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老衲吃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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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黄穆德来吃饭,两人一起吃了昨天那只老母鸡。她从柜子里翻出了一些干蘑菇、干木耳等干货,才想起来这些都是陆太太寄过来的,干货易于保存,味道又好,特别受陈怡玢和陆云鹤的喜爱。

    陈怡玢招待黄穆德美美的饱餐了一顿老母鸡炖蘑菇,母鸡肉炖了很久还有写发柴,但是俩人都不挑那些了,黄穆德来的时候已经满屋飘香了。陈怡玢身子还没有完全恢复,半天时间磨磨蹭蹭的做了两个菜,但是俩人也吃得十分满足。

    饭后,陈怡玢请黄穆德帮忙将碗盘收拾到盆里,她在一边烧热水准备洗碗,黄穆德在餐厅旁坐了一会儿,提出:“我能看看志杰的书么?”

    陈怡玢将热水倒进木盆里,放了一点皂粉,头也没抬:“请随便看,他的书我也看不懂,放那也是摆设。”

    黄穆德进了书房,过了一会儿,关上了门。

    陈怡玢洗完了碗,挖出一块从平城带过来的雪花膏,这种雪花膏在平城的女性之间很流行,价格稍微贵一点,但是效果很好,再往后几年,几乎是人手一罐了。后来有别的牌子做出来的雪花膏也流行一阵,慢慢的这个老式的就没落了,但是陈怡玢一直特别喜欢这个老牌子的,后来她穷得一无所有的时候用不起,等她到曼哈顿的时候能买得起了,但是在异国他乡买这样一个几十年历史的雪花膏又很不容易了,经常要托人从国内带。

    这个味道有淡淡的幽香,她特别喜欢,她的孙女莉莉安曾经嫌弃的说她是老古董,现在都没有人用这个了,只她还这么守旧。要她说啊,那些小姑娘哪懂这些老牌子的好呢?

    陈怡玢一边漫不经心的抹着手指,想她几十年之后,经历了贫穷了之后,她曾经那双不沾阳春水的手也变得粗糙极了,怎么养也养不回来了,后来她的双手摸上她的丝绸旗袍都怕给刮起丝了,跟她家曾经的下等女佣的手一样了。

    陈怡玢想起这些,又看着现在自己这双柔嫩的双手,虽然来英国这一年多因为家务粗糙了一些,但是一看就是一双闺秀的手,再好好养养就能回到当年那柔嫩无比的样子,所以陈怡玢擦手指的时候就特别细致。

    等黄穆德从书房里出来拎着几本书的时候,他把书架里陆云鹤藏起来的那些书信都拢到几本厚书里夹着,但是怕从书页里掉下来,就将书夹得特别紧,姿势显得有点滑稽,黄穆德自己也知道,所以就有点尴尬,他努力的让自己伪装成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却显得更局促了。

    他说:“能把这几本书借我么?”

    陈怡玢一看他有点憋红脸的样子,觉得黄穆德真是不适合撒谎,不过也还是配合着他装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说了句:“好啊,我也看不懂,你来看正合适。”

    她扫了一眼被黄穆德拿走的《人口原理》,觉得陆云鹤真是让人无语,该说他对顾思浓痴情还是说他是个情圣呢?几封破情书让他这么小心翼翼,而自己的孩子流掉了却连问都不问。

    想到这人能隔着玻璃看一眼自己亲生儿子之后就假模假样的写什么对儿子的爱之类的诗,陈怡玢一想起这事都觉得跟吞个苍蝇似的,她真是不明白,那帮女人,尤其还是一帮吃过洋墨水的小姐们,怎么就喜欢陆云鹤这样的人呢?

    想起她当年嫁给陆云鹤的时候,也是有着期待的,那时候她知道陆云鹤是有学问的,不想让他瞧不起她,所以她提出要穿当时才兴起的婚纱,可是她姆妈却不同意,后来折中在婚纱上绣了龙凤,可是陆云鹤看到她的时候还是说她不中不洋、土的掉渣,让她一颗新嫁娘的心被泼了一盆冷水。

    这样一个人,众人还都夸赞他有真正的绅士风度,试问一个绅士会这么直面的讽刺别人么?更别提这个别人还是他自己的妻子。真是不能理解那些喜欢陆云鹤的女人们到底喜欢他什么?

    许是她老土,她长相不过中人之姿,又被姆妈教育得保守,他不喜欢她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他对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也不用表现出绅士风度或者男子汉气概吧。

    而陈怡玢刚开始的时候无法承认她的丈夫不喜欢她这件事,到离婚后想明白陆云鹤对她没有‘喜欢’和‘爱’这样的感情,到现在已经可以当成一个很陌生人对待了。

    *

    黄穆德夹着书走了,陈怡玢休息了一会儿,起来之后拉开桌上的台灯,找出信纸和钢笔,给家里人写信,将最近发生的事说一说。

    上辈子她对陆云鹤还存有希望,跟陆家和陈家说起陆云鹤对她的绝情时都还有保留,认为陆云鹤还有回头的时候,她说太多会将他和家里的关系弄得太僵,再说她当时也是老式妇女的观念,以夫为天,什么事都替他瞒着,结果陆云鹤也没有念她的好。而她所谓的以夫为天的结果也是天塌了,她得自己站起来顶着。

    现在写起信来,陈怡玢就一点也没隐瞒,不过给陆家父母写信的时候就委婉了一些,写到:

    “两个月前,我时而呕吐,症状跟当年生阿宝时状态一样,几日后我确定自己怀孕了,十分欣喜的将我们即将迎来第二个孩子的这个消息跟志杰分享,但是志杰却让我堕胎,他不想要这个孩子,并且提出了想跟我离婚,我不同意堕胎,我知道您二老是多么期待这个孩子,我也是十分的欢喜,可是因为我的不同意,志杰与我陷入冷战,两周后他见我态度坚持,直接离家出走,将我一人抛弃在沙弗市乡下,身上无银钱又担惊受怕,托人找志杰,可是志杰避而不见,我饥寒交迫,同乡虽然能接济我,可是志杰不理不睬让我十分悲痛,孩子最终流掉了,志杰仍然不闻不问,请问二老,我是否应该同意离婚?”

    写完给陆家二老的信,她就给她大哥、二哥、父母各自写了一封信,大哥和二哥自从十六七岁就出国留学,成为当年华夏出国的第一批人才,二十多岁回国开始就全国跑,二哥最近几年在平城就职,离父母近了一些,大哥就在望京那边总统府就职,每年见到的次数不多,但是兄妹感情还是不错的。

    她给家人写信的时候就很轻松了,基本上全部实话实说,包括陆云鹤领回家一个裹小脚的女留学生,她已经做好了接纳她为二房的准备,可是陆云鹤却提出离婚,并且想做华夏离婚第一人,还让她堕胎等等,总之将他恶劣的行径描述一顿,然后她在信的结尾问到:“陆云鹤欲与我离婚,将我抛弃在异国他乡,我悲苦交加,实不知该如何是好?盼回复。”

    过两天,拜托黄穆德给寄了出去。

    寄出了信,她不再想这些,只专心在家养着身体,足足养了半个多月,托黄穆德又买了几次食物,甚至奢侈得又吃了几次炖老母鸡,将自己养出了几分好气色,她可不能像以前那么傻,总亏待自己。

    黄穆德那次将书还回来之后也没有再借书,因为她第二次就向黄穆德打听起了陆云鹤的消息,可能是陆云鹤听到了黄穆德的转述,觉得过多接触会怕她找过去,所以他也不敢再有什么行动了,生怕被她找到,让陈怡玢越发的觉得陆云鹤上不了台面,他一贯的解决问题的方式都是逃避,而不正面去面对。

    其实陈怡玢扣了几封顾思浓和陆云鹤的情书,专挑那些顾思浓引导陆云鹤往离婚上聊的信,顾思浓虽然说她没有亲口承诺陆云鹤什么,甚至也没有让陆云鹤离婚,可是谁也不是傻子,十六岁的顾思浓也没有以后那么高的手段,这些信公布出去也够让她喝一壶的了。陈怡玢虽然没有害人之心,但是也不想跟上辈子似得那么窝囊。

    又过了十几天,陈怡玢因为小月子期间吃得太好,当镯子剩下的钱消耗得很快,她正愁怎么挣钱,她大哥就给寄了200大洋,依她对她大哥陈嘉国的了解,大哥虽然现在身居高位,但是特别清廉,200大洋对他而言不是个小数目,当时一个在洋行上班的普通职员,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才20多块大洋而已。

    她正感动大哥的贴心时,大哥迟来的信也终于漂洋过海到了。迫不及待的拆开了信,开头第一句是:“陈家失去陆云鹤,如丧考妣。”大哥的字还是那么力透纸背,内容也是那么让她如针扎一样的疼。

    她险些忘了,她的兄弟姐妹和父母们是多么的喜欢着陆云鹤。大哥连这句话都和上辈子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她说了那么多陆云鹤对她的不好、不负责任,他们还是觉得陆云鹤是那么好。

    陈怡玢将信先放在了桌上,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慢慢的吞咽下去,将自己翻腾的情绪平复好,才又拿起信读了下去。

    “陆云鹤之才华,是我和老二一致看好的,但凡才子总有一些异于普通人的特性,志杰风流潇洒,爱交朋友,你身为妻子不能管束他,男子汉大丈夫即使有几个情人只说明他是一个受人喜欢和爱戴的人,有这样一个男人作为丈夫,不是应该感到骄傲和荣耀吗?我听老二说,你能去英国跟志杰相聚都是他去陆家劝说的,你怎么不好好珍惜这难得的机会,跟着志杰学习一些知识,拓展你的视野,与志杰双宿双飞,做一对眷侣呢?嘉和吾妹,你从小聪明好学,我一直认为你是家里最让我省心的,怎么连自己丈夫的心都抓不住呢?甚至作为一个母亲,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呢?你让我失望了。”

    陈怡玢静静的放下大哥的信,掰手指算了算,其实她跟大哥不是一年多未见,应该是二十年未见了,大哥比她足足早去世二十年,她还记得他去世的时候,她远在南港,听到大哥去世的消息,痛哭流涕,还大病了一场。

    上辈子,大哥就很喜欢陆云鹤,喜欢到在他俩离婚之后,仍然把陆云鹤当成妹婿一样对待,即使陆云鹤那么对待她,大哥也仍然没有苛待陆云鹤,甚至让她觉得,她大哥是爱陆云鹤甚于爱她的。

    几十年后的年轻人是无法理解的,就好像她上辈子的侄孙女,一个受到很多年教育的洋派女郎,她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爷爷们,也就是陈怡玢的兄弟们,他们为什么还那么喜欢当年跟她离婚的陆云鹤。

    陈怡玢一直是知道她的亲人们都是喜欢陆云鹤的,这个时代特殊的对才子有一种崇拜感,而且陆云鹤这个人除了对她以外的所有人都很坦诚、热情,所以一个热情、坦诚的才子谁能不喜欢呢?不喜欢的都是她这种要被抛弃的女人罢了。

    她后来才觉得,她的亲人们后来仍然那么喜欢着陆云鹤,更可能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女人仅仅是一个男人的附庸,就算她是他们的亲女儿、亲姐妹也一样,在他们的心里,她最大的作用也许是作为家族联姻的桥梁,她和陆云鹤离婚了,但是他们跟陆云鹤没有断,只有她作为桥梁的任务结束了。也许这是那个时候的女人的一种悲哀吧,这种观念是她后来即使功成名就也逆转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