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注定的邂逅

玉米骨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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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映礼完成,一时间掌声雷动,一个个观众,不断的送出自己的掌声。

    程风、徐刻、丽源、陈昆、刘旬等一干主演上台表示感谢。

    演员最感动的瞬间,就是在这一刻。

    看着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获得众人的认可,这一刻是最为暖心的。

    一场首映礼,已经在观众们热烈的掌声中获得了最为满意的答卷。

    各大院线的代表,都不用再做什么评估,听听观众的呼声和喝彩,就可以回去报告,尽早安排如何排片了。

    最后在所有人一一惜别之后,程风等一干主创人员各自回到自己的居所。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滨海这座年轻的城市,夜晚的空中,突然乌云密布,一场大雨毫无征兆的下了起来。

    刚刚参加完首映礼的程风,一个人开着车,朝自己住处行驶而去。

    忽的接到一条短信:滨海往东,天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垮塌,大量行车受阻,请提前绕行。

    这是程风专门下载的app,每天实时提供滨海市城市交通信息。

    为的就是开车行驶,了解当日城市路况,避免堵车。

    没成想今天竟然真的起作用了,自己居住的度假酒店,距离城市中心较远,天启路是一条必经之路,绕行可得要花些功夫了。

    程风打开导航,看了看附近的路线,随后确定了另一条,便缓缓朝着既定路线行驶而去。

    相较于天启路的宽敞明亮,这条路线的公路,显然有些年头了,程风开车行驶,途径一条最为隐蔽破旧的地段之时。

    路中央一个身影蜷缩在公路上,程风缓缓停下车来,大雨滂沱,程风看去,似乎是一只幼小的动物,毛色是黑色的。

    若不是自己一路小心行驶,差点就不留神的碾压过去。

    随即打开车门,抬起双手,遮挡在自己的头顶想着可以避雨。

    其实这个动作根本没有卵用,雨水还是照样打湿了程风。

    程风急忙来到这公路中央那幼小的身影跟前,口中喃喃:“这是一只大老鼠吗?”

    一只像极了大老鼠的动物,就那么蜷缩在地面,一动不动,程风无奈摇了摇头,看这个情形应该是死了,冰凉的雨水早就打湿了这只动物的毛发。

    这里毕竟是公路,与其丢在公路中央,被车轮碾的稀碎,还不如扔到路边,让它自然腐烂,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程风用手拿起,这只动物的尸体,入手冰凉,一动不动。

    巴掌大小,一把就拿了起来,身体大小和豚鼠差不多。

    可等到真正拿起的那一刻,程风这才看清这只湿漉漉的动物到底是什么!

    这是一只刚刚出生的幼犬,程风心中不禁感慨:“造孽啊!”

    类似的事情太多,程风就记得小时候,自家邻居养了一只京巴,后来生了一窝小狗崽,最后邻居家的大人拿去卖,只剩几只没有卖出去。

    等到几日后就看见,几只小狗崽被扔在家附近一条水渠里,再也没了生息。

    小时候对这件事情印象非常深刻,看着那几只幼小的生命,儿时的程风本能的觉得残忍、可怜。

    没成想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再一次遇见了类似的事情。

    恐怕这只小狗崽,也是被人扔在了路边,下雨凭借着本能挣扎着来到路中央的,可惜还是死了。

    程风手中抓着这只小狗崽的尸体,打算把它丢在路边。

    忽的,微弱的哀嚎呜咽声响起。

    “呜……呜……呜……”

    还活着!

    程风心中惊诧,急忙翻手拿着小狗崽,只见它闭着眼睛,嘴巴一闭一张,嗯哼……嗯哼……的叫着。

    这是一只小到眼睛都没有睁开的幼犬,鼻头都是粉色的。

    程风心中不忍,便拿着这只小狗崽,急忙回到车里,关上车门的那一刻,雨声突然变小了,车内没有冰冷的雨水,温暖安逸。

    程风忙翻找出车内擦拭的毛巾,将这只小家伙包裹起来。

    小家伙的身体还是很冰凉,全身上下湿透了,一时半会是干不了。

    将这只小奶狗放在副驾驶位上,程风心中暗自祈祷:“希望你能活下来吧。”

    说着开车行驶,临近自己居住的度假酒店,有一间超市,程风停车忙跑了进去,在里面找了一圈,发现一个电热毯,上面写着用途,是用来盖腿的。

    立马结账,拿着电热毯,回到车上朝酒店行去。

    咔嚓!

    酒店套房门被打开,程风手中抱着小奶狗,直奔卫生间,卫生间里有自带的吹风机。

    程风将吹风机对准自己的掌心,打开试着吹风机的温度。

    发现温度差不多,就开始吹拂小奶狗身上湿漉漉的毛发。

    小奶狗嗯哼……嗯哼……嗯哼……的叫着。

    没过一会吹得差不多,入手后小奶狗身上还有点潮湿。

    顾不了那么多,程风单手捧着小奶狗来到客厅,找到插座,用电热毯像包裹婴儿般包裹它。

    露出小奶狗的粉红鼻头,接着插好电源,调到一个适中的温度。

    渐渐的这只可怜的小奶狗,不叫了,似乎睡了过去。

    此情此景,让程风不由想起儿时的他也养过宠物,记得人生第一只宠物。

    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土狗,那是程爸在他上小学时买回来的小狗。

    已经能跑能跳,几个月大了,程风起名叫它袜子。

    之所以叫袜子那是因为,程风记得自己儿时住的地方,家里楼下有一片空地,那里成了很多人晾晒衣服的地方。

    小时候晾晒了几只袜子,原本天气晴朗,可是突然下起了大雪,大雪纷飞,风呼呼的刮着。

    因为外面太冷,程风站在楼门口想着要不要去把袜子收回来。

    可是晾晒的袜子早就不知所踪了,怕是被风刮走了。

    结果跟在他身后的小狗,真的太有灵性了,程风什么都没说,自己就撒开小脚丫,在那么大的风雪里给他在雪地里叼回了一只袜子,另一只虽然不知所踪。

    程风却欣喜极了,这狗这么聪明!这么有灵性!

    可惜,袜子在家养了一年多,最后一次外出,吃了一只被老鼠药毒死的老鼠,就这么死了。

    后来上中学也养了一只,没活到成年就病死了。

    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今天捡回来的这只小奶狗,太小了!”程风思绪被拉回,不由感慨。

    自己从小到大还真没见过身边养宠物的人,养过一只连眼睛都还没睁开的小狗。

    这叫他怎么办,还有这只小狗,能不能活过今晚,也不一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