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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忐忑不安过后,陈焕宏见叶倾铃脸色有点好转,渐渐的放下心来,知道这位美女老板不一定是那中小肚鸡肠。于是在偷偷拧了自己*一把又暗骂自己三声陈焕宏你这个大弱智之后,垂下眼帘有点脸红的回答:“我、我是齐鲁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去藏边做了三年的支教。我叫陈焕宏,住在海天郊区陈家寨167号,家有父母并无兄弟姐妹,本人今年26,汉族尚未结婚……”
天知道陈焕宏这呆鸟在叶倾铃面前竟然象在投递简历、或者是在面对片警的询问那样,竟然把自己的籍贯年龄婚姻状况都说了出来,就差没有说俺的性别是男了。
这货还真够呆的,竟然和叶总说这些没用,真不知道他会不会把几岁梦遗的事说出来。看着陈焕宏坦白从宽的窘样,小王几个再也憋不住笑了,同时噗哧一声笑出声。
听见小王几个忍不住的善意的嘲笑后,陈焕宏顿时明白过来自己出丑了。只要是在衣服外面露着的皮肤,全部像是被水煮了大侠那样,红通通的无地自容,连忙结结巴巴的解释:“叶、叶总,我、我……”他想找一个合适的表达语言来掩盖此时的尴尬,却不知道在面对脸上也逐渐露出笑意的叶倾铃该怎么说,支支吾吾了老半天反而连句话也说不明白了。
“嗯,我知道了,你是齐鲁大学的,有过三年的藏边支教资历,”叶倾铃见明显比自己年长的陈焕宏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那样拘谨,知道这是一老实巴交的孩子,不忍他再受到小王几个丫头的嘲笑,于是替他解围:“很不错的经历呀,那你回来后怎么没有找一个好的工作呢?”名牌大学毕业,又有三年的支教资历,这种人放在哪一个部门也该受到重视的,怎么会跑到一家民营企业来当保安了?
呵呵,陈焕宏心里感激叶倾铃体谅他,双手用力搓了搓,苦笑一声说:“现在哪个部门不需要那个啥来开路啊,家里本来就穷,供我上完大学已经很不错了,可我偏偏又做了三年支教,本以为回家后有一份工作是挺容易的是,没想到……”说着舔了一下嘴唇,刚才还红扑扑的脸换上了激愤。
叶倾铃知道现在大学生很难找到工作,可没想到有过三年支教资历的陈焕宏也会被难为,心里暗叹了一声,这就是经济社会金钱开道的弊端。想到自己从一上学开始,根本就没有工作犯愁过,因为那时自己明白无论在大学里混得怎么样,毕业后肯定会进入天河集团的。看来,在那时候,心里就已经把自己当作秦家的人来看待了。
可一想到刚才的那一幕和还有些疼的脸颊,叶倾铃刚有点开心意思的脸上再次皱起了眉头。也许不久后,自己就会和这个叫陈焕宏的大学生一样,要经历这些以前根本不用操心的磨难了。面对着陈焕宏时,她无缘无故的就升起了同病相怜的念头,打定主意趁着自己现在还是老总,还有权利可用,就想帮他一把。
略微沉吟了了一下,叶倾铃问:“陈焕宏……”
“您还是叫我小陈吧,虽然我外貌看起来挺老相的,但您是老总,这也叫也许会顺口些。”陈焕宏这次倒是反应的挺快的,知道怎么巴结美女上司了。看来人在江湖,的确是身不由己。
“哦,那也好,”叶倾铃哦了一声,丝毫没有考虑到陈焕宏这样要求的意义,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问:“你在学校的专业是什么?有没有驾驶执照?”
“我是以体育特长生的优势考入齐鲁大学的,除了会几手三脚猫的花架子外,也就是指望能吃苦了。驾照倒是有,那是刚入学时,本着毕业以后混得好了买部车拉着爹妈出去旅游的念头,用勤工俭学的钱考的驾照……虽然很少摸车,但技术绝对不会差到惹警察注意。”四年的大学生活,再加上三年支教的资历,让陈焕宏在最初面对叶倾铃时的拘谨,随着谈话逐渐把精神放松了下来。
“很好,”叶倾铃听说他会*,点点头说:“那这样吧,你以后就做我的专职司那话儿,现在先随我去汽车站接一个人。”说完从挎包里拿出一串钥匙,指着停放在停车场最显眼位置的一辆红色宝马说:“以后你就专门*好了,希望你能够爱护公司的财产。”
啥?替你*?
要知道替老总*和做保安,这两种工作可是有着云泥之别,不但待遇不可同日而语,就连在公司的地位也会随着经常在老总左右而水涨船高的。在做梦似的接过叶倾铃手中的钥匙来后,陈焕宏还有点懵,他一点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这就成了老总的专职司机了?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小王见叶倾铃只是在见到陈焕宏的初次就给他安排了这样一个大有前途的职务,心里冒酸水之余也不禁替他高兴,毕竟大家都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嘛。这时见叶总已经走向门口了,陈焕宏还傻楞在当场,连忙轻轻踢了他一脚:“小陈,叶总走了啊,你还不快去?”
哦,被小王踢了一脚,陈焕宏这才如梦初醒,狂喜之下他忍不住深深的弯腰对着小王几个鞠了个躬,一脸声的说了好几个谢谢后,这才飞一般的往门口跑去,期间在出门的时候,*还碰到了门框上……
阳光真美呀,下班后应该和老爸喝几杯庆祝一下……陈焕宏紧紧的攥了攥手里的车钥匙想。
相传,舜在位时,天下大治,粮食多得吃不完,但人们都只有吃的东西,在孩子生日娘满月的时候只靠和绿色果汁或者白开水来庆祝,让人感觉很不过瘾。舜有个儿子,叫杜康,这一天到粮仓里的时候,发现粮仓因为雨水渗露,滴下了一种液体,他一时好奇就用手指沾着尝了一点,发现味道简直好极了……
后来,杜康又通过无数次的试验,终于发明了一种可以让人喝多了就自以为是神仙、更会展现真实自我的东东。因为在试验这种琼浆玉液时,杜康足足捣鼓了九天,遂取名为‘九’,又因为它是一种水状液体,所以后来人们又给它加了个三点水。杜康之后,又经过数代人的深加工和谣传,所以,最后就讹传成了现在的酒。(关于杜康造酒的典故,有着无数传说,因年代久远无从考证哪一种才是正版,眼下就当的是正版吧……还望各位读者别说小弟我不懂装懂和弱智一样……)。
杜康发明酒,又经过李白他老人家等等很多大文豪的诸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真实感受后,酒就一跃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结婚了要喝酒,升职了要喝酒,添丁了要喝酒,失恋了更要喝酒……君不见,不管是电影或者书中,好像所有的主角无论男女,只要是放手一段爱情后,都会有借酒消愁愁更愁的狗血桥段?
秦某帅哥是人,不管他再多么牛逼,他也是个俗人,万万成不了孙悟空的。既然他也是人,那就自然不能免俗,在被叶倾铃给潇洒的踹了之后,就跑到一个叫‘无家’的酒吧来用痛饮三百杯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情了。不过他与别人不同的是,人家都是一脸的穷困潦倒、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样的,而他老人家却是左手边是一绝对警花级美女,右边却是一浑身上下都散着无限风情的御姐。
相信各位,要是和他现在一样的话,肯定会和孩他妈说声:三友娜拉了……
“来、来,陪我、陪我……呃,大干三百杯,出门不认谁!”秦昭又端起一杯乘着满满一杯的,上半身摇摇晃晃的、下半身四处乱扭的对展昭和李默羽,醉态可掬的说:“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小昭、默羽来,一起干了!”
看了看桌子上的空酒瓶,展昭皱着眉头伸出手拿住秦昭的酒杯:“秦、小昭,你别要再喝了好不好?这样会对*不好的。我们都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但酗酒真的没意义的。你与其在这儿折磨自己,还不如去和她解释清楚呢,毕竟你们在一起的名份已经好多年了,再有什么误会也有回旋的余地呀。”
“嘿嘿,呵呵……”秦昭醉眼迷离的举着酒杯,不肯被展昭夺走,大着舌头说:“小、小昭,你不懂,你不懂我啊,呃……叶倾铃,她、她更不懂我,自从来了那个小白脸傅仪后,她心里就再也没有我秦昭啦……”说着转过头看着双手捧杯的李默羽,抬起右手重重的拍在她肩头,好像根本没有看见人家痛得呲牙咧嘴的模样说:“默羽,你说我帅、帅不帅?”
“帅,你现在可不是一个帅字可形容你的,你应该是帅呆了。”李默羽笑嘻嘻的用眼角撇着展昭,举起手中的杯子和秦昭一碰:“你这么帅的哥都被叶总给甩了,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不过,这样也好,天底下优秀的女人又不是她一个,她不要你,自然会有人希望和你一起同床共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