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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可樱也就是风铃,她有特种部队的经历,风铃在剑术上达到了伤不到自己可以自保的境界了,毕竟刀剑无眼,并不是她顺手的武器,当初执剑的时候老削到头发,她只能把头发盘起来,但是这般却更像男子了,又想到剑眉星目这个词,她英姿飒爽像个美少年。
风铃的身体适合练武,而特种的擒拿格斗风铃虽然生疏但是也慢慢捡回来了,起码近战风铃是无敌的,她找天五要了一把普通的匕首,插在自己腿上缝的口袋里,还是匕首适合她,是野外生存的利器,所以风铃就变成了双武器了,不管什么办法能保命要紧,长剑的练习还需要下功夫。
天五只觉得主人太自我感觉良好了,因为现在的她,只能勉强打过普通人罢了。
匕首?好笑,他们剑客一剑在手,都是十几年起步的职业,刀剑无眼,谁会给你机会近战呢。
元可樱开始了变成风铃的训练,可是这哪里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在恢复训练的时候,元可樱常常望着远方,那个楚倾歌是这部小说的大女主,与风铃同岁,丞相的独女,容貌倾国倾城,锦衣玉食,有忠贞的后宫团环绕,与皇族关系根深蒂固,还有个妹控的哥哥楚天澜,这些加成愣是这个朝代的女子,谁看了都会羡慕嫉妒恨吧。
这一对比,元可樱的女反派连被爱都那么困难,竟没有一条合格的大腿,异世生存都是多个朋友多条保命之路,元可樱在这个杀手组织里都水深火热的,凭什么人家楚倾歌,蕙质兰心,身世清白,一生无忧?
算了算了,谁让人家是女一号,哎,当时看小说只觉得爽了,穿越火葬场了。现在的倒霉境界只能努力了,毕竟她对现代社会的解读,越努力越幸运。
这个女反派的设定并不争气,不和女主争男一,居然是男二顾湛的舔狗,佛说五毒:贪嗔痴慢疑,风铃可不是痴吗,沉溺于顾湛曾经的温柔相待,但是过去了毕竟已经过去了,毕竟爱情本就是薛定谔的存在。
元可樱作为读者自是知道缘由的。
女反派没有身世解读,从小在市井杂耍为生,有个利用他们这些孩子杂耍为利的老人。那年,顾湛随叔父顾铭一同下南斐调查地势,遇见了这个难得一遇的练武之身的的风铃。
顾铭是不在伽罗神选拔的伽罗族人,有慧根一眼便看出了风铃是可造之材,可惜生作女儿身。
顾铭要出面买下她,但是她住惯了寒窑并不愿意走。但是顾湛出面,一饭之恩,让风铃认识到什么叫一遇顾湛误终身,这个神仙面孔的小男孩就是杀手组织的少主顾湛,剑宫生死符掌权者,也是都刃美谈的少年王爷。
顾湛很喜欢这个把命交给他的小女孩,他拒绝了叔父顾铭把这练武奇才的姑娘扔去生死符当剑童女,他对风铃极好,因为他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可怜人。
顾湛将风铃带回王府和彧将军非要送来一起练武的彧君安,他们三人一起练武,那段时间一定是风铃最快乐的时光。
直到风铃误杀了凌璟闯下了弥天大祸,虽然也是顾湛帮她平息的事件,但是顾湛失望透了。这个从小捧在手心里姑娘娇纵任性,如今还背负人命,害人一生。心里已经打算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就此诀别。
叔父顾铭留给风铃的两条路,一是离开王府,二是加入生死符,她义无反顾的加入了生死符,甘愿当一个手下,甘愿堕入黑暗,只为在他身后护他周全,自从知道那个天仙楚倾歌勾走了男神的魂,风铃就开始花式作死,什么飞天蜘蛛,南陵蚀骨粉,流弹藏红花……无险不用其极,因此风铃破罐子破摔放纵自己,各种作妖,只为顾湛能再多看她一眼。为了顾湛她什么都做的出来,所以在十年一换血的生死符,用计险胜了原先的天字一号杀手前朝武状元剑冲,争到了天字宫的首席地位。剑冲也算感恩风铃可以让他全身而退,又传授了她剑法,风铃超高的领悟创造了迷津六刃。
元可樱回忆到这觉得这书的作者真的是太妙了,这个自作多情的女反派,天天没有正事,好像她的人生追求只有男人一样。
凭借元可樱自己的经验,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开心最重要。
最可气的是风铃之死,她通过手段给男二生了孩子,但是人家男二就是只爱女主,对风铃不屑一顾,风铃刚生产完就被当场被同僚“千毒雨霄”(剑宫地字宫主)杀死了,这里解释说是因为风铃练了魔功只能趁虚若斩杀,背后还有大反派伽罗庭(北鼎伽罗神)最后剧情有些玄幻了,那一节风铃看的时候太累了就直接去看结局了,唉,元可樱那个后悔啊,毕竟人生没有快进键。
只希望狗血剧情希望不要发生在她身上,她现在两袖清风无欲无求,就不信还有什么妖魔鬼怪能左右她的小命。
这个故事的女反派就是个来事精,大部分靠她的恶毒推动剧情,戏份多,但都是倒霉自讨苦吃,元可樱只觉得天雷滚滚,孟子怎么说的,任重而道远。
她还是不想选择风铃这个宿主,她只想安安稳稳的,能不能隐姓埋当一个普通人?
既然现实无法改变,那就现实一点吧。元可樱本来就是一个恋爱脑的花痴少女,因为除了那个讨厌的齐扬,她根本没正眼瞧过哪个男生,本来以为笃定一个人是那样深情,谁知道不过是单人游戏……
哎,算了,都过去了!
真想看看文中的五六个男主到底是什么模样,尤其是那个吹得天花乱坠的男角色们,真是好奇心害死猫啊!
尤其是顾湛,那可是风铃的心头好,双面男神,那个都刃的第一美男子,银色的头发,清冷孤傲像冰山一般深沉,嚯!得劲。不过这人算是风铃的克星,那形同陌路人的冷漠也是难顶,算了算了,她可不是以前的风铃了,现在就算顾湛站在她面前,也只是见了明星的样子。
这部书所有的男人都爱女主,男主白祈墨是一个肌肉猛男,韬光养晦,腹黑幽默,在这本书里的光环普照,每次风铃遇见他俩都是老鼠见到猫,风铃凭借武功特别嚣张,总觉得一招鲜,吃遍天,但是一般下场都是很惨的,一路滑跪到重叛亲离,这下场让元可樱不寒而栗,还是算了,认认真真在剑宫恢复吧。
可千万不能碰到男主和女主,她本来就够倒霉了,不想当成别人的玩物。虽然原主真的很坏,丧心病狂,但是元可樱会帮她好好活着,风铃就不用再受一遍这些罪,早夭也是她的幸运。她真的好惨,一生爱而不得反被嫌弃,如果她是个现代姑娘一定不会被爱情而冲昏头脑。
元可樱转念想想自己的运气也算可以,这是穿到这本书的开头,要是正好穿到生娃被人切腹,那可真就凉透了。
虽然现在还有生存的余地。但是元可樱还是渴望回到自己的世界的,好烦啊,要怎样回到自己的世界啊。
赶紧练剑,想她神枪手元可樱居然在练冷兵器,一丝怀念涌上心头,她练过匕首枪,近身搏斗无敌,但是这剑客时代,剑是历史悠久的兵器,剑也是剑客的生命。
风铃的职业是剑客杀手,并因为专业过硬才敢四处为非作歹,所以元可樱要赶紧掌握才行!
说的容易,这宝剑被她打的和广场舞似的,但是如果不练剑,这个杀千刀的设定就等于送了她一张上西天的直达票,元可樱表示不想再死了!
慢慢的,时光飞逝,元可樱从不自伤和勉强自保,用剑变得越来越顺手了,她的剑名为迷津,迷津风铃是她的美称,红妆阎魔不知道是哪个人提出来的?阎魔敢当的话,那个红妆就不像话了,也可能是别人没有见过她,只是听说了她手段残忍,因为是不可多得的女子杀手,所以就编造了一个这样的称谓。
这迷津剑,入手便感觉密度大,份量足,锋利程度吹毛断发,这么好看的的剑,要怎么才能铸造出来……
天五说,这是北鼎山外山的精铁所炼成的剑,是天下名剑,是神兵利器,剑榜翘楚,用金丝勾腕,巧而轻,是一把量身定制的女子用剑,当是伽罗神亲手为初恋打造的剑,风铃巧取豪夺反而成为了名剑的主人,这把剑真的很漂亮,上面的凤凰栩栩如生。
风铃是天下第一剑客,而绝非第一高手,但是也是个棘手的存在,十七岁灭陇夏妖阶名声大震,“生死符”更是将黑吃黑做到极,风铃红妆阎魔的称谓也是如雷贯耳,令人侧目而视、闭口不谈。
元可樱养成了剑不离身的习惯。毕竟武器就是她的第二生命,这个信念一直是一个军人的执着。即使马革裹尸,也要御剑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