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立秋

村里颜值担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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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草鞋少年跑得飞快。

    一脚踏进雪地里,另一脚腾空而起,离开时背后雪花飞扬,比小镇上很多人都跑得快,这也是孔布衣老是说李寻仙是狼狗转世的原因之一。

    李寻仙记得有一个人这样对他说:“你必须得赶上别人的脚步,做更多的事,才能不挨饿,不挨打。”

    至于是谁说的,少年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自己有什么委屈、危险、难受的事时,都会感觉浑身是劲!不能发脾气,少年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发脾气只会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失控的傻子……那就将这些气全给跑光,直到累倒在地上,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全身胀痛时,这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饿,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什么不顺心的事都先放一放,等填饱肚子后这些事也就自然而然的烟消云散了。

    提到吃,这就不得不说一下了。

    少年的食量很大,是平常人的两倍多,小时候穷,当然现在也穷……李寻仙一个人吃的就当父母两个人吃的量,孩子可怜父母,就问他母亲,为什么他的饭量这么大,当时那位妇女怜爱地摸了摸孩子的头,笑着说道:“因为母亲当年怀的是双胞胎啊,可是生下来就只有你一个,大夫都不敢相信呢,寻仙,以后要好好地活下去哦,你可要保护两个人呢!”

    妇女的言行举止端庄大方,不比现在小镇上的那些妇女,有另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倒是风韵犹存。

    想到自己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自己,那时这半大点的孩子高兴了好久,山坡上、小河边、田坎上,都能看到这孩子自言自语,时而傻笑,时而撅嘴,总的来说高高兴兴,说着那些不敢说的心里话……后来懂事许多,也知道了事情的真假,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想到吃下去也不长肉,少年在大多时候都只吃个半饱甚至半饱的半饱,能吃上一顿饱的对于少年来说是多么的奢侈。

    大概也只有每个月的十五了,那天筱儿的父母都会如期寄钱回来,也不多,一两银子,同信装在一起,一般女孩先不急着看信,反正她也看不懂,只能让李寻仙念给她听,所以她先去当铺换成两贯钱,用线穿起来的铜钱,一千枚为一贯,由筱儿保管,不过每次当铺的老板都会拿在手上掂量掂量,摇摇头说:“不足一两!”然后从其中一贯钱上拿走四五十枚,就叫筱儿快走了,最后失落的女孩都会买一堆食材来到他家,做好饭后,在草房里来一个烛光晚餐,念信思亲,从而忘记那些烦恼……

    也就是那天李寻仙能吃个饱。

    小镇上的驿站是设在进入小镇一条够一辆马车通过的道路边,相当于村口,是一个四面无墙中间用四根柱子支起来的茶馆,亭子顶没有砖瓦,是茅草,外乡人来到这里要是口渴可以先落脚喝点茶砌壶酒,茶是凉茶,酒是掺了水的热酒,没有什么讲究,但李寻仙总觉得不可,哪里不对劲,但也没有讲出来。

    马车只到这里,将地址寄到这里的信分下来,车夫喝口茶,看下天色,等马就在这路边吃些草,掉个头就走了。

    往信封里塞钱这种事少有,所以这满车的信几乎没有山贼会抢,当送信的车夫有三不带,一不带金银珠宝,二不带妻儿老小,三不带武器大刀。

    要是哪个山头抢了这样一个车夫,恐怕会被同行笑掉大牙,他们也多少有点规矩的,小团伙一般烧杀抢掠,丧尽天良;能占据一方的中帮派只抢不杀;大帮派就是连州中大官都忌惮的了,不属于任何朝国,占据哪里,哪里就是国,自立大王,就不抢了,让下面的人生产,自己坐收渔利,不过也是鱼肉百姓罢了,听说民不聊生……

    李寻仙跑了进来,此时还早,只有许昶一个人坐在火炉旁烤火,少年将剑靠在桌子上,许昶没有回头,不知道在思考什么,很入神。

    少年看到火只剩下火星子,没有打搅那个背影,他小跑到火炉后抱来一堆干柴,这时许昶才注意到他。

    这是一个络腮胡的中年人,不笑的时候面相老实,要是笑起来,那可真是一个贼眉鼠眼啊……两瓣门牙翘出口,比李寻仙还矮,但比筱儿高,六尺和四尺半之间,没有具体量过,但年纪已经四十了,驼背,右手中指齐根断了。

    听说是早些时候不懂事,说话也没有分寸,用中指指了一个过路的商人,那位商人牵着马,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么的,刚好来到这里刚好在他家门前拉了一泡屎。年幼无知的孩子当即骂骂咧咧,发生争执后用中指指着人家说话,那位商人也不含糊,当着他家大人的面上来一下掰断了他的手指,丢下一锭宝银眉头一皱,冷哼一声:“说话就说话,不要指指点点!”

    甩袖离去,他家大人又拜又谢。

    【宝银:马蹄形,重50两,一锭宝银的价值与50两银子的价格相当;中锭:多为锤形,重约10两,又称小元宝,一锭中锭的价值与10两银子的价格相当;小锞:馒头状,重2两,也叫小锭,一锭小锞的价值与2两银子的价格相当】

    从那以后许昶就发誓一定要居上位挣大钱,无论手段如何,只要不触犯当世律法,一定不能活得憋屈!

    作为一个孩子当然后怕,有童年阴影了,自那之后就一直背着手,不伸手指点,无论说话还是走路,于是多年过去驼背了,比一些七八十岁的老人还驼。

    许昶拿烧火棍掏了掏,火星飞出,这亭子下光线较暗,所以能看到。

    他没有回头:“李寻仙,今天还是没有书,看这天色……要是你那里实在困难的话不妨等下午去山外看看,不晓得在哪点落脚了,也只有十几家,你一家一家去看,在的话拿回来就可以了!”

    李寻仙折断干柴,咔嚓咔嚓,一气呵成,他说道:“没其他事的话那我现在去可以吗,雪化了路也会变得泥泞,晚了就不好走了!”

    许昶点了点头,二人就没再说过一句话,少年一言不发地将柴折得整整齐齐的,好烧!

    准备转身告别时,这位中年人竟然下意识地拉了李寻仙一手,少年疑惑道:“许叔,怎么了?”

    中年人摇摇头:“你走吧,早点回来!”

    李寻仙嗯了一声,许昶又说道:“回来了我有事给你商量,要是你想赚钱,想丰衣足食,这点我还是可以帮你的,对了,你已经十八岁了吧,晚上我俩喝点!”

    李寻仙看着许昶心事重重的样子,虽然认真是不假,但感觉会发生什么事,他没有多问,咧嘴一笑道:“还没有呢,不过也只有十四天了。”

    “不要紧,早点过过肠子,以后千杯不倒,你爹他记性不好,指不定你啥时候出生的都不……呵呵,总之你先去吧!”

    许昶笑了笑,尽管努力像两个正常人交谈的那样,但李寻仙总感觉有些别扭,他挠了挠头道:“没得事……没得事。”

    李寻仙拿了剑,就顺着这条路走了出去,踩着一个脚印,放眼望去,大雪封山。

    脚印大约走了一里路就没了,李寻仙喃喃道:“怪事,只有来的脚印,没有回去的脚印,为何消失了呢?”

    想不通便不再想,李寻仙继续走,尽管太阳照到身子,但没有暖和的意思,依然很冷,李寻仙早就麻木了,也很能忍耐,他觉得有三件事比双手双脚冻得麻木更加难耐,第一饿,第二发病,第三想念。

    李寻仙一旦有这些状况,应对方法就是努力地想,尽可能地想,下一步该做什么,想着当下,能做什么,想通了就马上去做,冷静下来,多想想当下……

    李寻仙想着想着,脚步一顿:“要是那位姑娘已经醒了怎么办?筱儿走了也不跟我说,不过也怪我,半夜就跑不见了,要不叫她去看看?”

    李寻仙转身跑了回来,许昶听到脚步声没有站起身,光凭此他就知道是谁,等李寻仙跑了过来,才敞开嗓子喊道:“你怎么回来了?”

    少年摆了摆手,道:“我回去一趟,有一些事,要不下午去也行,路泥泞点就泥泞吧,这草鞋也方便,到小沟里摸摸鱼抓抓螃蟹就干净了!”

    许昶点了点头:“好吧,那你要快点,刚忘记给你说了,在太阳下山前一定要回来!”

    李寻仙应了一声,看了看天色,一轮火红的太阳已经露出了全部的身躯,高挂在天穹之上,万里无云的天空空净透明,时间还早,李寻仙知道,每次雪化过后都会大雾四起,尤其是这种还晴朗的天气,指不定到晚上伸手不见五指,可能会下雨。

    李寻仙完全不见了身影,许昶出了亭子举目四望,就像在看一个个不成器的孩子,满脸怨恨。

    “立秋了,雪化后这漫山遍野的花草树木应该都红了,还记得去年就像烧着了似的,但今年庄稼些都没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