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老朋友 x 陈年旧事

吞风无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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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万里晴空,风和日丽,下一刻就变得狂风大作,雨雪交加。

    虽刚入秋,处在帝国北疆的艾泽恩山脉却已严如寒冬,吼牙洞虫载着三人一路向北,于风雪中急速穿行,仅靠几根松树枝裹身的诺森,冻得龇牙咧嘴,老者亦是哆里哆嗦的打着寒颤,一言不发。

    在井下,诺森已将手枪放回秘戒中,此刻,他真想自己也钻进秘戒。

    许是在山中生活的时日久了,凯瑟琳倒没有太大变化,只在白皙的脸庞上泛起一丝丝的微红。

    恶劣天气,黑夜也比往常来的早,仅两三个小时,山林就沉浸在一片灰蒙蒙的暮色里了。

    吼牙仍在急行,诺森不时的环顾山林,随着持续北上,周围的松叶林变得越来越稀疏,到后来,要隔上数百米才能看到一株矮小的松树,从身旁飞速掠过。

    积雪却逐渐增厚,茫茫雪野将大地映衬出微弱的光亮,诺森回头看了看来时的路,吼牙洞虫竟似在贴着地面飞行一般,没在雪野里留下任何痕迹。

    大约又行进了四五个小时,前方突兀的亮起了几点橘色的灯光,吼牙长嘶一声,猛然跃起,而后重重落在那灯光前,将周围积雪瞬间清扫干净。

    诺森定睛一看,灯光是从一所低矮的木屋中透出来的,木屋旁有一株粗大的枯树,在风中摇曳着干瘪的树枝,发着呜呜声响。

    他刚跟着凯瑟琳和老者从吼牙身上下来,木屋的门就“吱呀”打开,一个裹得严严实实的人,从屋里坡着脚走出来,边走边笑说:“哈哈……好久不见,我的老朋友!”

    虽看不见容貌,但凭声音就能断定他一定比老者还要苍老。

    “嘿嘿,”老者也笑说:“看来吼牙听声辨人的能力,又增进不少啊,若不是它,我们真就永埋于地底了。”

    四人进得木屋,屋内陈设简朴,正对门的墙上挂了张老旧残破的无尽神画像,左右两旁摆了几件歪歪扭扭的木质家具,一看便知是主人亲手打造。屋角的壁炉燃着熊熊火焰,摇曳的火光拥在脸上,顷刻间便将一路的严寒驱散。

    不算太大的木桌上,主人已备好丰盛的晚宴,老者不待主人招呼,便大大咧咧的上桌,抱起一条烤得热腾腾的鹿腿啃起来。

    从矿井逃出,他和诺森仅靠着凯瑟琳的面包充饥,赶了几个小时的路后,早已饥肠辘辘。

    主人也不生气,脱掉披在身上的皮子大衣,招呼凯瑟琳去安顿吼牙,又为诺森拿了套干净衣服,邀请他一起用餐。

    诺森穿好衣服,坐在老者身旁,加入朵颐的行列,而木屋的主人则静坐一旁,乐呵呵的看着他们。

    酒过三巡,老者才想起来引荐,抹了抹油腻的嘴巴,对诺森说:“这位是达蒙·勃朗克,曾经附魔协会的高级顾问。”

    又一个高级顾问!

    “您好,达蒙先生!”诺森起身行礼。

    壁炉里,火光忽明忽暗,达蒙斜倚着坐在一条长凳上,盖着薄薄的毯子,须发花白,脸上满是深深的皱纹。

    附魔者因先决条件的苛刻,以及修炼的艰辛,是所有副职业中人数最为稀少的。能成为其中的佼佼者,更是凤毛麟角。每一位附魔者都会经历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诸多苦痛,但他们附魔后的枪械,威力会大幅提升,因此备受人们的尊敬。

    “不必客气,”达蒙点头示意,“你是老古怪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请尽情享用。”

    “老古怪?”诺森疑惑的看看老者。

    达蒙爽朗的哈哈大笑:“老古怪肯博·克拉蒙德,二十年前,这名号在天风帝国可是家喻户晓。”

    诺森拧眉搜索着关于肯博的记忆,忽眼前一亮,拍着大腿说:“圣皇城的老城主!”

    “没错,”达蒙说道,“但他古怪的行事得罪了不少人,没过两年就被罢免了,我多方打听,才得到他已死在帝国囚牢里的消息。”

    达蒙又转头对老者说:“你个老古怪,如今又囫囵着出现在我面前,害我为你的离世白白伤心了几个月,你倒说说,这二十年去哪儿快活了?”

    老者肯博放下手中餐具,说:“多亏安达尔公国国王——凯撒国爵的暗中相助,我才能苟活下来。”

    “是那小子?嗯……据说他的枪灵是极为难得的粉色一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假以时日必成大器。”达蒙赞道,见肯博的行为举动有气无力,脸上尽是疲态,完全不是高级枪械师该有的神姿英色,他暗自纳闷,正欲询问缘由,肯博主动解释道:“实不相瞒,前不久我枪灵意外被毁,已成废人。”

    “啊?!”达蒙大惊失色,“难道又是帝国的那帮人?”

    “总之一言难尽,”肯博叹道,“你好端端的约察郡城主不做,怎么跑来艾泽恩山脉,过起了猎人生活?”

    “你是城主?”诺森“噌”的一下站起来,想到矿井下制造那场惨案的维奥·希格玛,正是约察郡城主的儿子,不禁起了戒心。

    肯博一把将他拽回到椅子上:“你是真愣还是假愣,现任城主会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诺森转念一想也的确如此,放下了芥蒂。

    “希格玛家族自断根时代早期就定居约察郡了,”达蒙说,“后来又参与了剿灭蛮人的战事,斩获不少战功,其势力便由此不断壮大。历任城主要么是家族中人,要么就是家族扶持的傀儡。

    你在圣皇城出事不久,我就被远调至此,亲眼目睹了在几大家族的剥削下,穷苦大众的辛酸生活,我下定决心进行改革,可这必然会撬动他们的利益,暗杀我的人几乎每天都有。

    决心改革的那一刻,我就猜到会遭到他们的围堵,凭借高级枪械师的实力,我以为没人能把我怎样,但还是小瞧了他们。”

    达蒙说至此处,突然问诺森:“你觉得做为枪械师,最重要的是什么?”

    诺森看了眼肯博,说:“枪灵?”

    达蒙摇摇头:“是双手,就算枪灵的品质再高,没有双手又如何扣动扳机呢?”

    自诺森和肯博进屋,达蒙一直用毯子盖着四肢,此时,他终于将手臂伸了出来。

    看到那延伸到手腕处就戛然而止的手臂,诺森不由放大了眼瞳,咽了咽口水,手腕处断痕齐整,分明是被人用利器砍去了双手。

    肯博满脸愤怒,拍着桌子怒道:“这帮畜生!”

    达蒙则继续平淡的说:“他们诱我去视察矿井,在井下用毒气放倒了我,醒来时我已被曝尸荒野,失了双手,脚筋也被挑断。

    他们本想我这样必死无疑,万能的无尽神却不肯收留我,沿着艾泽恩山脉我爬行了数日,脚上的伤势好转些后,我就撑着两根木棍一路往北走,走了七个多月到达这里,才停下建了这所木屋。”

    达蒙说的轻描淡写,诺森却听得头皮发麻,他不敢想象一个几近残废的人,在天寒地冻贫瘠的艾泽恩山脉,是如何熬过那漫长的七个月,加上达蒙曾是帝国中屈指可数的高级附魔者,他对达蒙更加的尊敬。

    听完达蒙的诉说,肯博亦是心情沉重,达蒙不想和老友在悲痛中重逢,长舒了口气,释然道:“都是些陈年旧事,不提了,也怪我太年轻气盛,需知要改变规则谈何容易。”

    诺森心领神会,适时的转换话题,问道:“达蒙先生,您又是怎样遇上凯瑟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