern发音为上音。莎拉也是美国人,而你的身高正好也是171cm,与在现场提取的证据推论一致,你忘了你在现场遗留了血迹,刚才我看你的手也破了吧?如果做对比检查,就会知道你就是凶手。关键问题是,你和贝薇应该是同谋!你杀死莎拉时用的绳子出现在了贝薇的柜子里,我们检查过,上面有莎拉的指纹,也就是说,你没有擦试过绳子!那么问题来了,你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凶器呢?那应该是贝薇阻止了你!”

    约翰楞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说:“先生,你说话严谨一下好不好!你说我和贝薇是同谋,那么贝薇为什么阻止我?我又为什么杀死她呢?”

    “你之所以杀死贝薇,是因为——她目睹了你的罪行!”

    “可笑!你还说我和她是同谋呢!”

    “我相信,每个凶手行凶后都会想尽办法毁尸灭迹。凶器自然不能留下,可是贝薇竟然把凶器放在柜子里等人发现,你说是她傻吗?当然不是!你暂时靠着花言蜜语安抚住了她。但她料到你会杀人灭口,所以故意这么做的!”

    “证据呢?这只是推论!”

    “证据就是眼镜盒!”

    “什么?”我说。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费尔的语出惊人。

    “眼镜盒原装的眼镜不见了,那眼镜盒很名贵,甚至边上还有一圈金线,那么里面的眼镜自然也很名贵。既然名贵,那么就应该好好保护,为什么却和眼镜盒不在一起呢?看眼镜盒的样子,是一副男士眼镜,而且,那肯定是你的眼睛!你刚才眯眼,低头看沙发弹东西,暴露了你就是个近视眼的秘密,那副眼镜就在你身上吧?约翰。”

    “可那又能说明什么呢?”

    “上面有死者的血迹!用马桶盖重击死者头部的时候血迹喷溅到了眼睛上!”我突然反应过来说道。

    “没错,威廉森!”费尔掐灭了手中卷烟。

    约翰低头沉默了好一会,突然坐正了身子,嘴张开了,却被费尔打断:“不要试图逃跑!门口有一大堆警察呢!”

    他又瘫坐下来,紧握双手,显得愤怒震惊,煞人不已,这样足足持续了五分钟,我和费尔也没有催他,就静坐着等他交代。

    “好吧,我承认。是我杀了他们。莎拉那家伙明明都跟我订了婚,却又跟另一个男人卿卿我我,我气不过,便去找她。谁知道那个女人说:老兄,别急,咱们不是还没结婚呢吗?这是一个将要为**的女人该说的话吗!于是就跟他她打了起来,失手杀了他。”

    “贝薇呢?”费尔问。

    “她看见了我杀了莎拉,但是她喜欢我,愿意帮我掩罪,可是她的条件是要我跟她结婚!警探先生,她明知道我是那么喜欢贝薇!我拒绝了她,谁知道她竟然以此为借口敲诈我!一不做二不休,我就杀了她!”

    费尔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和死者在卫生间扭打为什么没有发出声音?”这个问题一样困扰着我很久了,按理说莎拉即将被杀,挣扎肯定是很激烈的,为什么在外面的人没有听见声音呢?

    “我偷偷的把音乐声调大了很多,又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

    原来是这样……

    费尔站起来,神色俱厉的道:“约翰,我必须要告诉你!不管一个人有多莫大的过错,这都不是你该杀人的理由!”

    约翰抬起他那蓝色的眼眸看看外面阴郁的天空,顺从的被拷上了手铐。

    其实,外面根本没有什么警察,可是约翰就这么简单的被唬住了,“不得不说他的胆子确实不怎么大,估计他杀人的时候已经尿裤子了吧?”费尔这么对我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