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较技一二

大几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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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略听闻刘钧剑术受到过王越指点,他顿时来了兴趣,准备和刘钧切磋一二。

    校场上,二人披上皮甲,手持木剑,诸人领兵卒观战。

    曹略先受,起手一剑,速度极快,直奔刘钧左肩,曹略的剑术基础是后世的体育竞技套路基础路数,但是穿越后和曹操与曹家老兵时常切磋,通过实战磨练剑术。

    这一招名为“三环套月”,去势奇疾而收招极快,乃是试探对手的最佳招式。

    刘钧见了这一招,叫了一声“好”,剑随身走,出手反攻竟然比曹略还要快一些,在曹略收招之前和曹略对了一招。

    曹略接招后:好强的瞬发之力。他只觉震得手腕酸麻。

    旋即只能以巧妙的招式和叠加力量的手段迎战刘钧。

    木剑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上下不停,左右难测,一连出了十几招,每一招都是一触即收,不给刘钧发力的机会。

    刘钧见曹略改变攻击套路,他手中木剑紧守门户,马步稳健,立地生根,曹略的招式再怎么精妙,他木剑一挥,曹略就不得不收招。

    十几招过后,曹略寻了一个机会,和刘钧一个错位,手中木剑向后一挥,劈向刘钧的背部,这一招名为“剑冲阴阳”,势速力稳。

    刘钧木剑反转绕背,挡住了这一击,转而一个回旋,绕到了曹略身侧,一招一模一样的“剑冲阴阳”用了出来。

    刘钧貌丑但武学悟性极佳,仅仅看了一眼,就把这一招学会,出手之时力量速度拿捏的恰到好处,就把曹略打的手忙脚乱。

    危急关头,曹略身子一扭,躲过了这一击,但是,这一招过后,攻守直接转换了过来。

    刘钧木剑挥舞,上下翻飞,用的竟然是和曹略一模一样的招式,这些招式在他手中,变得远比在曹略手中神奇,连贯性变得更好,一招接一招,让人应接不暇。

    曹略也猜出来,这是刘钧在指点自己怎么出招,所以仿照刘钧方才的应对方式,以不变应万变,好在曹略马步功夫也不算差,偶尔挡不住了,就以迅捷的身法闪避。

    刘钧把方才曹略用的招式施展了一遍,随后招式放缓,等着曹略进攻,曹略也不客气,有名师指点,手中招式半点不留,不管是刚学会的武功还是自己以前创出来的剑法,全部都给用了出来。

    刘钧每一次都会在第十五招的时候转变攻守,把曹略的招式自己使用一遍,如此一来二去,两人斗了足足百招,奈何两人体力赶不上动力,曹略已经累的气喘吁吁。

    “我还有最后一招,汝小心了。”曹略体力见底,再出一套连招就是极限,多了就不行了。

    “好!主公放心出手。”刘钧摆了一个防御的架势,等待曹略的进攻。

    曹略猛然冲了过去,手中木剑一个下劈,刘钧挥剑抵挡,却不想曹略一沾即走,木剑画弧,又是一个下劈,第二下叠加了第一招的力量,使得力量速度都有提高。

    一下,两下,三下,……一连十七下,每一下都是一沾即走,曹略已经叠加了两倍的力道,第十八下打下来的时候,力量之大就算刘钧都被震惊了,不得不加大在木剑上面的力道,这才接下这势大力沉的一招。

    这一招过后,两人的木剑都被打断了。

    休息片刻,二人换了木剑后,刘钧先手,他脚踏奇怪的步伐,快速闪到曹略身边,手中木剑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刺向曹略的脖子。

    经过百招较量,曹略大致摸清了刘钧的套路——耐力不足:因为刘钧身材短小,他的剑法重在迅捷,一击必杀,瞬间发力。

    曹略挽了个剑花,晃晃悠悠的点刺出去,看起来不快,却让刘钧极为恐惧,这一剑,刺的地方变化不定,竟然在晃晃悠悠的过程中,点出了他所有的闪避之处。

    刘钧破绽露出,体力扛不住了,步伐混乱无比,曹略同样颠颠倒倒,似乎是喝醉了酒一般,但是不管刘钧怎么出剑,总是能够恰到好处的闪避过去,偶尔劈出一剑,绝对是刘钧招式的薄弱地点。

    眨眼间,二十招已经过去,再这么闪避下去,就有点侮辱人了,所以曹略转守为攻,剑一横,架住刘钧的剑,左肩猛然撞了过去,刘钧躲闪不及,被撞退了十数步才稳住身形。

    曹略这一招,其中奥秘便是腿法,攻击以膝撞和肩撞为主。

    刘钧刚刚站稳身子,曹略已经到了近前,左手一把抓住他的衣领,狠狠地一拽,与此同时钢锏下劈,左腿一个膝撞又顶了上来。

    这般狠招,刘钧躲闪不得,右手用剑挡住曹略一剑,左手拼死压下,也没能拦住这一记膝撞。

    刘钧被这一记膝撞打的“哎呦”一声,被缴械了。

    “得罪了!”曹略向刘钧道歉。

    刘钧哈哈哈大笑:“主公好武艺!”

    ......

    刘钧今年二十七八岁,快而立之年,年龄不小了,刘家在大夏算是豪右大姓,他本人又好结客,有计谋,多年前便有名于郡中,为郡人所知,按说早就该出仕郡县为吏了,却在曹略辟除他前一直未得入仕,不为别的原因,只因他的身高相貌。

    在宋代之前,出仕做官有四个要求:书、言、身、判

    先试收判,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为合格;试而后铨,察其身言,身必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

    赵宋因重文轻武,又大力支持寒族士人科举,对这个“身”就是走走过场,除非你是武大郎之辈。

    但是在汉代:“容,用也,和事宜之用也”。视凶丑之人为不祥。较之长美壮丽之人,貌丑之人本就很难入仕,即便入仕也无威严,会被人笑话。

    刘钧貌丑,而且个矮,蹉跎至今未得入仕却也就不足为奇了。这要是个寻常的长吏,在见到刘钧的丑貌之后可能会改变主意,不再辟用他为吏。曹略却半点也无此顾忌,唯才是举。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太守孙义在陇西很久了,陇西有美名而又能用的人,他早就辟除完了,曹略总不能把手伸到郡府里去和他抢人,所以也只能从孙义没有辟用的这些人中选取可用之人。

    话说回来,李骧和刘钧也算是一对难兄难弟了,一个虽是大姓豪族,但却是庶出家族不重视,幸亏贾诩推荐;一个长得矮丑,要非遇上曹略,恐怕他们就算是急切地想要入仕,也是遥遥无期——怪不得他俩交好。

    他俩交好一是因同病相怜,再一个则是因脾气相投:两人均是性格爽朗之人。刘钧虽然矮丑,颇有豪爽气,说次日去替曹略招降山贼,等到次日一早起来,他就来辞别曹略要去山中。

    这时天方蒙蒙亮,曹略刚起来不久,正在院中洗漱,见他来辞,丢下用杨柳枝做成的牙刷,吐掉盐水,随手拿巾擦拭了嘴,指了指晨空,笑道:“天尚未大亮,君即来请辞去山中,何其早也!”

    “为明君效力,披星戴月尚嫌不够,况乎早已鸡鸣?”他冲曹略作了一揖,豪爽地说道:“钧此即行矣!主公请在府中稍候,少则三两日,多则四五日,钧必将那几人带来拜见主公。”

    “山中路险贼多,君一人去可行否?要不要我遣几个人从君同去?也好卫护君之安全。”

    “不必!钧昨来狄道却非是一人来的,带了有四五个大夏壮士,有此数人从行足矣!”

    “好!我就在府中静候君之佳音了。”

    刘钧按剑仰头,哈哈一笑,辞别曹略,转身自去。

    曹略目送他出了院中,转对张绣、胡车儿说道:“刘君言辞慷慨,有侠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汝等切不可以其短小而轻视之。”

    诸人应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