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赛马

非酋胜欧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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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师叔,还真是不要脸啊!”赵政忍不住的嘀咕。

    赵政骑上了那匹幼马,大概是幼马弱小的身躯承受不住人类的重量,它显的十分吃力,四肢苦苦支撑着地面,看着就像风一吹就要倒地不起。

    与此截然相反的是赵政与幼马在一起的风景,小小少年骑着一匹幼马显得十分可爱。

    幼马配正太,天生搭一对。

    赵政熟练性的扬起马鞭,没想到幼马“啪”的一声四脚朝天,一下子摔出了一地的灰。

    连墨思都看不下去了,这不摆明的欺负人吗?

    “你毛亨堂堂荀子弟子之一!赛马时,给敌人备着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幼马?这合乎情理吗?”墨思很是愤激。

    听言,毛亨心想着自己的确没必要欺负一个孩童,还用这样的手段,要是传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于是提出了另一种比赛方式。

    “那分三场定胜负?分上中下三等马,比赛用的马你们选。”

    “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墨思道。

    赵政与墨思一路尾随着毛亨来到了马苑。

    “这里是豢养好马的地方”毛亨解释道。

    赵政仔细观察这里的马匹好像一个个都显得有些萎靡不振,只有划分在上等区的马匹稍微精神了点,可与毛亨的马匹比较,未免差距悬殊。

    “你在这里的上中下三个区域内各选上一匹马,我的马匹已经选好了。”毛亨的语言冷淡。

    魏市的马等级制度严格,强壮的在上等,瘦小的在下等。

    相马之法,先相头耳。耳如撇竹,眼如鸟目。其次是肌肉结实程度。一个没有实战经验的人瞅不出来,哪匹马是好是坏。只能往肌肉结实程度上下手,肌肉结实怎么看出来呢?咦,有了,赵政想到一个好法子。

    “毛亨,可否让我摸一下马的屁股。”

    毛亨感到吃惊,你小娃子选马匹与摸马屁股有什么干系,比赛对手这样奇怪的要求,令他很是诧异,不过也不算违规,毛亨便挥了挥手,以示同意。

    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巴掌有点响。对着数以百计的马,赵政朝每只马的屁股都送去了沉重的巴掌,赵政感受着手感,马匹在那嘶叫。

    “下等马就这只了。”赵政指着一只叫声最为凄厉的马说道。毛亨瞧见了暗自偷笑,这匹下等马是他们这里最懒的,连御马师都赶不动。

    朝向豢养着中等马的马苑行去,赵政手中的巴掌依旧响个不停,马儿嘶叫的声音也不停,赵政拍累了便歇息一下,手掌通红的他,对这番奇怪的大事业乐此不疲。

    选的马不咋样,识马的办法却很有趣。”毛亨对着奴隶笑道。

    “选好了,就要这三匹了。”忽然赵政对着毛亨说道。

    经过赵政精心挑选的马匹,都有一些相同的特征,口色红而鲜明润泽。

    四蹄稳健,屁股硬如钢铁。主要是屁股硬如钢铁,不懂相马的赵政认为屁股硬的马匹就是好马。

    “小兄弟上马,比赛的场地是这八里的赛马场。规矩是每局只能出一匹马,三局两胜定结果。”毛亨用淡淡的口吻说道。

    毛亨的话尚有漏洞所在,赵政一听就抓住了。马匹比不上,还不能用他的上等马斗毛亨的中等马吗?

    第一场,毛亨派出了上等马打算从气势上力压赵政一筹,赵政也不清楚自己的眼光如何,不能第一场弃权,于是就把下等马拉出来溜溜。

    赵政要了根鱼竿,把青草钓了上去,放在马头前面。

    “预备,起!”墨思的一声号令,打响了比赛。

    毛亨瞪圆了眼,赵政的下等马没有赵政的指示,自己跑了起来,和自己好马对比起来,一点不落下风,甚至还遥遥领先。

    赵政眼光不赖,这匹其实是千里马,只是平时吃不跑,加上脾气古怪,好吃懒做,自然被归到下等马里。

    现在有了吃的,挂在颅前,速度一下子就窜上来了。

    “驾!驾!”不甘示弱的毛亨狠狠的用鞭子抽向自己的马匹,马匹经过催促,速度变得不同寻常,一跃超过赵政的马匹。

    这下轮到赵政着急了,常听闻好马通人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就试试呗。

    有了想法便做,赵政凑到马儿的耳旁说道:“你要是比赛赢了,你的名字就叫狗蛋,我把你买下来,让你每天吃的山珍海味。”

    狗蛋像是听得懂赵政的话一样,速度瞬间变猛,反超毛亨的上等马。

    毛亨一瞧见,就加大力度不停的挥舞着手中鞭子。

    那马也是生物啊,感受到疼痛的马儿不爽了,原地不动的罢工。

    疯狂鞭打,受到刺激的马只得撒腿狂奔。

    两匹马实在没有什么对比度,一只是千里马,轻轻松松的应对一切。另一只则是被训练有些日子的普通马,只能靠马鞭的督促。

    终于,毛亨的马匹坚持不住了,突然摔倒在地,第一轮以赵政的胜利告终。

    “每匹马只能出场一次。”不服输的毛亨恶狠狠的盯着狗蛋。

    赵政不太清楚规矩,还打算让狗蛋跑上两场,现在倒好,如意算盘落空了。

    第二轮升起,毛亨严肃了起来,重视起来这个九岁的对手,临时偷梁换柱,把中等的马匹换成了上好的马匹。

    如毛亨猜的那般,两方御马实力差距悬殊,加上马匹的天然优势,赵政在第二轮败下阵来。

    最后一轮来临,这一轮,赌上的不仅仅的是墨思的尊严,还是赵政自己的御术实力,赵政与墨思都不想输,可在毛亨的作弊行为之下,又如何翻盘。

    救星永远是最后到场的,时间已到戌时,吕不韦担心赵政遇到了什么麻烦,便来到了魏市。

    不顾护卫阻拦的他冲了进来,一把拦下赵政上马,自己跳了上去。

    “刚刚的比赛老夫也看了,老夫这身子骨也想活动一下,不如最后一局让我替这位小少年接下。”

    不惑之年的老头总是充满了迷惑性,特别是看起来瘦不经风的老头,吕不韦和赵政间在毛亨看来并无差别。

    毛亨心想:“小孩可欺负,老头难道不能欺负?老头算个屁,我毛亨连挺着大肚子的妇女也敢欺负,差你一个?”

    “这位小兄弟是拿了铜板来的,和我比赛唯一的要求就是要足够的钱。”毛亨不经意的撇了吕不韦一眼。

    “铜板倒没,秦国的三斤美金行不行?”吕不韦笑嘻嘻的从包囊掏出秦国的货币。

    战国时期的各国货币虽不通,但要兑换也不是麻烦事。货币这个东西看国家,哪国最强,哪国的货币最值钱。

    秦国在秦昭襄王的统领下,举世强国已成人尽皆知的事实,秦国的货币可比魏国的值钱。

    毛亨有些瞠目结舌,他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是秦国货币一点不假啊!秦国的三斤在魏可达五斤!

    其实在毛亨眼里,重要的不是货币本身的价值,而是能拿出货币的人,他所在的价值。

    一个能随意拿出三斤秦国美金的人,在秦国肯定不缺势力。

    毕竟美金可是能用来制造武器的,儒家在秦国混的不咋样,这样的人无疑是个很好的突破口,若是交好,给他带来的价值远远不止眼前的三斤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