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回肠九转两行清泪

木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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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小桃扑下去掐按祖母的人中,好半天,吴氏才缓过了气来。

    紧闭着皱皱叠叠的眼皮上布满褐斑,吴氏眼一睁,侧头便又去看金香的尸体。

    她忍不住伸出那干枯的手去摸金香青紫冷硬的面庞。

    老泪纵横间,扭头冲赵桀道:“千两白银万两黄金,哪怕是金山银山,可换得回我香儿的命来?”

    吴氏这话一出,金小桃反倒是吃了一惊。

    在金小桃心中,自己祖母向来是冷漠无情的,对他们这些小辈哪里有半点怜爱,只顾着为金家传承香火,对金钱更是看中。

    那可是千两白银,听到都吓死人,金小桃本以为祖母会高兴得忘了金香的死,甚至是如自己一样,觉得金香死得太值当了,这金钱和富贵本是千百个金香也换不来的。

    哪晓得,吴氏这见钱眼开的人,竟不为所动。

    只见吴氏猛地站了起来将外衣一脱,往地上扔去,紧接着又要再脱下一件。

    “疯了疯了!”孟广美赶紧将蜀葵推出去,“快把那人拉住了,别在黄公子跟前丢脸!”

    孟广美知道黄公子是京城来的贵人,既然他有心提携她的儿子,那对于孟广美来说,这金香的死便是一桩好事。

    正好她早已看金香不顺眼,眼下金香不仅死了,还给和广坤带来了运势,真是死得其所。

    好几个丫鬟也拉不住吴氏,待吴氏又脱下一件后,弯手伸进亵衣里,竟从胸间掏出个布袋,打开布袋一抖落,甩出数块银子扔到了赵桀脚下。

    这正是周氏千方百计想拿到的二十六两银子。

    周氏翻遍了吴氏的屋子也没有找到,岂知吴氏就藏在身上,连洗澡睡觉也带着。

    “贵人!你是大贵人!”吴氏又嚷了起来,三两步奔到赵桀跟前,被仆从给拉扯住了。

    吴氏甩脚便将布鞋往前踢去,蛮横无赖的市井泼妇模样,哪里是赵桀这样的人见识过的。

    赵桀万分不理解,按说这千两白银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几乎是世世代代吃不完的了,他赵桀要一个人的命,不过是说句话的事,本以为金家会感恩戴德,没曾想竟撒泼起来。

    眼见那又臭又破的布鞋掷到了自己面前,赵桀不躲也不闪,任由鞋子砸在了身上。

    他只是皱着眉,疑惑不解的盯着那吴氏。

    常猛一个上前劈头便欲向吴氏砍去,赵桀摆了摆手:“退下。”

    吴氏又狠狠的唾了口唾沫,这才又喊道:“这二十六两是我的心肝,那一千两不过是你的一根毛!我的香儿连你身上的一根毛也值不上,可她是我的命啊!我老婆子连命都没有了,还拿这心肝毫毛有什么用!”

    金小桃生怕吴氏得罪赵桀,赶紧上前去揽住吴氏,附在她耳边道:“祖母!小姑已经去了,你可要好好的,千万别叫悲痛冲昏了脑子,人财两失!”

    吴氏深吸口气,看着散落的那白花花的银子,好半天,才颓然的坐倒在地上,点了点头。

    金小桃赶紧躬身向赵桀道:“小姑是祖母的幺女,自来疼爱,一时间悲伤过度了,还请黄公子不要见怪。”

    说罢,鞠了一躬,又道:“祖母对刚刚黄公子说的话,很满意。”

    赵桀看了眼金香的尸体,又看了看坐在地上呆若木鸡的吴氏,点点头,不再说话,转身便走。

    金小桃这才捡起地上的衣服,赶紧给吴氏掩上。

    见黄公子走远,孟广美吩咐蜀葵看好金小桃和吴氏后,自己匆匆的前往书房去见和正义。

    和知县这两日在查刺客的事,生怕自己乌纱帽不保,正忙得焦头烂额,本不想和孟广美多话,却在听到她说完黄公子的许诺后,又惊又喜。

    发声问道:“你可知那黄公子究竟是何人?”

    孟广美好笑:“老爷你瞒得密不透风,我怎么晓得。”

    “正是当今太子赵桀。”

    孟广美要不是竭力扶着墙,只怕要站不住。

    她没想到,那贵公子竟是太子,而自己儿子的仕途竟会沾金小桃的光。

    被太子看中提携,那可是天大的好事。

    对于一个偏远知县的儿子来说,若不想一辈子只吃父亲的俸禄过活,那要么从文考科举一级一级的考上去,前有古人六十岁才中举,花大半辈子时间能谋个小官已是不易,要么习武投身军营,那更是艰难辛苦,一不小心还得丢了小命。

    可现下直接提到了太子身边去做事,那可是未来皇上的左膀右臂,这对整个家族来说,皆是大幸事。

    这金小桃,本是孟广美打心底里瞧不上的,眼下却觉得闹不准倒是和府的福星。

    当下也不觉得金小桃粗鄙不堪了,有心把她扶做正室。想来往后要攀上太子这条大腿,免不得金小桃出面,若她仅仅是个小妾,颜面上反而不好看了。

    正思量着,却听和正义喃喃道:“这金家的女人真是一个比一个有能耐,都能有贵人扶持。”

    “金家的女人?”孟广美奇怪。

    和正义一怔,醒悟自己说漏了口,赶紧顾左右而言他。

    而这一句金家的女人,反倒叫孟广美想起了什么,匆匆告辞后,将木槿叫到了自己房里。

    金家可还有一个女人金小凤目前还留在孟广美院儿里呢。

    当初与金小楼一起,用金小凤断了金香和金小桃两人的好事,眼下,既要拉拢金小桃,那这金小凤便留不得了。

    “你去向萍姨娘回个话,就说烫伤蕴蓉的罪人,我已打发去了乌黎江,叫她安心。”孟广美拨弄着手里的明珠串子,向木槿到,“顺便再将这话也递到金小桃屋子里去,记得唤她一声少夫人。”

    “是。”木槿应了下来,紧接着又仰头问,“那……这小凤姑娘,是否真要拉去乌黎江?”

    “自然是真的!”孟广美眉一扬,“立马便拉走,让她叫得越惨越好,最好满院都听到。”

    ……

    金小楼忙完了山记的活儿,刚走到后院里,却见自己屋中的灯烛竟是亮着的。

    走过去一推开门,屋里的摇篮晃晃荡荡,麟儿安然的睡在其中,高琅坐在床边轻轻的把着摇篮的边儿,一听见开门声,遂扬起了脸,冲金小楼一笑。

    昨日刚在街上被高琅纠缠一番,没想到今晚他竟又出现在了自己房里。

    金小楼自觉她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于是沉了脸,立在门边向里道:“请你出去,不然我报官告你私闯民宅。”

    高琅站了起来,他的面容被火烛照得有些暖,嗓音很轻:“你是我娘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我回我自己家,怎么官府也要将我抓走么?”

    “无赖!”金小楼不禁咬了唇,“我们没有拜堂成亲,当初我是被金家人绑着卖给了你的,算不得夫妻,我将那亩田地和十两银子还给你便是。”

    “还给我?”高琅笑了笑,上前两步,一下将金小楼抵在了木门上。

    “你做什么!”金小楼想要挣脱,高琅的手臂却像是铁箍一样,令她动弹不得。

    金小楼并不是第一次与高琅如此近的贴在一起,可这一次却完全不同。

    金小楼的头斜歪在男人的颈项间,她死死的屏住了呼吸,将高琅的气息隔绝在外。

    可男人硬朗矫健的身躯,仍旧令她无可抑制的脸红起来。

    高琅低下头,热热的气涌在金小楼冰凉的额头上:“我只要你,你本就是我的,拿什么还?”

    “你!”金小楼想要抬头争辩,头刚一扬,额头却碰到了高琅软软的唇瓣,吓得赶紧又将脑袋给埋了下去,“我不是你的,麟儿也不是你的,我们与你毫不相干!”

    本是恼怒的言语,只因金小楼低着头,脸又红彤彤的,竟说得像是撒娇的甜话。

    高琅眉眼弯弯,笑得更甚。

    他这人很奇怪,不笑的时候像是万年凝结而成的冰山,又像是天上的星斗,令人胆寒可望而不可及,一旦笑起来冰山便融化为春泉,星辉落下山谷碎成漫山遍野的花,耀眼又温柔。

    高琅将撑住木门的手弯了起来,把身前的金小楼抱入了怀中:“若你是因为一年前的事情怪我怨我,我都接受,那时候的我身不由己,对不起。可从今往后,只要有我在,就再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委屈。”

    高琅起身,伸出一只手来,轻轻抬起金小楼的脸,让自己的目光看到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金小楼,我这一生只会要你一个女人。”

    金小楼透过高琅那双镜湖般的双眸,看到了眸眼里倒映着的小小面容。

    她一咬牙,挣脱了高琅,从那放开的间隙里闯了出去。

    离着两米远,金小楼看着高琅,忽地流下了两行泪来。

    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时,她才发觉,匆匆抹去了眼泪。

    一时间竟不知这眼泪是为何而留,委屈?感动?亦或者是遗憾,遗憾自己不是他口中的那个金小楼。

    “你既不走,那我走。只要你在一日,我便一日不回山记。”金小楼说罢,扭头便走。

    刚走了两步,声后高琅嗓音响起:“好,我走。”

    金小楼停住脚步,却半天没有听见动静,待回头时,身后已经没有了人影。

    她呆立在院子里,看着玉兰花被风吹落得满地,直到况如月过来,才晃过了神来。

    “掌柜的,又发现了。”况如月没注意金小楼的神色,兀自将帕子拿出来,打开里边仍是一枚细针。

    “刚刚我厨房给鸡肉裹豆粉时,亲眼见那如意鬼鬼祟祟的进来,她以为我没注意她,在案橱边转了两圈,伸手飞快的朝那码好馅料的披萨捣弄了两下。待她走后,我将披萨拿回屋中捣碎了才从披萨里找出来这根细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