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等你下课

言亓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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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我写给你的情书,都什么年代了,到现在我还在写着。

    ——《等你下课》

    “于星,快来帮忙!”

    “诶,来了,来了。”于星忙把作业上的最后一个答案填进去,跑到后厨去帮工。

    下课铃声响起,从教学楼里走出来的少年少女们谈笑着今天该去哪儿玩,这也不怪,今天是周五,下午的课结束后,就可以不用担心明天早起了。

    陆月也和身边的朋友互相打趣着。

    “今天老师的课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聊啊。”

    “是啊,还好我没怎么听,哈哈。”

    每到这时候,于星总是会故意守在靠店门口近一点的位置,就为了看路过的陆月一眼,当然,要是陆月也能看到他,那就再好不过了。

    “嘿,看什么呢,每次都瞅见你大中午的在这里瞧来瞧去的。”老板熊辉过来收拾狼藉的桌子,他有些好奇,也有些不满,这大中午的,正是客人最多的时候,这小子不赶着帮忙,还有闲心在这看风景。

    “看我的初恋呢,老板。”于星也不隐瞒,他一直秉承着有什么说什么的立场,可是偏偏在陆月面前,他却变得支支吾吾,腼腆得不行。

    还记得那年春天,还有不到半年,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于星终于在朋友的怂恿下,措辞千百遍,写了一封情书,想要拿给陆月,跟她表明心意。明明第二天,他看见她了,明明她就在眼前,再往前一步,他就可以把情书递给她,他却始终没有勇气上前说一句话。

    “大不了,我跟她考去同一所学校好了,这样我们就还有四年的时间,去相识,去相处,而且现在是高三的紧张时期,我不能让这封情书给她带来困扰......”

    他知道她成绩很好,在全年级都是能排得上名次的,他也知道自己的成绩不好,所以他在剩下的几个月里拼命地追赶她的步伐,只为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可能有些人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达到的高度是另外一些人拼尽全力也无法企及的。

    是的,现实就是现实,不会像偶像剧里那样,什么一夜成名,什么突然灵光乍现。他们的排名差得很多很多,像是隔了一条银河。

    他最后选了一个和她相同的城市,在她的学校附近打工,晚上再回自己的学校。

    “没事,还有机会让她看到我。”于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来来来,让我也看看,是哪个姑娘让你朝思暮想?”熊辉也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天仙下凡,让这个小子天天大老远的跑来这里打工兼职。

    顺着于星手指的方向,熊辉看见了那个女孩:“就是最好看的那个。”

    那是个很普通的女孩,看起来很清秀,身材很标致,身上还穿着舞蹈服,看起来是刚刚下了舞蹈课,她正在跟旁边那个女生谈笑着,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像是清风拂面,带来一阵花香。是的,她很普通,但是,也很特别。

    “她叫什么?”

    “陆月。”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于星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准备骑车回学校,而是装作学生,混进了陆月的那个学校。

    他不知道,原来好的大学,里面是这么的好看,梧桐树在道路的两旁摇曳,将金黄的叶子散落一地,围墙上缠绕着藤蔓,蔓延到于星看不见的远方,教学楼是白蓝相间的颜色,路旁的灯光为他照亮要去的路。

    他走到了她学校的操场,他知道,她从高中开始就有每天夜跑的习惯,所以他在这里等她。

    他躺在操场上,今天的天气很好,夜空中点缀的一颗颗星星,围着月亮,就像是于星,一直默默守护着陆月。

    这一次,他不想退缩,他想当面告诉她,他喜欢她。

    陆月结束了自习,伸了个懒腰,收拾好书准备下楼夜跑。

    他看见了她,她将披散的头发扎成了马尾,男孩也拍了拍身上沾到的灰,整理衣袖,向女孩走去。

    陆月刚刚走到操场,就看见一个男生向自己走来,很熟悉,也很陌生,像是认识了很久,但是却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陆月,你好,我叫于星,和你是同一个中学不同班的同学。”他笑得腼腆。

    “啊,你好,我就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喜欢你很久了,陆月。”他鼓起勇气,感觉自己从未如此紧张过,就连高考,他也没流过这么多汗。

    “很感谢你的喜欢,但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抱歉啊,不过能在这里遇到你很开心,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你是哪个系的?”可还没等陆月继续问下去,那个男孩已经转身跑走了。

    于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他只知道,他很难过,很悲伤,却又流不出一滴泪来,只能不停地跑,跑过那些时光。

    他只知道,他的第一次感情,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

    过了很久,于星终于攒够了买一把吉他的钱,他向熊辉辞了工作,说自己要忙学习,没有时间来帮工了,熊辉好像看出来了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说,只叫于星好好学习,别像他一样,只能开个小餐馆,庸庸碌碌地过了大半辈子。

    陆月很快便忘记了那个腼腆地向她笑的男孩,鼓起勇气向她告白却被她拒绝的男孩。

    她像往常一样,走出校门,打算着周末该去哪儿玩,却突然听到一段从未听过的歌声:

    “亲爱的,爱上你,从那天起,甜蜜的好轻易,亲爱的,别任性,你的眼睛,在说我愿意......”

    “月月,这不是你最喜欢的歌手出的新歌吗?我看你单曲循环了好几天呢。”

    “是啊。”陆月看着那个谈着吉他,唱着歌的男孩,觉得熟悉,又陌生,好像在哪里见过,却又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的碎发被风吹起来,露出额头,他是那么平凡,脸上还带着青春来过所留下的吻痕,白衬衫,牛仔衣,他看着陆月,又移开视线。

    陆月想要上前跟他搭话,他却转身走了。“算了,我们走吧。”陆月笑着跟旁边的女孩说。

    于星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可能是来给青春最后的道别吧,就像是熊辉跟他说的那个故事一样。

    一个男孩,为了一个女孩放弃了自己的前途,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读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学校,只为守在这个女孩身边,后来女孩跟别的男孩在一起了,那个男孩也错过了整个青春。

    是啊,明知没有结果的事情,再怎么坚持,终究还是没有结果,既然在青春中陪伴过,仰望过,就应该及时挥手道别,别像那个傻傻的男孩子一样,开了个小饭馆,就这么庸庸碌碌地过了大半辈子。

    熊辉说,其实他年轻时也很喜欢音乐,只是没有坚持下去,也许坚持下去,他还能开一个大一点的饭馆,开心的时候,还可以在自己的饭馆里面弹弹吉他。

    我递给陆月一封信,那是于星写的,于星写了很多,但是他只想给陆月看这一封,因为只有这一封里面,装的才是纯白的青春,才是青春应该有的样子。

    “于星,快来帮忙!”女朋友在厨房叫他。

    “好,马上!”

    “你在写什么呢?”

    “给你写情书呢。”

    “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