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章」前篇 四.得要术百谋毒士出,风云变天下起黄巾

皎月下的长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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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杯能和万事,一醉善解千愁,阴阳和颀喜相求,孤寡须知绝后。财乃润家之宝,气为造命之由,助人情性反为仇,持论何多差谬!

    说一个定场诗,压一压言,这个定场诗呢,规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可以是你这一篇文章的小总结,也可以一点边不挨着,可长可短,可接可换,大家呢,就当听个乐呵。

    书接上回,邢亢中箭身亡,村里人是悲痛欲绝,一个人又好,本事还高的一个人才就这么去了,他身边的那几位哭的是泣不成声啊,尤其是老李,大哭一场是病卧在床,邢仲月也是一个劲的自责,但他也清楚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也是怪自己不通文武,这人去楼空,看着家里空着一个床位,这心里估摸着也得是空落落的,但最惨的可能就是淘气了,师傅没了,父亲又直接病倒了,瞬间一股无形的压力就顶在了肩上。

    但为什么,这四方地界上突然刀兵四起狼烟滚滚,每个村落郡县都有千的贼人打家劫舍呢,这得从一个叫张角的人说起。

    那是,两年前,公元一八二年的事了。

    张角,张宝,张梁三个人本是巨鹿郡的普通人家,三兄弟平日里种田务农,也是想就这么把一辈子混过去,朝廷腐败,君主奢靡,反正也没有我们这种人的出头之日,可有一天,张角上山砍柴,行至山腰处,见一山洞呼呼风响,走近看里面更是烁烁放光,张角遂深入其中;这山洞内部空旷,但墙壁干裂,空气也很是干燥,走到终点,只见一黑石高坛,坛上浮空一物,走近观瞧,是一本黑皮的古书,上写着《太平要术》。

    细细观看,里面都是一些巫语咒术,此书分为三章,上章名为“天卷”,中章为“地卷”,下章为“人卷”,天卷法术能呼风唤雨,驱雷掣电,地卷法术能催生五谷,以物变物,而人卷法术能医治百病,延年益寿,以命换命。

    随着张角的翻阅与钻研,逐渐得掌握了部分,偶尔可以靠呼风唤雨和催生五谷来务农,有时可以靠驱雷掣电来打猎,以物换物就是把一样东西变成另一样,但这以命换命可就难住张角了,但他也不在意,毕竟前几种法术就已经吃喝不愁了,虽然格局小了,但也过得安逸。

    可再后来,此书之事被当地官府所知,便派兵来夺书,混乱中张角念动法术,驱雷掣电,竟直接将数十人劈成黑粉,三兄弟这都傻了,原来此术威力如此巨大,合着,是我们格局小了?

    自此张角是背井离乡云游四方,时年正值大旱,百姓缺衣少食,张角便作法下雨催谷,瘟疫四起时,又作法救人,一时间张角被百姓奉为天人,可不论他怎么救助百姓,难民仍旧越来越多,街头仍有冻饿而死的妇孺,劳累而死的壮丁。

    张角于心不忍,但又无计可施。

    一日,张角身披斗笠蓑衣,在幽州天城的一个大酒馆里的角落独饮闷酒,四周路人形形色色,但大多都在谈天说地,丝毫没有人注意到角落的他,正喝着,只见一人推开店门大步流星走向张角那桌。

    张角看去,此人身高八尺,身穿浮碧锦罗袍,头戴穷奇白玉无暇冠,一双眸深邃凛人,鼻若悬梁,唇若涂丹,肤如凝脂,腰间别着一把宝剑,手中轻挥着一把黑尾羽扇,走路健步如飞,看模样好一个潇洒英才。

    闫傲看见角落的张角微微一笑,心中暗想:可算找到你了!正想着,他很自然的就坐到了那一桌,仿佛是来见什么老朋友一样。

    “哈,小二!给爷温两壶清酒,上两只鸭子,拿个三肘子,再上四盘炒菜,光放肉别放菜啊!”

    说着随手向柜台扔了两块碎金,小二一看,紧忙拾起了碎金,嚯~是个能吃的爷!

    “敢问阁下是……”

    张角低头问道,看着这恨不得把店吃空的架势,感觉这也不像什么达官显贵,毕竟不注意言谈举止,但要这么说,看他锦衣玉食,出手阔绰,又肯定不是什么普通人,要是朝廷的人可就遭了,自从自己的本事传开了之后官府就想尽各种办法来夺我的书,最近还听说上面放话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拿到书的人重赏,我虽说精通咒法,但身体还是血肉,这要是被……

    “哈哈哈,在下闫傲,姓闫名傲字百谋,颍川人士,今日,是慕名而来,特地来拜访张角兄!有几个问题想讨教一二!”

    闫傲一开口就打断了张角“缜密”的心理活动,可这还不要紧,现在朝廷满天下抓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小子直接当着满酒馆的人面知乎我的大名,这是憋着要让我掉脑袋啊!

    “哎?你!”

    没等张角说话,只看对面几桌突然站起十几人,各个从怀里掏出钢叉,短刀,铁棒等兵器,看来是早就在这等着的了,为首那人膘肥体壮,手持开山刀,一身破衣烂衫还有股子形容不出来的味道。

    “果然你就是张角,害得我们好找,看我今天取了你的首级上朝廷领赏!”

    那贼人刚说完张角就认出他来了。

    “我前几日还替你的母亲治病,为何今日要加害于我!”

    话刚说完,那贼人是哈哈大笑。

    “那贱娘年老无用,就是个张嘴等饭的累赘,本想等她病死挖个坑埋了,没想到你给他治好了,今天把你剁成肉泥去换赏钱,我又能去花天酒地了哈哈!”

    话音刚落,那人挥刀直接来砍张角,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噌愣楞宝剑出窍,一道寒光闪过,恶贼人头落地,直接惊呆了在场的众人。

    “在下最恨不忠不孝之人,大胆狂徒,竟敢在我的面前出此大逆不道之言,把你千刀万剐也难解我心头之恨!”

    闫傲阴沉着脸,与刚才判若两人,张角人都傻了,本以为是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公子哥,没想到还有这种本事。

    “还有你们,竟敢打扰我跟张兄长的闲谈,想干什么!啊?!”

    闫傲声若巨雷,一声大喝吓跑了众贼人,连店里吃饭的都跑光了,店小二端着菜出来人都傻了,哎人都跑哪去了?低头一看,嚯!一地的血,差点吓死过去。

    “内个……爷,这是你们的菜……”

    “哈哈哈好好,放下吧放下吧。”

    看见肉的闫傲直接乐开了花,可这给张角吓得不轻啊,刚斩首一个大汉,然后又毫不在意的在这啃着肉……

    “唔……我就开门见山了,我是朝廷的人,嗝。”

    一听是朝廷的人,张角下意识就想跑,可腿却不听使唤,仿佛一种无形的压力逼迫他坐下来。

    “但我呢,是想来跟你做交易的。”

    “交易?”

    “对啊,朝廷那完蛋模样你也看见了,外强中干,派刺客杀人也是十年前的事了,完全不值一提,本来呢,他们是派我来看看能不能招降你,就是让你为朝廷效力啊,变个几仓库粮食啦,给姚后当御医啦,你要是不答应的话我就剁了你。但是呢,我不像他们那些大腹便便的奴才一样自甘堕落,我有我自己的野心……”

    听到这张角汗毛战栗,这超乎常人的心态和言谈举止就不像凡人,他从接到命令的那一刻就开始打着自己的小九九,张角也不是傻子,这人是想造反啊!

    “那……你是想……”

    “哈哈哈,你不觉得双腿很重吗,是被什么压着呢?”说着,闫傲指了指天上。“一年比一年重的赋税,一天比一天多的高昂花销……当养猪的人对猪不管不顾还天天想吃肉的时候,猪就会饿死,冻死,互相蚕食,但猪圈里不止有猪,还有想趁着主人对猪不管不顾的时候趁机吃猪的豺狼虎豹,他们会集体狩猎,个别的会单独狩猎,但他们最终的目的只有吃掉更多的猪。”

    说着,闫傲几口吃掉了一个大肘子,抿了抿嘴唇,开始嗑起骨棒来。

    “……猪?”

    “这猪……就是天下啊!我这次来呢,就是想以豺狼虎豹的身份进场,但可惜我只是副瘦弱的枯骨架子,没有筋肉支撑骨架,所以,我找到了你……”

    “我?”

    张角有些没反应过来,自己就是个会一些小打小闹的法术的普通人罢了,能有什么值得利用的呢?

    “哈哈哈,兄长还是没明白,兄凭手中《太平要术》习得高深技法,造福百姓,兄之威名,响彻云霄,震慑天下,难道,兄长就不想有一翻造就么?就不想造福天下百姓,名垂青史吗?就不想推翻这朝廷,以图天下大业吗?嗯?以兄之威望,召集百万军马,那不是轻而易举么?朝廷现在外强中干,是一面一推即倒的破败城墙,那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由我们来推倒这面危墙呢?明公讨汉,正如商汤伐纣,刘项讨秦,上顺天意下合民心,以明公之神武,再辅以闫某之计略,何愁天不得啊?”

    这一通话语着实让张角心动,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过呢?朝廷腐败不堪,如果自己此时招兵买马大军讨之,岂不是名利双收?他的一席话语也绝非等闲,如有此人相助,那我岂不是……

    “好,我答应你,但我还得叫上老家里的两个兄弟。”

    “哈哈哈,别说两个了,几个都行!”

    闫傲只是笑着,但夹杂了一些微妙的感情,他可不是什么朝廷官员那种无聊的角色,起码现在不是了,而张角这个可怜的傻子也只是自己实现野心的旗子罢了……

    吃完了几盘子肉,闫傲手指连手指都舔干净了,清白的脸上微露出常人难以察觉的狰狞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