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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只是眨眼间,80年代已经结束,
随之而来的90年代,给金凤儿日后的记忆里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个时候儿,家里的电视越来越大。然后变成了彩色的,又变成了有遥控器的。
家里客厅上摆上了收音机、洗衣机、电冰箱。
厨房的炉灶上方安上了抽油烟机。地板也从早先的水泥地面变成了洁白的瓷砖地面。
自从包产到户儿后,屯子里的村民们,有了钱,日子就像在比赛似的,家家户户的日子都是越过越红火。
而金凤儿家的生活条件,也变成了村人们的参考标准,似乎只要把金凤儿家比下去了,就能超越她家,成为村里的首富一般。
村人卖菜,从一开始靠着推个木板儿车往街里运菜,慢慢儿的变成了骑着自行车儿运菜。
然后变成了那种叫做倒骑驴的三轮车运菜,现在更是连拖拉机也不稀奇了。
眼瞅着屯子里的土房儿一天天的减少,随之而来的是一个个儿的红砖铁瓦的房子拔地而起。
到了现在,屯子里已经基本没有谁家还住个破土房儿的。
你家买收音机?那我家就买电视。
你家买了黑白电视?哪算个啥,看我家,买个带色儿的!
带色儿的电视有个啥稀奇?看看我家的电视,遥控的!趴在炕上看电视,都不用下地换台……
唯一让金凤不太满意的是,城市周围种植蔬菜的农户越来越多,范围也从街里周边的几个村子,发展到了更远的村子。现在更是连十五六里地外的农村也开始种植蔬菜了。
金凤儿早先上街卖菜,自己定价多少就是多少。
菜也不让人家挑,金凤儿给装啥样的,人家就只能拿啥样儿的。
就算是这样,人家也觉得比在供销社儿买个西红柿,售货员随便拿秤盘子一撮,就是是撮坏了,也还是得老老实实的买走,要强上不少。
谁让卖菜的就那么寥寥几家儿呢。
而金凤儿现在去卖菜,早市上,一整条街都是卖菜的。
这个时候儿,去早市买菜的人们,不仅有了讲价的资格,而且可以随便挑选自己心仪的蔬菜。哪怕买个豆角儿,买个韭菜,都恨不得一根根的挑选好的买。
什么?不让挑?满大街的卖菜的,你不让挑,不买你的就是了,我买别人的去!
这时候蔬菜的价格虽然变化不大,然而钱越来越毛了,看似现在的收入跟几年前没什么变化,花起来却大大的不同。
就拿秋生儿三年前结婚来说吧,金凤儿明面儿给秋生儿拿了一千块钱。
那时候儿一千块钱虽然也不算少,盖个砖房儿却是不够的。
于是秋生便用这些钱在屯子里比较好的位置花了五百块钱买了一间带了一大片菜园子的土房儿。
剩下的钱,给了女方彩礼,置办家具,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也就用的差不多了。
要是放在现在,一千块钱可是连秋生儿买的那个土房儿的一半也买不下来。
程光武的那些街里的哥们儿们,依然和程光武来往着,还因为程光武这个人对朋友确实是真心相待,跟程光武来往的更密切了。
因此,程光武家的门前总是热闹的,屯子里的人,时长会看到程光武家大门前,停着一溜儿的小汽车。
别的不说,就说这几年来,两个孩子穿的衣服,除了内衣裤是金凤儿给买的,其余的都是这些街里的朋友们送的。当然,大部分都是人家孩子穿过的小了的。
程光武每每说到这个,就要吹嘘一番,说自己对哥们儿们是如何的两肋插刀,哥们儿们又是对他如何的照顾。
他还曾当着金凤儿的面儿,跟他那帮哥们儿们说什么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要是金凤儿敢破坏他们哥们儿的感情,他是连媳妇儿也可以不要的。
屯子里的人也知道,程光武交友广泛,于是有个什么难办的事儿,就拎上两瓶儿酒,或者是揣上两条烟来找程光武办事儿。
程光武好面子,对于来找他办事儿的人的请求,不仅很少有拒绝的时候儿,而且还总是要大鱼大肉的招待来客,然后,程光武的好哥们儿就又多了一个。
老爷子看不下去程光武的所作所为,说了他两回,程光武仗着不需要花老爹的钱了,胆子也大了,自然不会听。老爷子无奈,只好任由他去。
而程光武的吹嘘,金凤儿听了却直撇嘴。
每次家里来人,金凤儿都要一个人准备一大桌儿的好饭好菜,招待客人。
这让本来就有一手好厨艺的金凤儿的厨艺,又迈上了一个台阶儿。也给金凤儿增加了更多的劳累和负担。
程光武和老太太不吃鸡鸭鹅肉,更不吃牛羊肉,甚至连味儿都闻不得。所以分家后,程光武要求家里人都不许吃猪肉以外的肉。
因此金凤儿也嫌麻烦,从来不养鸡鸭。
程光武不吃,可是程光武的哥们儿们吃呀!在哥们儿们的明示暗示下,程光武第一次不为所动。
于是也不知道程光武的哪个哥们儿,再一次哥们儿们大聚餐中,拎了一只鸡来,鸡肉才终于出现在了金凤儿家的饭桌儿上。
金凤儿炖的鸡肉,特别的受欢迎,五六斤重的一只鸡,炖的满满一大锅,金凤儿和闺女儿明新,连味儿都闻着,十来个人居然还都没够吃,连鸡汤都没剩一点儿。
从那以后,经常有朋友拎着鸡来金凤儿家吃饭,程光武膈应的不行,又舍不得让哥们儿们不高兴,只能任着人家往家里拿鸡来做着吃。
按说程光武对朋友们这么好,对家里人应该更好才是,然而不是。
老程家的家训,勤俭持家,孝顺长辈。
这一点,金凤儿认为程光武执行的确实很好。
家里日常过日子,程光武很少允许做肉菜。
即使炒菜的时候放上那么几片儿猪肉,程光武也规定了,金凤儿和闺女儿明新是不可以吃的,只有儿子明岚和程光武自己可以吃。
为啥?因为家里经常来客人,一来客人就要做一大桌的好吃的,既然那个时候都吃肉解了馋了,平时自然就少吃点儿了呗。
程光武重男轻女,明岚是他的心头肉,越淘气,他看着越是高兴。
至于明新,那是生下来的时候儿就被他不待见了的,自然做什么都是错的,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不顺眼了大巴掌也随之落到了明新的脸上。
虚七岁的明新,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儿开始的,看到程光武就会瑟瑟发抖,很害怕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儿,什么地方,哪一句话,或者哪一个动作就招惹的父亲不高兴,一个响亮的耳刮子就在脸上响起来。
对此,金凤儿只能叹气,她教过明新多少回,让她离他爸远一点儿,不要跟他弟弟抢好吃的,也不要和弟弟打架。
明新当时答应的好好儿的一转眼却是忘得一干二净,一到了程光武面前,只剩了发抖的份儿,那还记得跑?
金凤儿心疼明新,看不得明新老是挨他爸的揍,就总是在程光武打孩子的时候儿护着明新。
还记得有一次,金凤儿护着明新时,程光武的巴掌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打到了金凤儿的脸上。
金凤儿的脸顿时肿的老高,耳朵也是嗡嗡作响。
金凤儿禁不住一阵阵后怕,这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自己都受不了。打在明新脸上还不把孩子打聋了?
又一想,这样的巴掌,明新都不知道受了多少了,居然到现在还能好好儿的没啥毛病,这真是老天保佑了!
为了让明新少挨点儿打,金凤去了老爷子和老太太跟前儿说了这事儿,又向两个老人求了情,请老爷子和老太太能把明新带在身边养着,从那以后,明新才少挨了不知道多少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