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救赎

孙漠覃Miky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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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我生日。

    四月一日,愚人节。

    我的生活也像是愚人节一样,短短十七年过得又蠢又无趣。

    我用省下来的一周的晚饭钱买了个小蛋糕,点上蜡烛,闭了灯。

    看着明晃晃的烛光,我并没有愿望可许。

    如果有,那就是希望自己早点死去吧。

    我就看着那抹橘黄静静地发呆,看着一整根的蜡烛燃烧着,直到剩下一半。

    蜡烛周围的奶油被烤得有些化了,一小圈泛着晶亮的光泽,几颗草莓简单地点缀在表面,有些下陷。

    这是我第一次过生日。

    其实,我不喜欢奶油。

    太甜腻。

    又太苦涩。

    那种被一大把奶油呼在脸上,眼睑上、嘴唇上、额头上,沾满黏乎乎的白色糊状物,鼻腔被灌上奶油的异物感让我呼吸困难,脸上还在时不时得传来拍打的声响,窒息让我感受不到疼痛,眼前愈发模糊。

    直到她们玩弄够了,把我一把推开。

    我的腰撞在桌角上,顾不得疼痛,费力地咳出喉管里的奶油,好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过生日时开心而嘲讽的笑容,狼狈的如丧家之犬的我。

    那年我十三岁。

    她那天开心极了,嘴角咧成扭曲的弧度,顶着颧骨上松弛的皮肉,堆成两坨肥硕的肉球。笑声像是巨型拖拉机在田里收种发出的声响,带着仿佛卡不尽痰的轰隆声,笑一会儿还要停下喘两口气,否则超载的身体可能会随时罢工。

    只因背后那个有权有势的父亲,就这样为所欲为。

    “明天就是你的忌日!”我吼出最后的尊严,然后被抽倒在地。

    然后,她真的死了。

    就在我吼出那句话之后的第二天。

    死因,心脏骤停。

    够巧的吧。

    据说我的父母就是这么被我克死的,大概吧。

    刚出生时,脖子上就有一块血红色的印记,是朵开得正娇艳的花儿的模样,感觉是块胎记,又不像,检查后确认对身体没什么影响,就没怎么管了。

    出生一周后出院,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父母双亡,我安然无恙,酣然入睡,躺在母亲怀里。

    从此,我成了害死父母的罪魁祸首,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姨母养我到十二岁,就让我自己一个人住在父母遗留的房子里,靠着她微薄的救济和打工的钱维生。

    我是没爹没娘的孩子,我是扫把星。

    这是他们口中的话,是我从记事以来不断萦绕在耳畔的话。

    自那个拖拉机死后,我成了魔鬼,我成了从地狱来的煞神,成了他人避之不及的灾难。

    十五岁,去打工。

    饭店的老板色咪咪的眼神令我作呕,脸上的麻子堆成茅坑里的石头,眼角的褶子能夹死蟑螂,深陷的眼窝、通话里不停变换的娇媚女声暗示着他不节制的私生活。

    为了工钱,忍了。

    直到他把手挨上我的屁股。

    我反抗不成,反被打了一巴掌。

    幸好他的另一个目标自找上门,我因此躲过一劫。

    继后,我暗自祈愿,他能早日进火葬场。

    第二天,饭店闭门大吉。

    他家里人忙着办丧事之余,居然还记得给我发工资。

    赚了。

    总是重复着十年如一日的生活,我受够了。

    蜡烛的光黯淡下去,忽闪了几下,熄灭了。

    屋子倏尔陷入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好累,好想睡……

    什么东西,冰冷刺骨的……在我脸上、脖子上……划过……

    ……

    我猛地睁开眼,天已大亮,从窗帘缝隙中挤进来的阳光明晃晃地打在白墙上,形成一条暖色的光幕。

    不知怎的,本来瘫倒在沙发上的我,在床上醒来。

    身体僵硬,四肢无力,脑子昏沉沉的,像是被抽掉了魂,一副病怏怏态。

    按照平日的生活,先去卫生间,再去厨房做早餐。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眸子无神,脖颈上那朵血红色的花儿似乎开得愈发殷红。

    扶着墙走向厨房,厨房里竟传出不锈钢碗碰撞大理石台的清脆声和热油在锅中噼里啪啦四溅的油炸声。

    我心中一紧,顺手抄起一把笤帚,走近厨房。

    我定睛一看,僵在原地,笤帚也从手中滑落。

    我家,厨房,有个男人,正在煎蛋!

    男人一头银白色短发,肤色也是异于常人的白,瞳孔却是黑得纯净,黑得仿佛要把我吸进去一般。

    我的第一反应是,家里进贼了。

    随后自己便把这个愚蠢的想法否认了。

    哪有这么好心的贼。

    他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存在,转头笑吟吟地看着我,眼眸里闪着光彩,说:“夫人请坐,等一会儿就好。”

    我僵直着没动,开口:“你是谁?你怎么进我家的?为什么叫我夫人?”

    “你是,我的夫人。”他颠了颠勺,抓起一小撮盐撒在煎蛋上,铲出放在面包片上,挤上大波浪的番茄酱,再扣上一层火腿和面包片,把盘子端到我面前,“小心烫。”

    我没动筷,虽然我已经饿瘪了。

    我就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像是在等谁会先把对方吸入眼中,先把对方吃掉。

    他仍是那副笑意盈盈的表情,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眼睛微眯着,弯弯的,像月牙儿。

    可我越是看着他的黑得深邃的瞳孔,越觉得有些冷。

    周围的温度好像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好几度,明明是笑,却让人从心底生出一丝恐惧来。

    好在,他率先打破僵局,“我是死神。你是我的夫人,的转世。”

    这人怎么说话大舌头?

    等等,什么玩意儿?

    “大哥,你是在拍戏吗?你私闯民宅,我现在就可以让警察把你带走。”

    “莫急、莫急。你看看脖子上的印记,那是开得残艳的罂粟。你就像是这罂粟,让我着迷、沉沦、失去自我,让我无法离开你,让我在你的甜美中糜烂成泥、腐朽成渣……呼呼……对不起,我失态了。从小就有的吧。这是我们之间的契约,你永远是我的夫人,我永远是你的先生。”

    我冷冷地盯着他,说:“假如我这辈子是个男的,你还会这样浪费口舌吗?”

    他却笑意更深了,“夫人,我爱的是你的灵魂,你是男是女,又有何妨?先吃早饭吧。”

    我终是败给了人类的新陈代谢。

    面对自己咕咕叫着的肚子,和陌生男人深情的目光,我切下一小块三明治,放入口中咀嚼。

    面包还是普通的面包,火腿还是普通的火腿,煎蛋还是普通的煎蛋。

    可我咽下这一口的同时,一滴清泪落下,在盘子上溅出一朵水花。

    随后便像开了阀的水坝,止不住地,泪全涌了出来。

    十七年,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哭。

    我被冷落,被欺侮,被暴力时,一滴泪都没掉。

    我真是太没出息了,怎么能被这个普通的三明治感动哭了。

    他从背后环住我的腰,头埋在我肩胛上,嘴唇贴在罂粟印记上,轻轻吻了一下。

    我在他怀里低声抽泣,身子抖得像筛糠,手心冰凉如入冰窟,眼里的画面已经成了白色的虚影,不停地摇晃。

    终是止住了啜泣,我抹了抹面颊上的泪水,挣扎了一下,想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却被他抱得更紧。

    “你……要是同意的话,让我来照顾你吧。”他说。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重重吐出一口气。

    大概是相信了他的鬼话吧,否则我为何成了他人眼中的煞神。

    他说,他已经寻了他的夫人八百多年了。

    他本不是死神。

    他们曾共挽鹿车相濡以沫,隐于宁静田园,缫丝织缕,耕耘收获。春花、夏风、秋月、冬雪,看遍世间的良辰美景。

    直至家国动荡不安,硝烟弥漫,国都沦陷。

    夫人病重,逃亡奔波途中终没挺过去,去了。

    他不堪妻子去世的沉重打击,郁郁寡欢,三年后,一同撒手人寰。

    这本该是个到此就结束的悲情故事。

    可他死后,见了阎王,诉求可以再次见到妻子。

    阎王应了他的请求,代价是成为收割灵魂的鬼神,不死不灭,永世不得入轮回。西方人称之为死神。除非外界使其魂飞魄散,否则永远无法结束这无止境的生命。

    这是最残酷的代价。

    阎王在她魂魄上刻上印记,告诉死神,若是脖颈上有一朵血红色的罂粟,那便是她。

    若他一直找不到她,那吞噬他的将是无尽的孤独,周而复始地收割魂魄,亲眼见证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流逝,终只能面无表情地囚住躁动不安的新生的孤魂,带领他们或轮回、或游荡。

    听了他的描述,我觉得他其实和鬼差差不多,不过是换了个称呼,以西方人的习惯命名罢了。

    “喂,你有名字吗?我总不能叫你‘喂’或者死神吧。”

    “我……不记得我的名字了。时间,太久了,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不过我还记得你前世的名字,年年。”

    我心中一惊,我的名字叫纪华年。

    “嗯……”我思虑片刻,“那我就叫你……黎,黎明的黎。我希望你能摆脱黑暗的束缚,迎来希望的天明。”

    “谢谢。我叫,黎。”他轻笑了一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其实我很迷惑,他为何如此执着于寻找他的夫人。两个人的感情真的可以深到愿为对方付出生命自由的代价吗?现在的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想象当时的他是如何决定的。

    我也不知该如何发展和他的关系。

    是做普通的室友,还是要好的朋友,亦或是再续前缘?

    再续前缘是不可能的,我是个莫得感情的冷血动物。世间本就不存在诚恳的善意和纯白的真情,人类一切的交集皆建立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上。今朝可为千金断手,他日亦能为功利卖友。

    就当是收留他一阵子吧,等他心结打开,不再留存执念,我们便到此缘尽了。

    忽想起今天是上学日,急忙打电话跟老班请病假。

    好在老班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让我好好养病又不叮嘱我复习,快要一模了。

    我连连应下。挂断了电话,我摊开练习册,刚做了没两道题,头顶忽传来冰凉的触感。

    黎揉了揉我的脑袋,在我椅子旁盘腿坐下,支楞着腮帮子望着我。

    我被他盯得有些毛,头顶碎发根根立起,“……你干什么?”

    他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就是想看看你。你学你的,不用管我。”

    我定了定神,吐出一口浊气,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铅字排列整齐的练习题上。耳畔铅笔摩擦纸面的“沙沙”声,机械表秒针转动的“嘀嗒”声,黎若有若无的均匀的呼吸声,伴我刷着一道道题。

    再次停笔歇息,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黎不知何时离开去厨房忙活了,肚子的“咕咕”声促使我去厨房一探究竟。

    还未进厨房,先嗅香气扑鼻,葱蒜爆炒过的油香混夹着芹菜的清香,一缕缕的香味儿阵阵涌入鼻腔,满足了嗅觉上的冲击感。

    夹一口搁在嘴里咀嚼,爽脆的芹菜在齿间崩裂开来,“咔嚓咔嚓”的声音传入耳,给大脑传递着口感上佳的信号,忍不住又吃了几口。

    不得不赞叹,他真是个贤夫良父。

    自此,我开始了和他的“同居生活”。

    我第一次体会到被细心照料的感觉,像个襁褓婴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他厨艺很好,每天晚上变着花样儿得给我做好吃的,害得我长胖了五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