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花市

慕青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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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初中同班好友在车站集合,分别是清秀高冷的顾清、热情直率的刘玲、乖巧文静的侑雯、大大咧咧的潘萦,现下除了顾清和刘玲,都分散在不同的高中。她们一起乘坐公交前往迎春花市,这一路的公交简直就是个沙丁鱼罐头,等到了花市附近的车站,乘客们哗啦啦地鱼贯而下,车子又一下空了。

    据说今年的花市办得比往年要盛大,整整占了四条街,女孩子们一路走,一路讨论着哪个旧同学在花市摆了摊,自己的什么亲戚在此卖什么货……

    “啊……”楚念忽然想起了什么,轻呼一声。

    “怎么了?”走在她身边的侑雯马上问。

    “我想起我们班好像也有人来摆摊。”楚念脑子里隐约的记忆浮上来。

    “哦?”几个女孩子立刻兴奋了,她们其中只有楚念一个在那所重点高中,对学霸们的高山仰止之情极大地勾动着她们的好奇,“在哪个摊位?带我们去看看啊!”

    班级里来摆摊的是班长张露见,女生,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张迴之的堂姐。

    张露见名字诗情画意,本人在班级里却很喜欢出风头、经常说话口无遮拦,一看就是个被宠坏的大小姐,成绩素质都不怎么样,不过她家里头关系硬,进来就被班主任安了个高位。

    楚念自觉跟她一点都不熟,完全不想见面,更不知道摊位号。

    “忘了,我们先一路逛吧,看见就认出来了。”楚念说。

    一行人走走停停,花市分了四条街,一条卖小盆栽和折枝鲜花,一条卖春画对联,一条卖杂七杂八的应节和潮流小玩意儿,还有一条卖大盆鲜花、桃花和桔树。

    年轻人们主要战场在前三条街,最后一条街是留给家里长辈的,讲究一些的老本地人都会在过年买桔树和桃花放在家里,至于买多少多大,就看各自条件了。

    楚念很喜欢桔树和桃花,放在家里,挂上红包,特别有过年气氛。

    不过家里很少买。

    比起更喜欢潮流小玩意儿的年轻人,楚念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街,她喜欢那些未染色的银柳枝条,喜欢一个个等待着从土色鳞茎中破出的水仙花,喜欢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有花儿的蕙兰,喜欢小桔子树,喜欢淡粉深紫的杜鹃花,喜欢金黄色的蟹爪菊,喜欢热闹妖艳的芍药,喜欢粉嫩柔容的牡丹。

    甚至土里土气的“发财树”、“步步高”、“红掌”……她都喜欢。

    只是不会买。

    好几十块呢,虽然这钱她有,但重点是不可能靠自己一个捧着坐公交回去,家里也没有小车。

    花儿得簇拥着热热闹闹的才是那滋味,一盆两盆不嫌少,三盆四盆五盆越多越好。

    随着女孩子们走走停停,楚念基本不会走进摊里挑选或者为什么商品停驻,她跟在几个女孩子中间,淡淡地和顾清聊着天,心里舒舒甜甜,很放松。

    “糖——葫芦——!!”

    人群中一声吆喝顿时吸引住了周围一群实打实的南方人,糖葫芦这玩意儿在温暖的南方城市里,若不是这小段时间足够冷,还碰上花市这样的热闹,简直难得一见。

    楚念定眼一瞧还真是货真价实的糖葫芦,几个小女生也被吆喝声以及那一大杖子红色果串吸引,但因为对这玩意不熟悉,只是跃跃欲试,最后还是楚念一挥手,拉着大家靠上前去一人买了一串。

    “哎哟,这个怎么吃啊。”

    侑雯和潘萦居然没吃过这玩意儿,裹了糖衣的山楂又大又圆,看起来晶莹剔透惹人怜惜,她们不敢使劲,但牙齿和舌头软软地咬上去,又被表层滑溜溜的糖衣滑开了。

    楚念用尖牙对着山楂就是狠狠一口,半个山楂顿时秃噜了,露出里面淡黄绿色的山楂肉和籽来,她咔嚓咔嚓嚼碎糖衣,“用点力咬啊。”

    “会不会掉啊。”侑雯看看她棍子顶头剩的半颗山楂,又看看自己手上完好未动的糖葫芦,踌躇。

    “不会,你留点贴着竹签的果肉。”楚念说着,把剩下那半颗也嚼进嘴里。

    一众小女生小口小口费劲地吃着,大咧惯了的潘萦吃掉两颗后实在忍不住,直接一口把整个山楂含进了嘴里,顿时就被卡住了,“唔唔唔唔!”

    几人哈哈大笑,楚念有些紧张地盯着她,说了句:“你慢点,在嘴里试试慢慢嚼开。”

    潘萦唔唔几声,一点点地把山楂嚼开,长舒一口气,“呼,差点噎死我了。不过这个糖葫芦很好吃啊。”

    “哎!我们刚才应该先拍个照的!”刘玲懊悔,“糖葫芦鲜红鲜红的多应景。”

    “对哦!”潘萦掏出了自己的滑盖手机,“小念和顾清不是有相机吗,赶紧赶紧。”

    顾清在中考之后与楚念一样,因为喜欢摄影,家里给买了部卡片小相机,楚念的是粉色,顾清的是白色。俩人不是一块儿挑的,散学礼一碰面才发现买的是同一个款,足见当初俩人玩到一起的初衷多么经得起考验——品味相似。

    当然了,还有一层说出来容易让人笑掉大牙但却很重要的原因:楚念这人好色,喜欢美女,她觉得顾清长得漂亮。

    几个女孩子有相机的掏相机,没相机的掏手机,举着根五块钱的糖葫芦在花市街上来来回回拍了好多张照片,终于满足地继续前行。

    除了刘玲有替家里人瞧瞧鲜花的任务,其他几人都纯属结伴来玩儿,她们会在其它时候再和家里人来置办年货。

    楚念不一样,她自己不随同学来,可能就逛不着今年的花市了。

    所以她总是含着高兴,总是很珍惜这个体味年味的机会,她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样简单而纯粹地向往着幸福甜美的节日氛围,会令她觉得活在世上,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很好的一件事。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第二条主卖流行小玩意的街市,朝气蓬勃的小高中生看到这些根本就走不动路,逛街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那些爱趁寒假“体验生活”的同龄学生也多会选择在花市的这条街上摆摊,她们刚迈了几步就发现了老同学,好一阵寒暄过后,老同学给她们一人送了一根可以圈成手镯的荧光棒。

    蠢蠢蠢蠢蠢,太蠢了这玩意太蠢了,楚念这么想着,随后就跟顾清学着把它套在了手腕。

    她很喜欢镯子这种东西,尤其喜欢细细的圆条镯,觉得特别有古典美人风范,自己瞎画人物画的时候,美女纤细的手腕上必备的就是细条圆镯,一般都是两只,手腕翻动之时的金玉玲琅,才是此番真意。

    “穷酸文人的浪漫审美”。

    一路走着,摊贩们招徕客人的喊声此起彼伏,楚念忽然在其中听见了一阵高亢尖利的熟悉女声。

    循声抬头,楚念与不知道为什么恰好从摊位里探出头张望的声音的主人好死不死地四目相对。

    张露见!

    大小姐还真来体验生活了!

    张露见脸颊肌肉向两边扯动的那一瞬间,楚念脑子里只有大大的一句卧槽。

    “哎小念念!”张露见探着身子朝她挥手,笑容满面,其热情似火让楚念完全没法装作没看见她。

    也许这就是刁蛮大小姐独特的社交本事吧。

    没有什么比“刁蛮大小姐”更适合描述张露见这个人了,她其实心眼不坏,但所作所为里处处透出的那一股目中无人和恣意张扬,让楚念从第一天认识她开始就倒足了胃口。

    “哎呀小念念小念念!”张露见没得到楚念的回应,持续向她招手。

    楚念只好也举起手招了招,浅浅一笑,向小女生们介绍了张露见,带头走近她的摊位。

    “班长。”楚念叫了她一声,往摊位里扫了一眼,张迴之没在。

    张大小姐一听这称呼,眉眼都笑开了,“好有缘分啊,小念念逛花市啊。”

    “嗯。”楚念又扫了一眼摊位里卖的货物,都是些小玩意儿,一时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

    反正她是没打算帮衬同学生意,这些小玩意看起来蠢死了,寒暄了几句问好祝福的话,楚念就走了。

    张露见这人眼高于顶,且嘴欠,上自习课喜欢叽叽喳喳的闹,喜静的楚念就坐在她隔壁小组,烦不胜烦时呛过她好几次,可她对楚念的态度竟然还挺好,课余夸楚念长得可爱、碰面主动上来打招呼,一点不含糊,她不尴尬倒让楚念自己很尴尬,何况还有张迴之这层关系在。

    而且班级里的人在嘲弄张迴之的同时居然很尊重她,也不知是因为她爸是市里大领导的传闻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难道这也是大小姐的交际本事吗?

    等等,张露见对自己态度这么好,该不会正是因为自己跟张迴之的关系吧?是张迴之私底下跟她表达过什么吗?

    楚念甩甩头,想要甩掉这些傻缺无聊自欺欺人的猜测,她现在对张迴之已经几乎没有之前的感觉了。

    不管怎么样,即使张露见对她态度再好再亲近,即使她能分辨出张露见的刁蛮其实是直爽率真缺根筋,她对她也超级的不感冒。

    她不喜欢这些家里有背景的小姐少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就像课文里写的那句——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