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www.00xs.net,最快更新芙兰最新章节!
芙兰没有看完第一场比赛就被普罗米修斯带走了。
经过刚才那一出,普罗米修斯也反应过来,意识到芙兰的本体也似植物,妖狐的血对她有着极强的吸引力,更何况藏马擅长操控魔界植物,他对植物的召唤恐怕会影响到芙兰。
芙兰的修为是够,但她一直被保护得很好,经历浅薄,对诱惑的抵御力反而低,要是再来几次,难保不会受到影响,得想个法子。
给芙兰来场特训?
普罗米修斯随即摇头否决,针对精神的特训远比体能训练要辛苦得多,何况芙兰受妖狐血的吸引属于植物的本能。本能即是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行为,不同于后天养成的习惯,即便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身体也会遵照本能做出反应。
本能几乎无法靠外力改变,普罗米修斯也舍不得让芙兰受那种罪,而且违抗本能对芙兰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都不好。
既然不能违抗,那就干脆的接受吧。
普罗米修斯点点头,生存本来就该顺应本能嘛,饿了就要吃,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身子,也许同一种口味吃多了、吃腻了,就吃出免疫力了。
想到这里,普罗米修斯在脑子里计算黑市的妖狐多少钱一只,家里要养多少只。唯一不好的是被捉到黑市的都是妖力很弱的妖怪,血液大概比不上藏马的香醇,就像尝过上等美酒就喝不下劣质酒,看来得多费一番心思才行。
刚解决吕屠的藏马突然身上一寒,野兽的本能在告诉他有危险。他不动声色地在场上扫视一圈,视线最终落在vip席。
以藏马的精明和多疑,自然知道来看暗黑武术大会的多半不是什么好人,何况普罗米修斯还跟一群b?b?c的大佬们坐在一起,无疑是黑暗世界的一员。然而普罗米修斯的气质太过无尘,目光坦然无惧,怎么看都是个谦谦君子,根本没人愿意相信他会是b?b?c那些玩弄人命的家伙。
看到普罗米修斯扶着的少女时,处变不惊的藏马突然木了一下,一段熟悉的记忆涌上心头。
是她?!
藏马按捺着激动,低下头避免让人看穿他的情绪。妖狐的记忆力一向很好,藏马清晰记得那名少女是连续救过他两次的人!
第一次在十五年前,他被灵界特攻队追赶,打成重伤,几乎无法逃脱之时,正是这名少女拦住了追捕者,让他有时间脱离死去的**,以灵体地状态逃到人间,尽管那么一来他将虚弱得毫无力量,甚至无法化形或依附于人类身上,但起码保住了一条命,才有了后来的“南野秀一”。
第二次是一年前,他和飞影与妖怪八手交战落于下风,是她突然出现杀了八手。后来他才知道八手藏身的废墟以前是个服装娃娃工厂,因为火灾死了很多人,最终倒闭,然后那块地方连同周围的空地都被某个集团拍下,正要重新改建,却因为八手在那里吃人,弄得人心惶惶,当时他猜测少女大概是那个集团请去的除妖人士。
其实藏马也怀疑过,出现在魔界的极可能也是妖怪,而且这十五年来她的容貌一点也没有改变,奇怪的是他无法从芙兰身上感觉任何妖气,她不动的时候跟寻常人类无异,任谁看都是个没有力量的普通人,只在出手的瞬间才散发出强大的灵气。
她的灵气很强,比幽助更强,如果说幽助是一滴水,她则是汪洋。虽然十五年前他顾着逃命,没有看见她和灵界特攻队的战斗,但是那个让他和飞影吃了大亏的八手,她只出了一招,毫不费力的一招轻轻松松将八手的脑袋从脖子上搬家。
藏马藏马也没有忘记,少女看他和飞影那种眼神――明显的厌恶。
任何除妖者都不会喜欢妖怪,不过藏马觉得少女的眼神也许并不是在表达正义之士对妖怪的憎恨,在杀死八手之后,她也没有为难他和飞影……好吧,她根本是当他们不存在,直接走了。
不管怎么说,那名强大又神秘的“少女”的确是救了他两次的救命恩人,在那之后他完全找不到她的任何消息,刚才她看上去好像不太舒服的样子,是出了什么事吗?
如今的藏马和曾经的妖狐盗贼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的他冷酷、无情,但狡猾,那种理智的性格才适合在魔界生存,如今被母爱所感动的他自愿披上“南野秀一”的外皮,他敛起锋芒,小心翼翼经营着人类的温情,所以他会感恩,他想报答芙兰对他的两次救命之恩。
遗憾的是普罗米修斯把芙兰保护得太好,就算是在同一个岛、住同一家饭店内,藏马接连几天都没能找到芙兰,自从第一天出状况,普罗米修斯没有再带她去看下面的比赛,藏马自然也见不到她。为此藏马不免有点灰心,不禁思索她是不是已经出岛了。
就在藏马四处找芙兰的这几天,普罗米修斯一通电话,直升机马上从黑市运来好几只有点道行的妖狐。
妖狐是活了百年的狐狸变成的妖兽,不独独是魔界才有,只是随着工业发展,人间妖狐的数目越来越少,力量方面也差了许多,跟魔界极恶盗贼出身的藏马没法比。以人间的妖怪而言,它们的水准算是好的了,为了活捉它们,暗黑掮客也下了一番功夫。
不过,当普罗米修斯把它们送到芙兰面前的时候,芙兰不高兴了。
好不容易才把妖力消化得差不多,正准备吃大餐呢,怎么又送妖怪来,这种零食吃了会消化不良的好不好?就算妖狐的血是培育植物的良方,可眼前这几只妖狐比起藏马来差多了,也不能叫我随便凑合啊!
妖狐的血对植物的吸引力取自它们的妖力,妖力越强,越能召唤出稀有强大的植物,姑娘我很挑食,这几只妖狐不够水准,我才不要呢!
普罗米修斯摸了摸嘴唇,果然还是要藏马吗?
芙兰无奈地打断普罗米修斯的沉思,不然真不晓得他又会做何等惊骇的事来:“好啦,你别费心想这些了,我说过我不要再吃妖怪的,妖力不好消化。”
“我认为你应该是喜欢妖狐的血,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以专门培养一些妖狐,适当加以训练,等它们的妖力提升到藏马的水平再……”
“真的不用!零食也就是拿来解解馋润润口罢了,又不能当正餐吃。”芙兰不以为意:“只有灵力强的神族,对我才有作用,其余的我不想考虑太多。”
“偶尔吃点配菜是必要的。”普罗米修斯摸了摸芙兰的头,解释道:“听我说,妖狐的血对植物本身有好处,即便它不能为你提供多少能量,可是它能改善你的体质,多吃点对你没坏处。其实从以前我就觉得你的情况不对劲,你吞噬了不少神、仙女、半神和英雄的灵魂,那些能量的总和可说是非常庞大,但你既没有将它释放出来,自身的力量增长又十分缓慢,近乎于无,你却一直在寻找更多的强者吞噬……我在想,你的体质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芙兰心里的小人儿直抹冷汗。本来还打算瞒到尚轩醒来再说的,没想到那么快就被他注意到这个问题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啊……都怪明塔,一直强调提坦神族的混乱情史,女儿就算是对父亲也不能大意。
当然,芙兰认为她和尚轩之间绝对比纯净水还要纯净,比小葱拌豆腐更加清白,问题是她自己这么认为没有用,要普罗米修斯相信才行啊!她很担心普罗米修斯知道尚轩的存在后会有什么误会,要知道她吃那些强者是为了让尚轩恢复,在没有正常亲情的提坦神族里,她的做法貌似极有可能被误解。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不敢开口,生怕普罗米修斯一个误会就离开。神族的自尊心很强,不管普罗米修斯的长相和性情再怎么温和,起码他毫无疑问是个男的,一般男人对这种事都会比较在意吧。
话说有普罗米修斯帮忙地日子真的很幸福,起码有他在身边,她就不用为住房、生活等物质方面烦恼,连“粮食”的资料普罗米修斯也会准备好,不必自己费心寻找,普罗米修斯总能挑选对她而言最好的。
没有女孩子会不喜欢这种感觉,芙兰也不例外,她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但她知道有普罗米修斯在她很幸福、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不想说就算了。”
“啊?”
“我无意让你为难,你不适合皱眉。”
这样就完啦?那我刚才一个劲纠结啥?芙兰愣神几秒,不确定地问:“你……不在意我对你隐瞒吗?”
“谁都有自己的秘密。”他当然在意,可是看到芙兰刚才的表情,紧张、犹豫、难过、还有偷瞄他时的忐忑不安和祈求,就像害怕他下一秒会离开,他突然不想追究下去。
起码他已经确定芙兰有一点点在意他,她希望他留下,这样就够了,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答案而毁掉现在的相处模式。芙兰有些方面很单纯,如果愧疚能够将她留在他身边,他不介意稍稍刺激一下她自以为没有,却三不五时悄悄冒头的良心。
果然,芙兰松了口气,又有些尴尬愧疚地看着他,半晌后忍不住说:“现在不行,以后……会告诉你的,若是那时你愿意冷静地听我说完全部……”
“我的耐心一向不错,别勉强。”
为什么看到普罗米修斯真诚纯善的和蔼微笑,我会有种自己不知不觉被算计了的感觉呢?难道是因为经常看他这样笑着给人下绊子,产生条件反射的错觉?鸭梨好大啊,不知为何我还是希望那个“以后”可以推迟到时间的尽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