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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袁鹿所说的“愉快的分赃日”,我被喊到岫烟路上的一家饮品店,听她“汇报”两家Riddle的账目。
岫烟路不是城市主干道,所以车辆一直不多,两旁矗立着树龄深远的高大梧桐树,再有就是丝竹绕耳的清泉山公园,其东门也在这条路上,环境还是挺清幽的。
饶是如此,我依旧不理解这种“越国以鄙远”的做法:“直接去店里不就好了,何必翻山越岭到这边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自家的饮料里放了大烟壳或者地沟油,以至于两位老板自己都不肯喝。”
“萧川大叔,你要搞清楚状况,我们这可是‘分赃’哎,当然要偷偷摸摸、避人耳目了。”
这家伙竟然真把这事当成“分赃”了。我叹一口气,用一只手盖住脸,听她继续郑重其事地说着:“尤其不能在自家店里,我们大摇大摆地在那里对账,店员们看到会怎么想?他们会觉得这些其实都是他们的血汗钱,我们只不过通过压榨他们剩余价值而坐享其成罢了。那样一搞,咱俩万恶资本家的丑恶形象就洗不白了。我一个小喽啰自然无所谓,但你的形象兹事体大,毕竟桃子妹妹她们这么崇拜你……”
既然事态如此严重,作为两位“万恶资本家”之一的我便不再争辩什么。可是我不明白这和店员桃子又有什么关系。
房租、水电、员工工资、进货成本、宣传费用……一桩桩一件件被她梳理得清晰有序。只是我怀疑自己未必在听。
很快,外面落下了入秋的第一场雨,雨滴夹带着冷气簌簌下坠的时候,我的心也彻底沉寂下来。我们一边喝东西,一边等雨停。除了店员,店里渐渐只剩下我们两个。她一边刷微博,一边以类似播报的形式和我分享随时看到的花边新闻。我则打开笔记本电脑,继续写我的武侠小说。
这丫头重度嗜糖,但是咖啡却只喝美式,对于大多数人难以下咽的酸苦,她居然喝得气定神闲、面不改色,大有一种方外名士的不凡气度。相较之下,坐在她对面抱着大杯冰柠乐的我,看上去则更像是个被偶尔拉出来放风的低品位中年宅男。
窗外雨势渐大,朦胧的水汽像是漂浮在空中的暮光碎片,它们亦是一个个微小的黑洞,齐心协力将天空散落的亮色尽数吸走,使整个世界越发黯淡了。
外面越是轰隆不已,我越是觉得里面变得安静,安静得如此透彻,使人确信无疑。
在我起身伸懒腰的时候,袁鹿端起我的平板电脑,清了清嗓子,用尽可能粗壮的声势照着屏幕念道:
郑华箭矢一般猛冲上去,弓步一沉,腰间蓄力,右手打出一记掏心拳,被那汉子轻松躲过。郑华见状,拳势未收就迅速变为侧掌,直朝那汉子躲的方向扫去,不过这一掌亦是虚招,他左手从掌下翻出,使出一招擒拿手,奔那汉子左腕而去。那汉子身形颀长,躲闪腾挪甚是灵便,右拳一格,一个侧转身站定,左脚蓦地向前铲出,身形成左仆步,同时左手顺胸口朝前下方猛砍下去,是一招十分爽练的“箭步单插”。郑华大惊,只顾往上格那一砍,顾不得脚下,立时被铲翻在地。
董明在一旁看得分明,心道:“‘箭步单插’是大洪拳的招数,此人练的是正宗少林拳法,难怪如此沉稳刚劲。”他两个跨步上前,伸出掌一探一兜,使出一招“金丝缠腕”。这“金丝缠腕”是太祖长拳中极少的以柔克刚的一招,诀窍是两掌交叠打出,以缠绵的劲道拿人腕子。董明早年于少林拳之外还修习了几年内家拳,因此对于这一招的领悟又与一般人不同,柔韧粘滞的力道被驾驭得炉火纯青。
汉子只觉一只手腕仿佛被绳索缚住一般,任凭如何挣扎,使出去的力气好似扔进水里的石头,被迅速淹没,最终化为无形。他如同被牵引的风筝,在董明的支配下忽左忽右,踉跄东西。
郑华等人见状,意欲扑将上去。危急之时,汉子怒目圆睁,使出丹田之气一声大喝。虎啸之声震耳欲裂,周遭数人都不由一怔。意外之余,董明手上也略松了力道。汉子抓住时机,左脚向右横上一步,右脚跟进,一跃而起,双拳并架,凌空下砸,打出一招“恨脚双云顶”,拳锋如雄鹰扑兔,泰山崩摧。董明惊骇不已,向后跳出一丈有余。
我本想阻止她,但还是随她看了,最后很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呃……这章还没写完,最后写成的样子可能跟现在差别很大。”
她把电脑放回桌子上,目光仍聚焦在文字中,手里转着自己的马尾辫,点着头自顾自说道:“你的打斗场面感觉很写实啊,不是那种一掌劈开一座山的,那种就好玄幻。你这有点像金庸的《雪山飞狐》《飞狐外传》。”
我瞠目结舌:“你……行家呀!你还看过《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
她立马眉飞色舞一步跳到我面前,我甚至怀疑她要模仿我笔下的人物,冲我打出一记掏心拳。
“哈哈,没想到吧。不止这两本,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基本都看过。最开始是看TVB的电视剧,后来觉得不过瘾,干脆就把书找过来看。而且上大学后,我发现不光我看,我们一个寝室的女孩子都看过。”
“女孩子看武侠小说,到底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呢?”
“别人我不知道。我主要还是喜欢听故事。”
“听故事。”我机械地重复着她的话。
“对。我从小就总缠着我爸给我讲故事。后来他的故事讲完了,我就去电视里和书里找故事。找来找去,我发现武侠小说里的故事是最扣人心弦的。当然,侦探小说也不错,我也看了好多。你呢,萧川大叔?”
“我?”
“是啊,我是说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听故事?”
“我……还好吧。”
“我知道了!”她直视我的双眼,“你不喜欢听故事,你喜欢讲故事,所以你才会写小说。现在我们是喜欢讲故事的萧川大叔和喜欢听故事的袁鹿同学!”
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吗?不好说。可是,那一年,我耐心听完了两个人的故事,一个是风胡子的故事,一个是凌烁的故事。
当时,我刚得知凌烁的秘密,没等她把故事讲完就悲愤交加,拂袖而去。我以为凭我对她隐私的掌握以及由此爆发的盛怒,足以让我们成为彻彻底底的陌路人,她应当在我面前无地自容,起码会因忌惮而有意躲避我。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仅仅在第二天,她便又开始接近我——是那种怯怯缩缩又发自本能的接近,小心翼翼地关怀着我的冷暖,像是善良的救护人员冒着被攻击的风险去抚慰一头受伤的猛兽。
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就此收手,江湖两忘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吗?
事情如此突兀地向下发展,业已超出我的理解范围——即便是今日,我同样无法参透她那时的所思所想。
有天晚上,风胡子约我见面,那时他已从西安来到我所在的城市,我俩定期小聚,通常是二人对坐,非茶即酒。
基本上男人间的话题总离不开女人,说来也怪,我们竟从未聊过女人,只是那天例外。起因是他嗅出了我竭力掩盖着的不安。
我们去的是一家以经营羊蝎子锅为主的小酒馆,店里的香辣硬币蟹和秘制小黄鱼也颇有名气。
坐下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萧川,怎么了?我感觉你小子有心事。”
“没有吧,哈哈……大概是最近加班太多,有点疲劳。”
“不对,你心里肯定有事。”他笑道,随即用手指了指我的鞋子。
我低头看了一眼,不明所以。
他伸出食指在空中点了几下:“这是我认识你以来,第一次看到你的鞋子是脏的,哪怕是在下雨天。依照我们陈大编导的风格,除非是进门前不慎在下水道里踩了一脚,否则一定是最近遇到了不寻常的事情。”
我终于笑了:“风哥,‘老奸巨猾’就是用来形容你这种人的吧。”
“因为女人对吧?”他笑得甚至让我觉得有些为老不尊。
我低头笑笑,不置可否。
“你呀,就是过于沉稳了,凡事总比同龄人要考虑的多,这当然是优点,但有时候也是缺点。你这个年纪,为女人烦恼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觉得痛苦了就要释放出来。”
这时服务生把烫好的花雕酒送过来。风胡子打开壶盖,看了看随酒波而摇曳的姜丝和枸杞,又凑近闻了闻,赞道:“不错!这家酒馆煨花雕时放的是蜂蜜,不是糖。”
我想要接过酒壶给他斟酒。他摆摆手,拿过我面前的杯子倒满,又给自己满斟一杯。
他没有追问我的心事到底是什么,转而讲起了自己。我不说,他便不问,这即是我俩足成知交的一大印证。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风胡子吗?”
“李白的诗:‘风胡灭已久,所以潜其锋。’”
“对,风胡子是古代一位铸剑师,被李白写进了诗里。但我取名风胡子,不是因为李白,而是因为女人。”
“女人?”
“不错。这首诗里还有四句叫:‘吴水深万丈,楚山邈千重。雌雄终不隔,神物会当逢。’意思不难理解,哪怕吴水再深,楚山再远,只要两把神兵利器灵气相通,就总会有相遇的一天。够浪漫吧?”
我点点头,心想:“是有点浪的。”
他接着说道:“我跟你莫卿姐刚认识时,其实相互是看不上眼的。她觉得我四处留情,又太追求自由。我呢,觉得她太傲慢。但后来几次接触,我才发现她不一般,是那种非常有涵养和见识的女人,我就最爱这一挂。”
我酒杯停留在半空中,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忍不住打断他:“什么?你还四处留情过?”
“嘿嘿,是啊。怎么了?”他笑容里总算有了点不好意思,使我相信他还不至于是个段正淳式的老牌流氓。
我意味深长地点点头,意识到我不仅对女人了解不多,对男人了解更少。
“后来呢?”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她在手札里写下了这首诗,于是从下一次跟她见面开始,我就改名叫了风胡子。她一听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却还故意问我为什么叫风胡子。我说我就叫风胡子,而且以后都叫风胡子。”
“再后来呢?”我几乎成了被父亲的故事牵着走的傻儿子。
“再后来,她仍然信不过我对她的感情,从西安回到了这里。我一个人留在西安,越想越不甘心,周围缠着我的小姑娘是不少,可是看来看去个个都比不上她。我心想去他的,老子什么都不要了!所以就抛下一切,单枪匹马追了过来。”
他讲得极简括,但不难想象当中必定有大量的缠扰和波折。
“风哥,我没想到你是一个会在感情上这么感性的人。”
“哈哈,你真的觉得我感性吗?”
我点点头。
“其实不是,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对莫卿这个人,我是经过冷静观察和理性思索的,我是看准了想透了才出手,所以这是理性。而事实上,如今我来到了这里,一切也都与我之前设想的一样,我得到了想要的结果。相反,如果你做的时候根本就没想清楚更没看明白,那才真的叫感性。”
看我若有所思,他赶忙又说:“我就是跟你随便扯扯,你也不必深究。你还年轻,你有的是犯错的资本,哈哈!”
我以为自己听懂了风胡子的故事,实际上我没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