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相爱时难,雪意绵绵

水何采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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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戴眼镜的梁绍禹,眸子在夜色下闪着清光,像是潋能的静湖,又像是沉睡的大海,胜男望着那双相似的眸子,心咚咚直跳,跳得她胃里热辣辣的,脸也热辣辣的。

    胜男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做什么,带汗的拳头捏得紧紧的。发动机已停止响声,胜男听得见雪花的心跳。

    “咿?你脸上有纸屑。”梁绍禹低声轻叹,一面指一下自己的左颊。

    胜男松一口气,心下的大石头安然落地,她却又失望起来,胡乱摸一下自己的左脸和右脸,却都没有摸到纸屑。

    梁绍禹便伸出手,凉凉地触在她的脸上,只听“滋”一声,胜男脸上一麻。原来,肌肤相触时,竟产生静电了。

    “我们擦出火花了。”梁绍禹笑说。

    胜男的脸似乎真的被那火花电了一下,电坏了脑子,脑子里千万只白色的蝴蝶飞舞着。

    “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胜男低头问。

    梁绍禹神秘一笑:“下车。”

    两人便往村中走去,隐隐的黄狗叫声在幽静的雪花中飘入她的耳朵,梁绍禹走在前头,她在他的身后跟着,望着那个人在雪中的背影,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致使她盯着他的背影

    出神。

    梁绍禹笑着回头:“男人背后的女人,快点走。”

    胜男低头跟上,走过一个个平房,走至深处,梁绍禹轻轻叩门,无人响应,他干脆直接拉开木门,带着胜男往里闯。

    “可以吗?”胜男问。

    “当然。”梁绍禹回答。

    走过空旷的天井,推开四合院式院子里微微探着灯光的门,从里面走出一个留着一头长发穿火红敞领毛衣的三十岁男子。

    外间还是线式的开关,男子拉开灯,黄橙橙的灯光下,便看到他那张典型的少数民族脸:不羁,帅气中透着来自高山的豪放,举手投足中却又带着歌手才有的时尚。

    “哥们,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英俊迷人!”

    那个少数民族男人激情飞扬地伸开双臂,梁绍禹微笑着被他一把拥紧,可惜他身高不够将高个子的梁绍禹拥入怀里,只能狠搂着梁绍禹的腰。

    “这词用的,我会吐的。好久不见,想念你的歌声了。”梁绍禹回应着他的拥抱,却见那男人坏笑着看了一眼胜男,继而在梁绍禹腮上狠狠落下一个吻。

    “胜男,你有纸巾吗?”梁绍禹松开他,用手嫌弃地抹一把腮部。

    胜男的大眼睛瞪得比月亮还圆。

    “哈哈哈,咱们老婆很高。”那个男人打量一眼胜男,笑声充满西南人的自由与奔放。

    “给你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胜男,这是我的丽江兄弟阿火,摩梭族的帅哥。”梁绍禹笑说,说完之后,挥腿踢了阿火一脚,“去院子里生火去。”

    “谁是你女朋友!”胜男本能地抗议着。

    阿火的大皮鞋亦是踢在梁绍禹的腿上:“进屋搬精神食

    粮去。”

    胜男问:“我做什么?”

    阿火指着里间的屋子:“你去衣橱找三件大衣。”

    胜男点头,便进了那间屋子,只见一台笔记本屏幕闪着光微微作响,一张床,一台简单的一层式冰箱,两个古老的木制大衣柜。打开第一个,里面有许多花花绿绿的衣服,果然是少数民族。第二个尽是冬衣,胜男找到一件长羽绒服,一件军大衣,一件短休闲羽绒服,抱在手里,走出房间,却见院中间已生起一堆篝火,阿火手里抱一只吉他,梁绍禹坐在一堆架子鼓中央。

    梁绍禹见胜男抱着衣服出来,挑了一件最长的,从胜男的手臂抽出,轻轻披在胜男身上,扔一件军大衣给阿火,自己披上短羽绒服,指着一个木头方板凳让胜男坐下。吉他弦在这时被拨动。

    梁绍禹扔下架子鼓,刚坐在胜男的身边,伸出长手烤一阵子火,便起身去了屋里,转身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三个大竹筒。

    “喂,我的米酒!”阿火扔下吉他,忙去抢,梁绍禹已抄起一筒,微笑着慢悠悠饮下一大口。

    微白的米酒从那张微笑的唇边流下,滴在阿火的羽绒服上,阿火耸耸肩:“怕了你了。”

    梁绍禹便递一个竹筒给胜男。

    胜男接过来:“酒?你不是血压高吗?”

    梁绍禹摇头:“几乎没有度数。暖暖身子。”

    胜男便接过来,喝一口,果然清甜中带着米香。

    阿火开始唱民歌,一股雪山下的悠扬、暧昧、空旷,伴着雪花声声入耳。

    “他是个小说作者,或者说是个作家,也是个歌手。”梁

    绍禹轻轻凑在胜男耳边说。

    胜男的耳朵痒痒的。

    “他躲在这里写一部小说。”梁绍禹继续说,“他是个性格很开朗的人,能在这种幽静的地方待半年,少不了我们这帮人的骚扰。”

    “你经常骚扰他吗?”胜男问。

    “是啊!”梁绍禹笑说,“你不觉得他的歌声让人内心安宁吗?”

    梁绍禹慢慢自饮,米酒下肚,篝火映在他的脸上,将那微带落寞的俊脸映衬得越发生动,明丽的水,青石板路之上的天

    阿火一曲歌毕,梁绍禹起身,休闲的黑羽绒服套在他身上,显得他更像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他拾起鼓锤。打架子鼓的梁绍禹美目略带寂寥,目光时而遥远,时而陶醉。趁着空档,他再饮一口酒。

    “妈不要你了!谁让你总生病,去找你的有钱的爸去!”

    “妈,我要在你身边,求你不要赶我走……”

    “你又要读书,又要吃药,妈妈养不起你,你走吧!”

    年少时光如梭般流过。

    “妈,今天是周末,我可不可以回来住一晚?”

    梁绍禹仰头,再饮一杯,头晕乎乎的。

    “以后你不会再听到我叫你一声爸,我也不会再踏进这个家半步!”

    一曲下来,一筒米酒已空。

    梁绍禹坐回胜男身边,双手凑近火堆,冲胜男微笑:“我想我母亲了。”

    “你母亲一定很伟大,很慈祥吧?也很漂亮?”胜男问。

    梁绍禹淡笑:“很漂亮,很了不起的女人。我十岁前,她独自抚养我,直到我得过一场大病之后,她才把我送给我父亲,那是那个男人出医药费的交换条件。”

    梁绍禹说着,夺过胜男手中的米酒筒,仰脖饮下去。

    胜男心下一疼,阿火又一首歌悠扬入耳。一首胜男完全听不懂的、少数民族风情十足的静静的歌。

    “好听吗?”梁绍禹喝了酒,又没戴眼镜,一双大眼睛迷蒙着,发出十万伏特的电力。

    “好听,从来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胜男点头。

    梁绍禹轻吐一口米酒香的热息:“所以,我醉了。”说着,便捧着胜男的脸,将自己的唇凑上去,胜男本能地一闪,梁绍禹一个趔趄,整个人压在胜男的身上,胜男一倒,两个人便仰倒在雪地里。

    “哥们,没事吧?”阿火急忙放下吉他走上前。

    梁绍禹似乎是晕过去了,又似乎是睡过去了,整个人年糕似的黏在胜男的身上,拉不开,扯不下,拖不走。

    “喂,哥们,你再不起来,我们要脱你衣服了?”阿火嘻嘻哈哈地扶起他。

    梁绍禹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糟了,他喝那么多酒,该不会犯病了吧!”胜男紧张地拍拍梁绍禹的脸蛋,“还是酒精中毒?快送医院!”

    阿火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胜男,一把将他的胳膊架到自己的脖子上:“先送医院。”

    今年的第一场雪依旧没有停,飘飘摇摇地落在车窗上,继而融化成水珠,顺着玻璃滴下去。

    汽车后座上,胜男将梁绍禹的头端正地放在自己的腿上,

    他呼吸均匀,面色却展现出醒着的时候从来未有过的痛苦。

    阿火一面飙车,一面用略带口音的普通话陈述着自己的观点:“你很紧张他。”

    胜男低头端详着梁绍禹微蹙的额心,说道:“他不是有高血压的毛病吗?”

    阿火轻轻一哼:“对了,他今天相当反常,你察觉到了吗?”

    胜男点头:“好像是不太一样。”

    阿火长叹一声,“认识他好几年了,他每次来找我,就证明他心情已经非常差了,这时候,他要不是和那个臭医生在一起,就是一个人。像他这种男人不缺女人,甚至不缺男人,他带来和我们一起发飙的女人,却只有两个,一个现在嫁给中学教师了,另一个就是你。”

    “他像所有能担当的男人一样,自己有事都会憋在心里,身体又不好,不管怎么说,对他好点。”阿火继续说。

    胜男心下一颤,嘴上却说不出什么,窗外黑洞洞的高山悬崖壁立千仞。窗内,车里黑黝黝一片,透过月光,胜男看不太清梁绍禹的脸,他微呈银色的脸不像是真的,虚幻得像一个梦里的场景。

    “阿火,医院快到了吗?”胜男问。

    “快了吧。”阿火说。

    梁绍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3点。

    扬眉,眨眼,眼前的东西清晰起来,只见胜男正用大眼睛盯着他看,再看看四周一片白,敛起的眉毛舒展开来,梁绍禹抬起自己正在注射点滴的手腕,微笑:“喂,我不过喝醉酒而已,至于送医院吗?医院可真会创收。”

    胜男见他眉毛舒展开,知道他正将满腔的心事强压下去,也不揭穿他,便问:“好些了吗?”

    梁绍禹便要扯下自己手上的点滴:“完全没事,打道回府吧。”

    胜男一把按住他扯点滴的手:“你逞什么能?你今晚在这里休息好了!”

    梁绍禹眸子含笑,将自己的身子往一侧挪了挪,拍拍空一个人位置的床单:“好啊,那你要不要也休息一下?上来吧。”

    胜男摇头:“你别乱动,打完点滴好好睡一觉,你拔了针我就回去。”

    梁绍禹轻摇手指:“让女人独自回家,我办不到,一会儿我开车送你,”说着,望了望四周:“阿火呢?”

    胜男说:“见你没事,开你的车回去了。”

    梁绍禹无奈地笑笑,思索了片刻,微微撑起身子:“也不错,走,带你去看一样东西!”说完,便又要拔自己的点滴针。

    胜男握住他的手腕不放。

    梁绍禹于是说:“胜男,我想喝水。”

    胜男便去找热水瓶,发现床头柜子上的热水瓶里居然是空的,杯子亦是水垢满满,提了暖壶刚走几步,却感觉有人和自己并行,扭头一看,果然是梁绍禹。

    “妞,跟我走!”梁绍禹说完,便抓住胜男的手臂往外跑,跑出大厅,跑出并不算长的院子,踩着尚未被践踏过的白雪,雪压在脚下,化成一滩水迹,激起的泥点子落在他和她的长裤上。

    “空气真好。”胜男深吸一口气。

    梁绍禹的脚步也停下来。

    大约北京空气最好的时候便是雨雪之后吧。

    两人正说着,远远开来一辆公交车,梁绍禹兴奋地拽起胜男的手继续跑。

    胜男不知为什么,就跟着他追起了末班车,空气凉丝丝的,

    沁着雪后的清甜,两人喘着粗气,赶上了公交车,两人随便找了位置并排坐下,梁绍禹望着周围空荡荡的座位淡笑:“果然没有什么人了呢。小时候每次赶上末班车都特别开心。”

    胜男打量着梁绍禹眉梢眼角尽是少年般的喜悦,好奇道:“我还以为你没有坐过公交车呢,怎么?你很喜欢坐末班车?”梁绍禹摊手:“为什么没坐过?我小时候和一帮朋友组织乐队,常常表演到深夜,有时候换场子遇到末班车,都会特别开心。好多年了啊。”

    胜男打量着梁绍禹那张黑暗中依旧线条秀雅的脸,更好奇了:“那你为什么没有一直做鼓手?”

    梁绍禹刮了一下胜男的鼻子,抬起头望着大马路上刚行驶过去的一辆奔驰,笑说:“人总是要长大的。”说完之后,俯视着胜男,黑曜石似的眸子在黑暗中亦能发电。

    “阿嚏一”梁绍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刚好,路过一个公交站点,梁绍禹牵着胜男的手:“下车。”两人便上了一辆出租车,刚上车,一阵热浪滚来,胜男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梁绍禹将胜男的脑袋按到他的肩膀上,微笑。

    太阳照在胜男的脸上时,胜男觉得眼皮和脸皮沉沉的。后脑勺硬邦邦的,摸下去,不是枕头,而是一条胳膊,贴了一块胶布的手腕与她的脸近在咫尺,梦里梦外,那张脸那般相似。胜男就这样细细端详着那类似的远山眉,类似的含笑唇,一时间,恍惚在幻境。

    可是,端详着端详着,胜男心下终于黯然:她的少游哥苍白、清瘦,记忆中,哪里有那么红润的脸。

    起身,两人同盖的被子被掀起来,那人的银色睡衣与自己身穿的白睡衣款式相似,绣得花纹也是情侣样的。

    胜男的心狂跳起来。马上爬起来,毛衣、外套都扔在地上,胜男打量着四周:陌生的银色窗帘,陌生的银色系卧室,陌生的床和地上的白羊毛地毯……这个人是什么品味。

    心慌之下,胜男冲着睡中人的胸口就是一拳。

    “呃。”

    一声闷哼,梁绍禹揉揉眼睛,懒懒地摸索着,终于摸到眼镜,架到鼻梁上,用昨晚打过点滴的手揉揉胸口,浅浅地冲着胜男笑说:“早啊。”

    “早你个头,你……你干什么!”胜男结巴着东张西望,其实,他的胳膊感觉不赖,只是……

    “没干什么啊?”梁绍禹慵懒地坐起来,摊手,“昨晚你在出租车上睡着了,我家比较近,直接把你带到我家来了。”

    胜男心虚地跳下床,拾起地上的衣物:“你有没有做过什

    么!”

    梁绍禹的眼波潋潋,透过眼镜,发出十万伏特的电力:“你指的是什么?”

    胜男不语。

    梁绍禹打量着胜男的窘态,微笑着摇头:“昨晚的雪中漫步和篝火演唱会非常愉快,你期待的什么只在议程之中,不过,你放心,你没同意之前,我不会做任何事情,”梁绍禹收起笑脸:“包括吻你。”

    说完,却探下头,在胜男左颊补了一记吻,随后哼着他喜欢的爵士乐悠哉游哉地走进洗手间,胜男抱着毛衣,使劲搓着自己的左颊,心里痒痒的,手里痒痒的,睡衣摩挲着的脖子亦是痒起来,痒得她想咬人。想换衣服,还怕梁绍禹忽然冲出来,想出去,可惜没穿外衣。

    “喂,那只粉色的牙刷是给你的,牙膏你用的习惯不?”

    梁绍禹挥舞着一只牙刷,一面刷牙一面含糊不清地说。

    “或者,你想和我用一只牙刷?”梁绍禹满眼笑波。

    “不。”胜男脸唰地一红。

    梁绍禹宽和一笑,将身子缩回洗手间,胜男气得热汗淋漓,抹一把额头上的汗,只听洗手间里水花激荡,有个男声夹杂其间:“后天带你去见区仲衡。”

    胜男没有回答。

    这个诱惑拒绝不得,抵抗不了。

    正想着,梁绍禹从洗手间走出来,精神抖擞,一张英俊得出奇的脸被阳光照得熠熠灼人:“进去吧,怕我偷看就把门锁上,顺便把衣服也换了。”

    胜男怔怔地瞪着他,答应也不是,拒绝也不是,倒是梁绍禹开始动手解自己银色睡衣的腰带:“或者,你是想看我如何换衣服?”

    “你!”

    胜男只得抱着衣服冲进洗手间,胡乱洗漱一番,便要离开,梁绍禹已将门打开:“我送你。”

    “不用了!”胜男低头往外走。

    “早上起来很冷呢,你又没吃早餐,等公交车当心感冒,传染了延延。”梁绍禹笑说。

    胜男嘴硬道:“我坐出租车。”

    梁绍禹摊手:“好吧,不过,先把这杯牛奶喝了再走。”说着,递上一杯热牛奶。

    胜男望着梁绍禹的眸子,突然就有扑上去的冲动。

    乘电梯,从七楼到一楼,不巧的是,每一层都会有人进电梯,胜男窝着一肚子火跑下去的时候,梁绍禹已斜倚在他的银色轿车面前,向她挥手。

    一路上,梁绍禹载着胜男,一言不发,只是微笑,待一阵烟尘飞过,胜男开门回家时,只见文文穿着围裙,手里持一把长勺子冲了上来。

    “妈,你去哪里了!我昨晚打那么多电话,你怎么关机了!”文文仔细地打量着胜男的脸和手,勺子里的汤残渍滴落在胜男的外衣上。

    见胜男安然无恙,文文眉飞色舞起来:“昨晚,梁叔的表现不错吧?”

    “妈妈在梁叔叔家睡的。”延延说。

    “睡你个大头。”此时,家琪刚给延延洗完脸,牵着延延的小手,不去看胜男,“以后出门带充电宝。”

    第二天下午,梁绍禹去接她的时候,神情却是严肃的,衣服也换为正统的黑西装。

    “区大律师会见我们吗?”胜男再次坐上梁绍禹的车时,手心全是汗。

    “不由得他不见。”梁绍禹淡淡地说,一面驱车。

    胜男坐在副驾驶座上,被他浑身的冷气逼得手指发凉,却又被车上的暖气吹得周身发热,又冷又热。

    梁绍禹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钥匙一张白色的卡,放在胜男眼前。

    胜男自然知道这是房钥匙和住宅区的出入卡,热辣辣的脑间突然就冒出一个词:金屋藏娇。

    可是,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算哪门子娇。胜男顿觉一股热血突然涌上脑门。

    “你把我当什么了!”胜男强压着自己的嗓门,脸蛋火辣辣的,盯着梁绍禹的眼睛质问道。

    梁绍禹勾起唇角,洞视着胜男涨红的脸蛋:“怎么了?”

    “你……”胜男气得手指抖动着,一时语塞,竟说不出口。梁绍禹启唇一笑,露出一口贝齿:“我给你新员工的宿舍钥匙,怎么,你也想要?”

    胜男这才反应过来,钥匙原来是给家琪的。

    梁绍禹注视着前方的车流,淡淡地道:“我不管他是你亡夫的干侄儿还是什么,我的女人坚决不能和别的男人住在一起。”“谁是你的女人!谁和别的男人住在一起……”胜男攥着自己的五年前亡夫送她的包,将包带子扯出一把汗来。

    梁绍禹揶揄一笑:“难不成,文文也追求过你?”

    胜男被梁绍禹噎的说不出话来。

    梁绍禹反而认真地将钥匙塞到胜男手中:“首先,你是我梁绍禹喜欢的女人,如不接受第一则,第二则或许你能接受,也是关键的一则,家琪前一阵子被高利贷追杀,你们住在一起,想吓坏延延吗?或者说,你想在法官面前因为家琪的存在而失去延延?”

    胜男愕然。

    无奈之下,胜男只得夺过钥匙,一面喃喃地说:“家琪得到你那么多恩惠,他还得清你吗?”

    梁绍禹微笑:“到达目的地了。”说完,将车停下之后,一面微笑着,一边躬身给胜男开车门。

    胜男诚惶诚恐地抱着包下车,便听梁绍禹悄声说:“挽着我的胳膊。”

    胜男尚未反应过来之时,梁绍禹已将她的手牵至自己的手

    臂上。

    胜男顺从地挽着,走向一排圆弧型的楼群里。这便是她坐公交车经常路过的辰翰大酒店,周围林立着众多大型公司和高

    档写字楼。

    这是一个拥有511间高级客房,同时提供世界各地的精致美食的地方。室外网球场、30米道全自然采光的泳池、设备齐全的健身中心及全球知名的水疗中心在这里样样倶全。

    胜男仰望着辰翰大酒店金光夜色下的大牌匾,悄悄问梁绍禹:“这里是五星级酒店吧?”

    梁绍禹笑望前方,漠视门口的旗袍小姐:“嗯,白金五星。”胜男挽着梁绍禹胳膊的手不觉一松:“对不起,害你破费。”梁绍禹还未说话,便见某人带着几个西装革履的随从亲自迎上来。

    “绍禹啊,你就不能早来一会儿,陪陪老人家?”

    胜男打量着说话的男人:笔直,英挺,微卷的薄薄的黑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身白西装,一条红色条纹的烟灰色领带,一副在眼镜下矍铄敏锐的眼。

    “不好意思,下班之后接胜男去了。给你介绍下,这位是周世舫周先生,鼎鼎大名的辰翰大酒店便是他旗下的产业之一,这位是卓胜男小姐,我女朋友。”梁绍禹浅笑着。

    胜男只觉得心下狠狠地一颤,头脑里“嗡”的一声。这个桂冠沉重了些。

    周老爷子微笑道:“原来是我周世舫的准儿媳啊,胜男你好。说罢,周老爷子友好地挥起双臂,便要如拥抱女星般抱拥胜男,梁绍禹走上前,便脱去他的西装:“周先生,您的酒店真的很暖和,比较费电。”

    胜男被这父子两人的对话惊得瞪大了眼睛,说不出一句话来。

    周老爷子一把拦住儿子,从白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支票薄,抿唇微笑:“没关系,再多一倍的空调咱们也付得起。胜男,这是周家给你的见面礼。”说着,老爷子大笔一挥,写了个数字,

    梁绍禹微笑着接过来对胜男说:“给你你就拿着。胜男急忙摇头:“谢谢周老先生,我不要!”

    周老爷子一听“老“字,本来笑得灿烂的脸猛地一僵,却又瞬间恢复笑脸:“说得我很老似的,走,我带你们去提前准备好的房间。”

    恍惚中,胜男已随老爷子和梁绍禹进入一间依旧是黄色的包间,等了大约十五分钟之后,等来了一个身穿土黄色夹克衫的、笑得一脸慈祥的四十多岁男人。此人夹克内穿不起眼的酱紫色毛衣,休闲的牛仔裤,要去逛菜市场似的,然而,周老爷子却起身,胜男急忙跟着起身,这便是传说中的十大律师之一的区仲衡。

    胜男静静旁听着三个成功的男人互相客套吹捧,听周老爷子不断无意间炫耀并不叫他爸爸的儿子,胜男自始至终觉得自己像是被一个无形的隔膜隔于三人之外。

    大堂领班先是在一旁候着,待周老爷子吩咐:“把顶级的台湾冻顶乌龙拿来。”胜男心里惶惶然。胜男觉得喝的不是茶,倒是金子了。

    棋盘形黑檀木茶盘,胜男记得,这是最名贵的茶盘,心指一阵发软,盘里的大大小小的杯子,她家里也有一套,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太阳穴处涔着汗,竟将茶道忘记得一干二净,深深垂下眼睫。

    梁绍禹便微笑着接过胜男手中的茶壶,仔细进行了一番茶道,区仲恒饮下一小杯之后,便听周老爷子说:“区老弟,儿子和媳妇都敬茶了,有个忙,你可一定要帮。”

    胜男眼圈一红,便说:“我死去丈夫留下的孩子,现在要被孩子的亲生母亲收回去了。”

    周老爷子一听丈夫这两字,眉毛微微一动。

    梁绍禹微笑着款款举茶壶,再给大律师斟茶,清新典雅之气香飘满屋,连桌中央的香水百合香都被掩盖起来。

    区仲衡轻啜一口蜜绿金黄的茶汤,笑说:“卓小姐请继续讲,前因后果都仔细讲一下。”

    “是这样的,五年前,我和我丈夫刚结婚的时候,意外发现他的生意伙伴为了和他在一起而故意用药迫使他们发生关系,有了孩子。胜男说。

    周老爷子面部肌肉已经笑至僵硬,斜了梁绍禹一眼,只见他面带微笑,正冲胜男点头。

    胜男讲述其间,周老爷子的脸上忽阴忽晴,最后,却依旧是不失风度地微笑,“胜男带着那么小的孩子,真的挺不容易,全靠你了,区老弟。”

    区仲衡依旧十分平易近人地微笑着:“老实说,这个官司对我们相当不利,不过也不是百分百就输了,明天卓小姐去我的律师楼一下可以吗?”

    胜男急忙点头,之后,继续听着三个男人扯那些和自己丝毫不相关的话,上了一些自己素来没见过,却浑然不觉可口的菜。一小时之后,晚宴结束。梁绍禹带胜男离开,将胜男送回家之后,又进了那个他常去的地方。

    这一夜,梁绍禹玩得疯狂。疯狂过后,对方趁他熟睡时将他的药偷梁换柱,他亦没有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