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格子衫,永远滴神

半纸情书0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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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阿烨你在说什么呀?”

    芸娘也是被苟烨一惊,连忙扯着他的衣袖子问道。

    “芸娘,伯母,我想到了能让我们衣服卖出去的好方法了。”

    “啊,小烨,这衣服卖不出去就算了吧,我们赶紧回家去吧。”

    眼看着太阳已经往西方渐移,芸娘母亲催促道。

    “嗯,正好等回去以后我再告诉你们该怎么做。”

    苟烨胸有成竹的说道。

    芸娘母亲却笑了笑,并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苟烨能有几斤几两,她们是一清二楚的。

    就像之前芸娘质疑苟烨说能做出比冰糖葫芦还好吃的东西,芸娘根本不信他所说的,只认为他在说大话。

    见芸娘和她母亲二人忽视自己所说的话,苟烨有些不大高兴。

    “哼哼,等回去了以后我苟烨就用事实让你们折服。”

    芸娘母亲又雇了一辆牛车,三人基本是原封不动返回村里。

    emmm,也就是说,出来玩这一趟,啥也没收获,稿费钱还被人抢了,简直是要多悲催有多悲催。

    当然,成大事者自然不拘小节。

    就像苟烨,前世多少次投稿被拒,依旧坚挺。今生也一样,钱被抢了,再淦一夜赚回来就是了!

    不过,鉴于之前说过的话要兑现的原则,苟烨决定还是先让芸娘见证一番。

    傍晚的最后一抹晚霞照耀着,炊烟袅袅,家家户户生火做起了饭。

    芸娘母亲也是如此,刚一会到家便开始生火做晚饭。

    苟烨是想先回家的,但被芸娘母亲拽住留着吃晚饭。

    “阿烨阿烨,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做出比冰糖葫芦还好吃的东西!”

    芸娘撅一着小嘴,愤愤地说道。

    “今天太晚了,一会儿我还要码字呢,明天早上我一定让你心服口服。”

    “好,那坏蛋阿烨你不许骗我呀。你要是敢骗芸娘,芸娘就把你的头给拧断!”

    芸娘鼓着脸,气势汹汹地说道。

    “哎呀我去,这真的是一个小姑娘家吗,咋杀气这么大呢?”

    苟烨摇了摇头,找了个位置坐下,在院中等待着。

    “汪!汪!汪!”

    突然,一条浑体通黑的小胖狗从外面向苟烨这里跑来。

    “小胖狗!”

    苟烨两眼放光,他前世就特别喜欢小狗,本来自己也尝试养过一只,却被万恶的偷狗贼给偷走了。

    这小胖狗不知是谁家的狗,看到苟烨倒也一点不怕生,摇摇尾巴便上来坐到他脚旁。

    “嘿,好玩!”

    苟烨开始逗起小狗来,别看他这么大一人了,此时傻笑着就跟个二愣子似的。

    小胖狗胖乎乎地,虎头虎脑的,估摸着长大以后还能去帮主人偷袈裟。

    “小胖!小胖!”

    不远处传来一妇人的呼唤声。

    苟烨定睛一看,原来是王大婶寻狗来了。

    “大婶,这小胖狗是你家的?长的真的好可爱呀!”

    苟烨指着小胖对王大婶说道。

    小胖似乎听见有人在夸它可爱,高兴地摇了摇尾巴,还用小狗头轻轻撞了苟烨一下。

    “是啊,这小狗才三个月大,天天乱跑,我生怕它跑没了呢!”

    王大婶宠溺地摸了摸小胖狗的头。

    “小烨,你要不要去我家吃个晚饭呀?”

    王大婶询问道。

    “啊,不了不了,我今晚在芸娘家吃。”

    王大婶听完后,立即露出了一个“我懂我懂”的表情,笑着对苟烨说道:

    “小烨,你可要好好把握呀,也老大不小了,赶紧处理一下自己的终生大事。”

    说完,王大婶便头也不会地抱着小胖走了,留下苟烨以及刚好从厨房里出来的芸娘在风中凌乱。

    因为王大婶开了这个关于“终身大事”的头,接下来芸娘和苟烨之间就比较尴尬了。

    两人相对凝视,半天也没憋出一句话来。

    最后还是芸娘母亲从厨房里出来喊他俩进去吃饭,才结束了这尴尬的时刻。

    “阿烨,你快吃呀!”

    芸娘母亲不断给苟烨夹菜,虽然没有肉,但可以看出来,三菜一汤,芸娘母亲还是精心准备了。

    尽管这样,这一餐的氛围还是有些尴尬,平常话多到讲不完的苟烨和芸娘相视无言,这让芸娘母亲感到很奇怪。

    “阿烨,芸娘,你俩怎么不说话了?”

    芸娘母亲最终还是没忍住心中的好奇,向两人询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伯母,你织布的线有吗?”

    “有啊,怎么了?”

    “带我去看看吧。”

    苟烨三下五除二把碗中剩余的饭吃完,对芸娘母亲说道。

    “嗯,你跟我来。”

    芸娘母亲眼中充满疑惑,不过还是把苟烨带了过去,带到她平时织布的房间里。

    房间里有各种丝线,一般用丝线织完以后,衣服还需要染印才能完全成型。

    今天在大街上的时候,苟烨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所有行人来来往往穿的衣服大多颜色单一。

    比如青布衫,那就真是青布衫,一点别的花样都不带。

    可能也就达官贵人家的子弟衣服上能稍微带点花样,有两种或者三种颜色构成。

    苟烨的想法很简单,他想制作日后程序员和码字员的专属套装——格子衫!

    回想自己前世最喜欢穿的衣服,那非格子衫莫属了。

    没错,苟烨码字人没了之前,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单薄的格子衫。

    虽然格子衫在后世不算潮牌,但在苟烨眼里,格子衫那就是完美的。

    格子衫,永远滴神!

    苟烨心中呐喊道。

    而关于格子衫的制作方法,其实并不是很难,关键点就是要将几种不同颜色的线头混合在一起。

    苟烨没那纺织能力,但芸娘母亲可以呀!以她精湛的手艺,将几种线头混合在一起织简直不要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