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

汪曾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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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倌

    我从来没有吃过好坛子肉,我以为坛子里烧的肉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我所以不喜欢上东福居倒不是因为不欣赏他们家的肉。年轻人而不能吃点肥肥的东西,大概要算是不正常的。在学校里吃包饭,过个十天半月,都有人要拖出一件衣服,挟两本书出去,换成钱,上馆子里补一下。一商量,大家都赞成东福居,因为东福居便宜,有“真正的肉”。可是我不赞成。不是闹别扭,坛子肉总是个肉,而且他们那儿的馒头真不小。我不赞成的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堂倌。自从我注意上这个堂倌之后,我就不想去。也许现在我之对坛子肉失去兴趣与那个堂倌多少有点关系。连我自己也闹不清。我那么一说,大家知道颇能体谅,以后就换了一家。

    在馆子里吃东西而闹脾气是最无聊的事。人在吃的时候本已不能怎么好看,容易教人想起野兽和地狱。(我曾见过一个瞎子吃东西,可怕极了。他是“完全”看不见。幸好我们还有一双眼睛!)再加上吼啸,加上粗脖子红脸暴青筋,加上拍桌子打板凳,加上骂人,毫无学问的,不讲技巧的骂人,真是不堪入画。于是堂倌来了,“你啦你啦”赔笑脸。不行,赶紧,掌柜挪着碎步子(可怜他那双包在脚布里的八字脚),哈着腰,跟着客人骂:“岂有此理,是,混蛋,花钱是要吃对味的!”得,把先生武装带取下来,拧毛巾,送出大门,于是,大家做鬼脸,说两句俏皮话,泔水缸冒泡子,菜里没有“青香”了,聊以解嘲。这种种令人觉得生之悲哀。这,哪一家都有,我们见惯了,最多少吃半个馒头,然而,要是在饭馆里混一辈子?……

    这个堂倌,他是个方脸,下头很大,像削出来的。他剪平头,头发老是那么不长不短。他老穿一件白布短衫。天冷了,他也穿长的,深色的,冬天甚至他也穿得厚厚的。然而换来换去,他总是那个样子。他像是总穿一件衣裳,衣裳不能改变他什么。他衣裳总是干干净净——我真希望他能够脏一点。他绝不是自己对干干净净有兴趣。简直说,他对世界一切不感兴趣。他一定有个家的,我想他从不高兴抱抱他孩子。孩子他抱的,他太太让他抱,他就抱。馆子生意好,他进账不错。可是拿到钱他也不欢喜。他不抽烟,也不喝酒!他看到别人笑,别人丧气,他毫无表情。他身子大大的,肩膀阔,可是他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疲倦,一种深沉的疲倦。座上客人,花花绿绿,发亮的,闪光的,醉人的香,刺鼻的味,他都无动于衷。他眼睛空漠漠的,不看任何人。他在嘈乱之中来去,他不是走,是移动。他对他的客人,不是恨,也不轻蔑,他讨厌。连讨厌也没有了,好像教许多蚊子围了一夜的人,根本他不大在意了。他让我想起死!

    “坛子肉。”

    “唔。”

    “小肚。”

    “唔。”

    “鸡丝拉皮,花生米辣白菜,——”

    “唔。”

    “爆羊肚,糖醋里脊,——”

    “唔。”

    “鸡血酸辣汤!”

    “唔。”

    说什么他都是那么一个平平的,不高,不低,不粗,不细,不带感情,不作一点装饰的“唔”。这个声音让我激动。我相信我不大忍得住了,我那个鸡血酸辣汤是狂叫出来的。结果怎么样?我们叫了水饺,他也唔,而等了半天(我不怕等,我吃饭常一边看书一边吃,毫不着急,今日我就带了书来的),座上客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水饺不见来。我们总不能一直坐下去,叫他!

    “水饺呢?”

    “没有水饺。”

    “那你不说?”

    “我对不起你。”

    他方脸上一点不走样,眼睛里仍是空漠漠的。我有点抖,我充满一种莫名其妙的痛苦。

    人

    我在香港时全像一根落在泥水里的鸡毛。没有话说,我沾湿了,弄脏了,不成样子。忧郁,一种毫无意义的忧郁。我一定非常丑,我脸上线条零乱芜杂,我动作萎靡鄙陋,我不跟人说话,我若一开口一定不知所云!我真不知道我怎么把自己糟蹋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穷,我口袋里钱少得我要不时摸一摸它,我随时害怕万一摔了一跤把人家橱窗打破了怎么办……但我穷的不止是钱,我失去爱的阳光了。我整天蹲在一家老旧的栈房里,感情麻木,思想昏钝,揩揩这个天空吧,抽去电车轨,把这些招牌摘去,叫这些人走路从容些,请一批音乐家来教小贩唱歌,不要让他们直着脖子叫。而浑浊的海水拍过来,拍过来。

    绿的叶子,芋头,两颗芋头!居然在栈房屋顶平台上有两颗芋头。在一个角落里,一堆煤屑上,两颗芋头,摇着厚重深沉的叶子,我在香港第一次看见风。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动。而因此,我想起我们在德辅道中发现的那个人来。

    在邮局大楼侧面地下室的窗穹下,他盘膝而坐,他用一点竹篾子编几只玩意,一只鸟,一个虾,一头蛤蟆。人来,人往,各种腿在他面前跨过去,一口痰唾落下来,“嘎啦啦”一个空罐头踢过去,他一根一根编缀,按部就班,不疾不缓。不论在工作,在休息,他脸上透出一种深思,这种深思,已成习惯。我见过他吃饭,他一点一点摘一个淡面包吃,他吃得极慢,脸上还保持那种深思的神色,平静而和穆。

    理发师

    我有个长辈,每剪一次指甲,总好好地保存起来。我于是总怕他死。人死了,留下一堆指甲,多恶心的事!这种心理真是难于了解。人为什么对自己身上长出来的东西那么爱惜呢?也真是怪,说起鬼物来,尤其是书上,都有极长的指甲。这大概中外都差不多。同样也是长的,是头发。头发指甲之所以可怕,大概正因为是表示生命的(有人告诉我,死了之后指甲头发都还能长)。人大概隐隐中有一种对生命的恐惧。于是我想起自己的不爱理发,我一觉察我的思想要引到一个方向去,且将得到一个什么不通的结论,我就赶紧把它叫回来。没有那个事,我之不理发与生啊死的都无关系。

    也不知是谁给理发店定了那么个特别标记,一根圆柱上画出红蓝白三色相间的旋纹。这给人一种眩晕感觉。若是通上电,不歇地转,那就更教人不舒服。这自然让你想起生活的纷扰来。但有一次我真叫这东西给了我欢喜。一天晚上,铺子都关了,街上已断行人,路灯照着空荡荡的马路,而远远的一个理发店标记在冷静之中孤零零地动。这一下子把你跟世界拉得很近,犹如大漠孤烟。理发店的标记与理发店是一个巧合。这个东西的来源如何,与其问一个社会人类学专家,不如请一个诗人把他的想象告诉我们。这个东西很能说明理发店的意义,不论哪一方面的。我大概不能住在木桶里晒太阳,我不想建议把天下理发店都取消。

    理发这一行,大概由来颇久,是一种很古的职业。我颇欲知道他们的祖师是谁,打听迄今,尚未明白。他们的社会地位,本来似乎不大高。凡理发师,多世代相承,很少改业出头的。这是一种注定的卑微了。所以一到过年,他们门楣上多贴“顶上生涯”四字,这是一种消极反抗,也正宣说出他们的委屈。别的地方怎样的,我不清楚,我们那里理发师大都兼做吹鼓手。凡剃头人家子弟必先练习敲铜锣手鼓,跟在喜丧阵仗中走个几年,到会吹唢呐笛子时,剃头手艺也同时学成了。吹鼓手呢,更是一种供驱走人物了,是姑娘们所不愿嫁的。故乡童谣唱道:

    姑娘姑娘真不丑,

    一嫁嫁个吹鼓手,

    吃人家饭,喝人家酒,

    坐人家大门口!

    其中“吃人家饭,喝人家酒”,也有唱为“吃冷饭,吃冷酒”的,我无从辨订到底该怎样的。且刻画各有尖刻辛酸,亦难以评其优劣,自然理发师(即吹鼓手)老婆总会娶到一个的,而且常常年轻好看。原因是理发师都干干净净,会打扮收拾;知音识曲,懂得风情;且因生活磨炼,脾性柔和;谨谨慎慎的,穿吃不会成大问题,聪明的女孩子愿意嫁这么一个男人的也有。并多能敬重丈夫,不以坐人家大门口为意。若在大街上听着他在队仗中滴溜溜吹得精熟出色,心里可能还极感激快慰。事实上这个职业被视为低贱,全是一个错误制度所产生的荒谬看法。一个职业,都有它的高贵。理发店的春联“走进来乌纱宰相,摇出去白面书生”,文雅一点的则是“不教白发催人老,更喜春风满面生”,说得切当。小时候我极高兴到一个理发店里坐坐,他们忙碌时我还为拉那种纸糊的风扇。小时候我对理发店是喜欢的。

    等我岁数稍大,世界变了,各种行业也跟着变。社会已不复是原来的社会,差异虽不太大,亦不为小。其间有些行业升腾了,有些低落下来。有些名目虽一般,性质却已改换。始终依父兄门风,师傅传授,照老法子工作,老法子生活的,大概已颇不多。一个内地小城中也只有铜匠的、锡匠的特别响器,瞎子的铛,阉鸡阉猪人的糖锣,带给人一分悠远从容感觉。走在路上,间或也能见一个钉碗的,“吱咕吱咕”拉他的金刚钻;一个补锅的,用一个布卷在灰上一揉,托起一小勺殷红的熔铁,“哧”的一声焊在一口三眼灶大黑锅上;一个皮匠,把刀在他的脑后头发桩子上光一光,这可以让你看半天。你看他们工作,也看他们人。他们是一种“遗民”,永远固执而沉默地慢慢地走,让你觉得许多事情值得深思。这好像扯得有点嫌远了。我只是想变动得失于调节,是不是一个问题。自然医治失调症的药,也只有继续听他变。这问题不简单,不是我们这个常识脑子弄得清楚的。遗憾的是,卷在那个波浪里,似乎所有理发师都变了气质,即使在小城里,理发师早已不是那种谦抑的,带一点悲哀的人物了。理发店也不复是笼布温和的,在黄昏中照着一块阳光的地方了。这见仁见智,不妨各有看法。而我私人有时是颇为不甘心的。

    现在的理发师,虽仍是老理发师后代,但这个职业已经“革新”过了。现在的理发业,和那个特别标记一样是外国来的。这些理发店与“摩登”这个名词不可分,且俨然是构成“摩登”的一部分,是“摩登”本身。在一个都市里,他们的势力很大,他们可以随便教整个都市改观,只要在哪里多绕一个圈子,把哪里的一卷翻得更高些。嗐,理发店里玩意儿真多,日新月异,愈出愈奇。这些东西,不但形状不凡,发出来的声音也十分复杂,营营扎扎,呜呜啦啦。前前后后,镜子一层又一层反射,愈益加重其紧张与一种恐怖。许多摩登人坐在里面,或搔首弄姿,顾盼自怜,越看越美;或小不如意,怒形于色,脸色铁青;焦躁,疲倦,不安,装模作样。理发师呢,把两个嘴角向上拉,拉,笑,不行,又落下去了!他四处找剪子,找呀找,剪子明明在手边小几上,他可茫茫然,已经忘记他找的是什么东西,这时他不像个理发师。而忽然又醒来了,操起剪子咔嚓咔嚓动作起来。他面前一个一个头,这个头有几根白发,那个秃了一块,嗨,这光得像个枣核儿,那一个,怎么回事,他像是才理了出去的?咔嚓咔嚓,他耍着剪子,忽然,他停住了,他怒目而看着那个头,且用手拨弄拨弄,仿佛那个头上有个大蚂蚁窝,成千成万蚂蚁爬出来!

    于是我总不大愿意上理发店。但还不是真正原因。怕上理发店是“逃避现实”,逃避现实不好。我相信我神经还不衰弱,很可以“面对”。而且你不见我还能在理发店里看么?我至少比那些理发师耐得住。不想理发的最大原因,真正原因,是他们不会理发,理得不好。我有时落落拓拓,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个不爱惜自己形容的人,实在我可比许多人更讲究。这些理发师既不能发挥自己才能,运巧思;也不善利用材料,不爱我的头。他们只是一种器具使用者,而我们的头便不论生张熟李,弄成一式一样,完全机器出品。一经理发,回来照照镜子,我已不复是我,认不得自己了,镜子里是一个浮滑恶俗的人。每一次,我都愤恼十分,心里充满诅咒,到稍稍平息时,觉得我当初实在应当学理发去,我可以做得很好,至少比我写文章有把握得多。不过假使我真是理发师……会有人来理发,我会为他们理发?

    人不可以太倔强,活在世界上,一方面需要认真,有时候只能无所谓。悲哉。所以我常常妥协,随便一个什么理发店,钻进去就是。理发师问我这个那个,我只说“随你”!忍心把一个头交给他了。

    我一生有一次理了一个极好的发。在昆明一个小理发店。店里有五个座位,师傅只有一个。不是时候,别的出去了。这师傅相貌极好。他的手艺与任何人相似,也与任何人有不同处:每一剪子都有说不出来的好处,不夸张(这是一般理发师习气),不苟且(这是一般理发师根性),真是奏刀骤然,音节轻快悦耳。他自己也流溢一种得意快乐。我心想,这是个天才。那是一个秋天,理发店窗前一盆蠖爪菊花,黄灿灿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