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打火机五

乔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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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联峰山回来,胡依然在大餐厅午餐。余真有意没和他坐一张桌,却硬是被早餐那桌人给叫了去,说第一次坐哪儿,以后就得一直坐哪儿,不能叛变。这叫“处女坐”。还就此成立了“第一小组”。也就只好坐过去。然而心里明白:她是这次休假人员里最年轻的女人,且单身,在这桌的主要作用只是调调色而已。

    下午没有集体活动。大家一边吃一边商量着下午干什么。胡说听人讲黄金海岸很不错,就是挺远。马上就有人附和说远怕什么,只要值得。余真说我不去。什么游泳装备都没带,去海水浴场没事做。大家齐声反对,说你不去我们看谁?我们就是集资也得给你买套泳装。余真又说自己根本不会游,有人道:“听说你在妈妈肚子里就会游啦。”

    众人哈哈大笑。无法推辞,只好答应去。饭后,余真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胡打来了电话,说泳衣不用买了,就穿昨天晚上她给他挑的那套。余真说那怎么行,他说他本来也没想给谁买,看见她才突然有了买的心情。所以才会要她挑。“你挑的总合你的口味吧。”他说。

    余真怔住。他什么意思?可这问题分明是掩耳盗铃。他的意思再鲜明不过:他特意给她买了一件泳衣——可她凭什么要他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泳衣。当然,也可以勉强说,他给她买泳衣是领导对下属,长辈对晚辈的一种关怀。可只要是人就会知道这种理由是多么捉襟见肘,不堪一击。饱满的结论只有一个:他想勾搭她。这个在仕途上百炼成钢的男人,在情场上还是一个没有止步思归的浪子。这件泳衣绝不是一件泳衣。它是一席简洁的幕布。小小的幕布拉开之后,他要给她演出的,是一台艳丽的小戏。

    这么说,关于他的那些粉色新闻不全是空穴来风。他果真是一个不地道的人。一个坏人。余真的手臂微微抖了起来。这么多年过去,她又切切实实地碰到了一个坏人。

    两点钟,他们出发,路过本地人气最旺的石塘路市场,余真买了泳帽、泳镜和泳圈。买泳帽的时候,胡一直在旁边帮她看,本来她要挑一顶深灰色的,他说不好。最后买了顶玫瑰红的。余真说太艳了,胡说就得要艳的,这样如果在海里遇到危险大家救你的时候好寻找目标。泳镜选了白色的。泳圈则是国际通用的警告色:鲜黄。

    其实余真真是很喜欢酸溜溜的玫瑰红。

    穿过北戴河和南戴河,便到了黄金海岸。果然是名不虚传。海水清蓝见底,滩涂宽广无垠,沙质细腻如绸。余真换好泳衣出来,便感觉到所有男人的目光如一排排柔柔的毛刷子,轻轻地从她身上掠过。轻便是轻,掠便是掠,毛刷子却也真的是长。它跟随着她的每一寸皮肤,似乎想把每个毛孔都扎深,扎透。

    余真飞快地穿过他们,卧到海水里,再也不肯出来。海浪一层,一层,轻轻地击打在她身上,如一只巨掌在温和地为她按摩,让她在灿烂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不一会儿,胡也换好了泳裤。此时男人们的身体都近乎全裸,所有人的小肚子都经不起推敲。可他居然没有。这时候余真才看清楚他身量魁梧,皮肤黝黑,泳镜一罩,很酷的样子,真的绝对看不出他已经五十过半。而他泳裤遮住的三角地带仍有丰盛的黑丝曲折而出。余真仿佛记得曾在某本书上读到过:体毛浓重的男人性欲强烈。难怪他花。有条件。

    游客很少,女孩子们都很惹眼。有几个女孩子穿着比基尼,比基尼是需要很苛刻的身体条件的。这几个女孩子穿起来都不错,一点儿都没舍得委屈自己。她们追逐打闹,笑声如洗,在水外展览的时间远比在水里泡的时间长久,健康的皮肤在阳光下闪着悦目的光泽。

    “你很白。”胡来到余真身边,拍着水,不看她,“白皮肤多好,对任何颜色都没有忌讳。这是上天对你的恩宠。”

    余真没有表情,把目光投向飞舞的海鸥。曾经的她,恶劣的嘴巴或许会这么应付他:你怎么那么黑?是不是你爸妈造你的时候没开灯,怕费电吧?说老实话,黑还真是不好。总是没洗澡的样子,再洗也洗不干净。你看你看,就因为怕费一会儿电,结果浪费一辈子水,多亏,亏大了……但现在,对这样冒犯性质的赞美,她只有沉默。

    “那些看不见的地方,更白吧?”

    余真抬起眼睛。胡回头也看了看她。这样一个男人,居然问出这样的话。但是,他的眼睛里,全是孩子般的坦白和清澈。

    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对他灿烂地笑了笑。

    “其实,你的腰胯曲线很好,最适合穿比基尼。”他说,“你要是穿上去,不比她们哪一个逊色。回头我陪你去买一套。”

    余真继续沉默。没笑。此时的沉默应该是表示自己有些生气的吧?他用这样直接的言辞对她。但她心里一点儿也不生气。她只是沉默。是。她腰胯的曲线圆润轻盈,如青花古瓶般优雅,那又怎样?她已经如一只学会躲避风头的蝶,习惯收敛起翅膀,躲在黯淡的角落。东西南北风,不动旌旗。

    有男孩子推着女孩子的泳圈往大海深处跑,女孩子发出幸福的尖叫。余真和胡一起往那边看去。然后,他看看她。

    “谢谢,”余真放慢说话的节奏,这样可以让自己显得稳重,严肃,“不用。”

    晚上在休假中心附近吃烧烤,喝啤酒。抢着埋单的有的是。能为厅长埋单,即使以后用他不着,回单位讲出来也是天大的面子。烧烤的内容居然还有烤红薯,专门用个大火炉子装着,两块钱一斤。一帮人吃了一个又一个。余真发现胡一点儿也没吃。问他为什么不吃,他说不喜欢。

    啤酒一杯杯地倒上,余真不喝。谁说也不喝。

    “啤酒怕什么?啤酒。”胡用大拇指和食指比画着,“就这么一点点。”

    “不会。”

    “可以学。什么不是学的?”

    “不想学。什么都值得学吗?”

    众人都呵呵笑。呛人是一种特权。作为这拨人里最年轻的女人,余真知道自己有这种特权。这种特权,即使是胡也得买账。而且,他似乎比任何人都更愿意买账。但他的身份,她不能让他买太多。于是在胡的游说声中,她做出打电话状看了看手机,起身离开。在外面转了一圈,跑到一棵树下坐着。不一会儿,见他远远地从厕所那边绕了过来。这个磨人精。

    “真不喝?”

    余真不语。

    “喝酒受过大罪?”

    余真依然不语。

    “我刚才逞能了,和他们打了赌,说我能破了你的戒,让你喝。要是赢了他们每人给我一百块钱,要是输了给他们每人一百。钱已经押在这儿了。”他拿出八张老人头,“我全给你,你只给我个面子,怎么样?”

    赤裸裸的交易。余真哈哈大笑。这个家伙太好玩了。一杯啤酒八百块,还随赠一个天大的人情,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划算的生意。没得说,干。

    他先回去。待了片刻,余真回去。一坐到桌上,他就开始了劝酒,苦口婆心:“……小余,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不想学是吧?其实学不亏人呢。学什么都不亏。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小心得对。小心不过逾。俗话说得好:酒是惹事精。俗话也说:酒大伤身,酒多伤胃。这都对。可俗话又说了:粥养气,酒养神。俗话还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喝口酒不是喝毒药,到不了哪里去。酒深如大海,酒杯如小船。你放心,有哥我在这儿给你撑船把舵,决不会让你栽了。行了吧?那给哥个面子。”

    哎哟哟,这个老头子可是太好玩了,竟然给她自称哥哥。余真忍不住一直笑——当然,厅长给你自称哥哥,再滑稽也罩着一层光辉。包里捂着他给的八百块钱,面前晃动着他斟出的晶黄啤酒。余真的心开始跟着摇摇曳曳。啤酒。十六岁那年,她和“九英党”的哥儿们学喝白酒的时候,啤酒也已经开始在他们那个城市流行。但他们觉得它不够劲儿。后来,她就没有喝过任何酒了。酒在她记忆里变成了一团火,它把她一次燃烧了个够。然后,她成了灰烬。

    可是,那个夜晚真的和酒有关吗?酒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它依然是个好东西。它是一条透明的走廊,人从杯上走到杯下,就被洗亮了心肠,痛辣,也甘美。

    余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这杯酒,是给胡台阶,给大家台阶。也未尝不是给自己台阶。余真忽然想。可她能顺着这台阶,下到哪里呢?

    从一杯开始,滔滔不绝。余真很快被灌了个半醉。半醉也还是没醉,醉不了。多少年没醉了。从十六岁开始,她的体内就产生了巨大的免醉力。

    但毕竟,似乎,也还是有些醉了,她唱着歌,跟着他们乘兴逛了沿街的夜市。买了大包大包的东西:海螺、项链、手镯、镜子、梳子、酒壶、烟灰缸、望远镜、手电筒……琳琅满目,杂货店一般。一帮人手挽手回到宾馆,胡问她是否带有闲书,她说有——真是醉了,不然不该跟他说有的。

    他一进门就抱住了她,把她扔到床上,直接用唇压住了她的唇。然后在她绽开的双唇间,把舌头伸进去,搅拌起来。她觉得自己就要被搅碎了。他一只手夹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毫不懈怠地从T恤衫敞开的胸口伸进去,抓住她的乳房。她觉得自己的全身都涨起来。她开始挣扎。然而她的挣扎让他更加用力。他开始脱她的上衣。她仍无声地挣扎着。当上衣被他脱掉之后,她就势从床上滚下去,蹲到地上,像个孩子似的赖在那里,再也不肯起来。

    他只好也蹲下去,在她背后抱住她。两人坐在地上。他的脸贴着她的胸罩带子。双手仍旧护着她的乳。她吃吃地笑起来。他也笑了。

    “不想做?”

    “你走吧。”

    “真的不想?真的不想?”

    “想。”她自己也不能相信自己,“可是,你还是先回去吧。”

    “这两天有没有想我?”

    “有。”

    “一开始就想了?是不是?”

    “是。”

    他满意地笑了。又抱了她一会儿,吻着她的下颌:“想我就给我打电话。”

    他走了。余真飞快地脱光衣服,打开镜前灯,看着全身赤裸的自己。她的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有被他吻的,有自己释放的。

    余真一头栽到床上。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