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严苛

汉唐风月1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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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潼关到广元,刘浪看过地图,须经西安到陕西另一边的门户汉中,再由汉中的青木川镇入川。这个时代的陕西没有高速公路,没有国道,能有一条供人和骡马行走还算平整的土路,就已经算是万幸。

    整个路程达到了600公里1200里,全得靠两条腿。

    到过了汉中,进入绵绵不断群山,刘浪才明白所谓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的诗句,才懂得曾经的时空中十万川军将士靠一双铁脚板从川北出川走了三个多月才走到淞沪前线是多么不易。

    万山丛中,只有一条供三四人并排行走的土路在蜿蜒绵延,除了身边的郁郁葱葱的树,就是头顶的蓝天,所有宽过两米的大车都被放弃,大部分辎重都负于骡马身上,其余的,就全靠人力了。

    刘浪在进入山路之前就有所准备,所有士兵,除去腿脚不灵便的伤兵,全副武装,单兵负重达到了二十多斤,几乎不亚于后世解放军三十多斤的单兵负重。

    这种高强度的野外行军最能锻炼士兵的意志,虽然路途艰险,但刘浪依旧规定了在崎岖山路上每天的行军里程,整支部队要在全副武装的情况下日行军达到惊人的80里,这甚至要比上次从潼关到渭南的150里更夸张。

    虽然从距离方面还不到那次的一半,但那次完全是轻装前进,而且还是平路,而这次是全副武装,还走的是不断上下的山路。但最令人痛苦的是,以这样的速度行军,不是一天,也不是两天,从地图上看,从汉中平原的边缘到广元,还有足足500里,按照刘浪定的计划,要足足行进六天。那真的会累死人的。

    虽然俞献诚和梁文忠已经极力反对,但这并不能阻止刘浪的决心。

    不说在曾经的时空里,刘浪所在的龙炎部队,曾经有全副武装没有给养,在原始丛林里一周行军300公里的记录。就是在两年后,也是在这个时代,有一支奇迹之军,从1934年10月16日自铜锣湾出发,至1935年10月21日到达陕北吴起镇的唐儿湾止,整整一年的时间,那支奇迹之军在比眼前大山还要险峻的环境下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和四处围追堵截的追兵作战还能顽强的前行,总行程超过两万五千里,日均行程72华里。

    虽然在哪条艰险的路上他们折损无数,但能活着走出那条路的,无不是精锐中的精锐,那已经脱离了军事技能的范畴,那种堪比钢铁的坚韧意志,几乎能抹平在装备上的差距。

    在这一点儿上,从1937一直打到1953的红色部队用战绩说明了一切。无论日本人还是美国大兵,那怕武装到牙齿,都在拿着远不如他们装备的红色战士面前碰了个头破血流。

    既然红色部队可以,刘浪没理由不相信他手下这帮同样可以称之为精锐的战士不可以。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刘浪的士兵们负重要更多,红色部队近乎于轻装,因为他们除了一把老枪和几颗子弹,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比什么都有更可怕,每个人都明白。

    不明白的,都是在犯蠢。

    “驴日的,老子不走了,打死也不走了。死胖子这是想杀人那!”在听到刘浪对手下军官们宣布自己命令的那一刻,近水楼台先听到的团部直属炊事班某萌新炊事兵背着自己新近获得的神器-----大铁锅一下瘫软到地上,眼泪哗哗的。

    连续数天的行军已经完全掏空了原本就比较孱弱的苟得富全身的体力,乍一听到这个命令,苟得富彻底崩溃了。

    “个怂货,你哭甚?不就是多走点儿路嘛?要是让你去打小鬼子,你娃不得吓得尿裤子?”石大头超级鄙视的看了一眼委顿在地哭嚎的苟得富一眼,说道。

    若不是长官命令,石大头是懒得多看这个平时作威作福其实就是个渣渣的大少爷一眼的,那怕他是自己唯一的下属。连个面都和不到吃饭都不会自己做的男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啥用?从来没忘自己做馍馍身份的石大头很看重这一点。

    “你娃不就是个做馍的嘛!就是有你那个英雄兄弟,你还是个做馍的,跟老子充啥大头呢!老子就是不走了,你娃能拿额咋的?有本事你打死额。”情绪崩溃的苟得富这会儿也是豁出去了,反语相讥道。

    主要也是这数天石大头依旧憨厚老实,让苟得富觉得,那天也许只是意外,或许是自己被打蒙了也说不定。做馍的都成高手了,那还要高手干什么?

    “好啊!不走也行,今天晚上长官已经下令全军休整,额给你个机会,自己回去,看在老乡的份上,额给你做个武器防身。”石大头很憨厚的点点头说道。

    苟得富的眼睛瞬间瞪圆。

    很想把自己刚才说过的话再吞回肚子里去。

    做馍的很实在,说给他防身武器就现场给他量身定做,左右看了看,一脚蹬出,一棵碗口粗的白蜡树直接被踹断。

    真是日了狗了,估计只有这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瞪着大眼珠子的苟得富的心情。潼关地区属于关中平原的丘陵地带,树种不算很多,白蜡树是其中一种。五谷不分的苟得富之所以认识白蜡树,纯粹是因为白蜡树属于能赚钱的经济树种,树皮可以当药,木质坚韧又是做家具的好材料,家里的大管家刘叔特意给他介绍过。

    苟得富可是记得,碗口粗的一棵树家里的长工们可是拿着斧头砍了半天才砍断,那像这位,用脚直接开干的?

    更过分的是,这位不仅用脚,还拿手当刀,一掌砍去,就削掉了枝桠,挑选了粗细合适的树干,手脚并用之下,不一会儿,一根剥去了树皮五尺长的白蜡杆就呈现在他面前。

    可能觉得一根大棒子的威力不足,实在的炊事班长反手拔出垮在腰间的刺刀,一掌下去,白蜡杆前端劈开,插入刺刀,再拿绳子绑紧,拿着棍尾一抖,抖出几朵枪花,这才满意的递给尚在呆愣中的苟得富:“拿着,枪不能带走,这玩意儿应该能保证你的安全,就算遇到一头老虎也能弄死它”

    “驴日的,你能弄死老虎,不能代表老子也能弄死吧!”苟得富双手只摆,拒绝了石大头的好意。

    做馍的这句话算是提醒他了,在这秦岭山脉中,可是有大虫的,就他这样的,别说拿着这土制长矛,就是拿着一把枪,又能咋的?妥妥的成为大虫饱肚子的食物,然后变成肥料。相比而言还是累死好一些,那至少还能弄个坟包包。

    当然,苟得富更怕的是,可别还没跑,就被做馍的给做成肉夹馍了,最近看他好像因为有了肉食,正在研究这个。

    做馍的,绝对有这个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