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偷鸡贼

一语不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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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健不想当怪胎,但郡王府一家女人眼中,他就是个怪胎。

    韩健出生后不久,姨娘和丫鬟便发现他不会哭,怎么逗也逗不笑。不会哭笑,这样的婴孩基本被定义为“傻子”。但小韩健平日的所为,却并不傻。

    韩健每次要大小便,都会“喂喂”叫两声丫鬟,开始时丫鬟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等习以为常,别人就知道,他一“喂喂”,就要换新尿布。

    韩健虽然不会哭笑,却好像很“善解人意”,听到别人说什么,总会竖着耳朵听,时常还会作出叹息和类似自言自语之举。他不到周岁学会走路,两岁还不会说话就已经抱着书本死盯着看,他的种种表现很像个小大人。

    更让一家女人不解的是,小韩健居然挑食!

    缘起韩健一岁时换了nǎi娘,府里新找来的nǎi娘,怎么喂nǎi他都不吃,这让家里的姨娘和丫鬟很着急。最后韩健自己也忍不住,憋出个“丑”,家里的女人一惊,难道这就是小韩健绝食的理由?

    后来府里选nǎi娘,都要经过小韩健的把关。只有韩健手指头选中的nǎi娘,他才肯吃nǎi。

    等换过nǎi娘,韩健的胃口才稍微好了些,到他两岁,韩健原本的nǎi娘又生了个女儿,再来王府当nǎi娘,他的食量才逐渐正常下来。而此时,他已经开始喜欢吃米粥就咸菜。虽然经常不消化拉肚子,但他仍旧吃的很带劲。

    到三岁时,韩健开始“咿呀学语”,逐渐会叫姨娘,没人的时候满院子溜达。家里女人很高兴,因为这说明韩健不但不傻,而且很聪慧。到四岁,韩健已经经常偷跑出王府大门,到外面“结交朋友”。

    韩健想的是,就算不能为成年以后发展几个狐朋狗友,也要找几个玩伴,令童年不至于孤单。

    韩健身为小郡王,手上总有些好东西,会让外面的孩子觉得吸引,比如说麦芽糖。

    “现在,我问你们问题,你们谁回答的好,有糖吃。回答不好的,靠边站!”

    当他被一群大他一两岁的孩子围着,会像一个教父一样,用他自己的办法来**这些孩子加入他的“门派”。

    “你们说,我们脚底下的大地,是方的,还是圆的?”

    一群孩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显然这问题超出了他们认知范围。对于一些四五岁大的普通孩子来说,玩才是最重要的,谁会管这些?

    “是……方的。”终于有个声音,从孩子堆里发出来,说话时很肯定,“先生说,天圆地方,所以,我们脚底下的大地是方的。”

    韩健很高兴,终于不再是独孤求败。

    一个五六岁,脸盆很大的小子,流着鼻涕和哈喇子出来,一身破旧却很干净的衣衫。

    “错,是圆的。”另一个声音响起,“我爹说了,我们脚底下,就是个球。”

    另一个小子走上前,看上去跟韩健同龄,个子不高,一身白衣,身上的衣衫是很细的料子,背了一把木剑,好像个游方的大侠。

    阮平和司马藉,是这两个小孩的名字,也是韩健用麦芽糖结识的死党,一直到后来,都追随在他左右。

    阮平是个孤儿,在襁褓时被一个教书先生收养,所以从小便掉进书袋里,他不笨,却认准死理。在韩健看来,这小子被儒家思想荼毒太深。

    司马藉则大有来头,他的父亲是江都司马,一地的掌兵之将。而司马藉自小便立志,要当一个行走于天下间的剑客,因而从小便在江都城里跑,说是要“行侠仗义”。

    从认识以后,三个小伙伴便经常跑出来偷玩,阮平总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韩健烦到不能再烦。而司马藉则总是拿一把木头剑在那煞有介事地练剑,那唇红齿白的模样,活脱脱一个穿开裆裤版本的东方不败。

    到七八岁时,三人已经开始结伙在江都城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隔一段时间,到约定好的黄昏,三人便跑到城西一个贫家农巷里,在一座用篱笆结成的栅栏外,老远便见到一只大黄狗“旺旺”叫。三人见到大黄狗也不怕,直接穿过栅栏,韩健一块肉骨头扔上前,大黄狗马上叼起,还很谄媚地摇摇尾巴。

    “嘿,大黄又健壮了。”韩健摸摸大黄狗的脑袋,大黄狗尾巴摇的更欢。

    司马藉则跑到院门口的鸡笼口,打开鸡笼一把将里面的鸡给提了起来。此时的司马藉虽然只有八岁,却已经小有身手。

    韩健见“猎物”到手,挥挥手招呼一声:“撤!”

    一边的阮平瞪大眼道:“这……要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可怎么办?”

    韩健直接踹了阮平一脚,来偷鸡,还管是不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鸡冠长到鸡肚子上去了,认不出是只公鸡?

    等三人出了篱笆,兴高采烈要逃走,大黄狗还一边啃骨头一边摇尾巴,像是在欢送三个老朋友。

    韩健像是想起什么事,脚步一停,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扔进院子里。

    等他们跑出来,还没到巷口,便听到一个泼妇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又是哪个杀千刀的来偷鸡?”

    听到这声音,三个小子脚步一溜烟跑到河边的树丛里,找来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折子便要烧烤。

    “司马,你打水和泥,阮平,你负责拔毛开膛破肚。”

    “好咧。”司马藉已经动手。

    而阮平则一脸不乐意:“你呢?”

    “我负责生火。”

    一个时辰后,一只用荷叶包裹的泥蛋子从泥土里扒了出来,三个小伙伴正要享用美食,一个娇俏的小姑娘,迈着小莲步一路小跑到了三人面前,擦了擦汗。虽然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姑娘,却已经明艳生姿。

    “不早不晚,来的刚刚好。”韩健起来招呼,“雯儿,坐,正要吃呢。”

    “嗯嗯。”小姑娘比三人岁数都要小,一双眸子却分外有神,抱着膝盖坐在身旁,而韩健已经用石头把叫化鸡的泥外壳敲碎,一时肉香四溢。

    三人大快朵颐,而小姑娘则吃的很少,韩健几口吃下一只鸡腿,拍拍手,道:“一会雯儿你拿回去,给你娘吃。”

    “嗯嗯。”小姑娘高兴点点头。

    小姑娘便是这只鸡的主人,看着自家的鸡被分食,她没有不开心,反而很高兴。主要因为,韩健名义是来偷鸡的,却是付过钱的,而且付过的钱远比一只鸡的价值高。

    韩健跟这一家人颇有渊源,这还要从韩健幼时的“挑食”说起。

    小姑娘的母亲芸娘,是韩健第一位nǎi娘。芸娘虽然待人泼辣凶悍,有一家主妇的风范,却对小韩健很好,人长的漂亮,韩健就分外依恋一些。

    芸娘家境不好,丈夫有病,做不得重活,娘家和夫家又败落,她生了儿子以后,只能靠出来当nǎi娘养家。后来被小韩健用手指选中,当了王府的nǎi娘。

    芸娘当了韩健半年多的nǎi娘,没nǎi了,只能遗憾回家。韩健为了发泄不满,绝食一天抗议。

    后来芸娘生下女儿雯儿,又兴高采烈回来继续当nǎi娘。在王府里,吃的好喝的好,还有很高的薪酬,芸娘巴不得早些回来。

    可惜过了小半年,芸娘的资源又枯竭了。

    这次她再回家,丈夫病死了,再也没nǎi了,从此家境就一落千丈。后来,连她大儿子也死了,带着拖油瓶,又没有嫁妆,嫁不出去,只剩下芸娘和雯儿母女相依为命。

    韩健长大一些,知道情况,便以“偷鸡”的方式帮扶芸娘母女,每次芸娘都是把鸡养好了,等三个小子过来偷。偷着偷着,连家里的大黄都跟三个小子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雯儿,王府选丫鬟,你去吧。以后你赚钱,养活你娘。”韩健帮雯儿把鸡包好,临走前嘱咐道。

    “我……行吗?”

    “行,有我在,谁说你不行?”

    这一年,韩健八岁,而雯儿不过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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