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野中烧

小鱼大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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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人掠走,唐佳人非但不怕,反而心中满是喜悦之情。

    当那人拿开捂着她嘴巴的手,唐佳人激动地转身,嘴唇轻颤“休休”两个字,就要投入那人的怀抱。

    然,眼前之人,却不是她朝思暮想的休休,而是…… 华粉墨。

    唐佳人眼中的失望和愤怒,瞬间代替了激动与喜悦,转换得是那么自然,自然到华粉墨尚未仔细体会那种甜美滋味,尚未记住那可以点亮灰暗天空的神采,便被利刃刺入胸口,痛。

    唐佳人一把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华粉墨,连句话都懒得和他说。

    华粉墨愣了愣,突然出手,拦下唐佳人,将她按在墙上,不许她动。他说:“告诉我,为何?”

    唐佳人挥开他的手,一脸厌恶地道:“是叛徒,天生就会背叛!你偷我的书,要挟休休,最是无耻!但凡伤害休休的人,都是我至死方休的敌人!华粉墨,从此后,我和你再无瓜葛!”一用力,推开华粉墨,就要走出雅间。

    华粉墨的睫毛轻颤,来不及细想唐佳人对他的厌恶,只是希望,她不要走,不要夺走他闻之下饭的味道,不要带走他仅存的一丝微暖。他一把攥住唐佳人的手,道:“别走,让我想想…… ”

    唐佳人想要的是解释,而不是想想。若连解释都没有,想想如何继续骗他,又何用?!

    唐佳人绝情地道:“想想如何继续骗我?华粉墨,你真令我厌恶!”一把甩开华粉墨的手,一头冲出雅间。

    秋月白已经等在门口。

    华粉墨透过慢慢关合的门,看见秋月白自然而然地牵起唐佳人的手,留给他一个淡漠的眼神,慢慢向楼下走去。

    华粉墨低垂着眼,就像失去灵魂的美丽玩偶,静静站立着。唯有他戴在左手尾指上的金色指套,在一下接着一下不停地颤抖着。

    斜对面的雅间里走出一位黑衣男子,喊道:“粉墨,粉墨?你在哪儿?不会是逃酒吧?哈哈…… 哈哈哈…… ”

    华粉墨的睫毛轻轻颤抖一下,缓缓抬起眼,木然地走到门前,拉开房门,走出雅间,笑得格外妩媚地道:“哪个逃酒?”

    黑衣男子的眸子一亮,道:“共醉如何?”

    华粉墨笑道:“好。”

    黑衣男子一伸手,攥着华粉墨的手,将他拉进了雅间,与蓝袍男子共饮。

    酒水一杯杯灌下,有些扬到了脸上,有些落在衣服上。

    扬到脸上的,花了妆;落在衣服上的,沁入肌肤,钻入心里,让人醉得狠些。

    黑衣男子和蓝袍男子看出华粉墨化了妆,彼此对视一眼,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黑衣男子拿起酒壶,高举,道:“二王爷让粉墨来招待我们兄弟二人,定是真心实意。粉墨与我们相处甚欢,也定要真情实意才好。来来,我们喝!”将手中酒壶高举过华粉墨的头顶,倾倒而下。

    华粉墨张开嘴,后仰着脖子,任由那滚烫的酒水入腹。

    一壶酒水被他喝得一干二净。

    黑衣男子赞了声好,又拍开了一坛酒水。

    蓝袍男子拿出帕子,给醉了七分的华粉墨擦了擦脸,道:“瞧这喝得,满脸都是。得,这酒都溅到眼睛里,将眼儿辣红了。”手下飞快地擦拭着,终是见到了粉墨真容。

    一张清水芙蓉面,双颊泛着醉人的红晕,比女子的腮红更多了三分自然和七分风流。柳叶眉,新月眼,眼角眉梢都睨着万种风情,眼中却有种危险的风雨飘摇。他的唇瓣殷红,无胭脂而占尽颜色,又因酒水的滋养,泛着诱人的光泽和迷人的酒香。

    一眼,便醉。

    黑衣男子和蓝袍男子都愣住了。

    他们只知华粉墨年纪不小风骚酥骨,不知道,那瞒天过海的妆容下是一站令人魂牵梦系的脸。

    如此身段,如此容颜,就算是绝世美女,也不过如此。

    且,又有哪个女子比他更妖媚?

    这男子,简直就是狐妖,单单一个眼神,就能令人为他疯狂至死。

    蓝袍男子禁不住用手去抚摸华粉墨的脸,却被华粉墨一把推开,道:“再来!”抓起杯子,一饮而尽。

    黑衣男子和蓝袍男子都心有所动,自然陪着华粉墨痛饮几杯。

    酒过三巡,华粉墨做着傻笑两声,慢慢闭上眼,一头磕在桌子上,醉死过去。

    看似醉得不省人事的两名男子坐起身,拍了拍华粉墨的肩膀,不见他有反应,便心照不宣地将人架起,直奔客栈而去。

    马车上,华粉墨张开朦胧的醉眼,看向抱着他上下其手的两名男子。

    二人的动作微滞,面露尴尬之色。

    黑衣男子道:“粉墨这等姿色,便是绝色女子,也比不得。”

    蓝袍男子道:“未曾尝过男子滋味,却对粉墨一见倾心,不如大被同眠,全了彼此这份情谊。”

    华粉墨半眯着眼,撩人的眼神在二人身上扫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而一发不可收拾。

    二人不解其意,却被其风采所惑,很不得死在华粉墨的肚皮上。

    黑衣男子道:“粉墨如此颜色,却遮在妆容之下,实在可惜。”

    蓝袍男子道:“它日见惯了花魁,却抵不住粉墨这一笑倾城啊。”

    黑衣男子道:“粉墨,我们兄弟二人真心悦你,你可给个话儿?”

    蓝袍男子点头,道:“是了是了,粉墨能为二王爷所用,定非常人。不知,粉墨可喜欢我们兄弟二人?”

    华粉墨柔媚酥骨地问:“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呢?”

    兄弟二人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回答才好。

    华粉墨唇角噙着笑,闭上眼,道:“野外一游,方得其味,方知精妙。”

    兄弟二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兴奋之色。当即吩咐车夫,将马车赶到荒郊野外无人处。

    大家都是男人,不像女人那么矫情,随便找个地方鬼混一下,才最有滋味。

    尤其是,一想到华粉墨很可能是二王爷的人,二人就更兴奋了。

    二王爷高高在上,他的妻女高不可攀,可若能睡了二王爷的人,无论从心里还是身体上,都能得到极大的满足感。于是,一种想要蹂-躏高贵的残暴,在彼此心中悄然滋长。

    车夫也是有眼力见儿的,将车赶到地方后,便躲到一边偷着乐去了。

    马车里,兄弟二人将华粉墨围在了中间。

    华粉墨拔下头顶的发簪,放下一头青丝,似祸国妖姬般微扬着下巴,轻咬唇角,露出一记魅惑众生的笑。

    兄弟二人的呼吸急促了。

    华粉墨伸手去扯蓝袍男子的外袍……

    马车摇晃,伴随着男子的闷哼声,显得格外淫-靡。

    车夫偷窥着车内的动静,心痒难耐,终是按耐不住,偷偷靠近,想窥探三分春色,饱饱眼福。

    他透过车帘缝隙,看向车厢内的情景。

    一只钢刺直接刺入他的眼睛,穿透头骨,又迅速拔出。

    车夫连惊呼声都没来得及发出,便倒在了自己的血泊中,魂魄散开。

    车帘被一只手掀开。那只手纤细柔美,圆润饱满的指尖,沾了艳红色的血,就像涂抹了胭脂花,有种诡谲的迤逦在悄然绽放。

    帘子掀起,华粉墨坐在了车板上。

    车帘落下,挡住了车厢里的两具尸体。

    华粉墨一只脚踩在车板子上,一只脚垂在车板下,轻轻晃动着。晃动的那只脚上没有鞋袜,干净漂亮的脚白皙粉嫩,宛若佛主莲花座下的一片荷花瓣。一滴血,从他的小腿划下,顺着脚踝流淌过脚尖,而后坠入泥土中,流下一个暗红色的圆点。

    华粉墨将身子后仰,双手撑在车板上,眯眼望着天上的阳光,轻轻哼唱着什么。

    他的表情似乎十分放松,就像一个出来踏青游玩的小顽童。若非满身酒气,血染嫣红,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男子,刚刚杀了三个人。

    不知为何,身上的痛苦竟令他心安。

    那些因为某人的言语,而变得不知所措的心,在酒水与鲜血的浇灌中,奇迹般的被淹死了。

    是的,淹死了。

    他从不觉得自己怕什么,也不认为自己还算是一个人,他将自己活成了走狗,就从未渴望过做人。

    有个人出现,她的身体有好闻的味道,她的尾指和他一样,有条浅浅的红线……

    他以为,见到了希望。

    实则,她的出现,只是为了推他一把,让他看清楚自己是谁,不过就是二王爷身边的一条恶犬罢了!恶犬尚能咬人,便留着逗弄几天。恶犬无用时,杀了吃肉也无不可。

    这是他的命,挣不开的。

    华粉墨伸出一只手,捂住眼睛,遮挡住头上的一片阳光。那样刺目的东西,果然不适合他。

    他就应该老老实实的生活在地狱里,不应该心存幻想,渴望阳光。

    将手探入车厢,摸索着,抓到自己的鞋袜。

    黑衣男子没有死透,一把攥住华粉墨的手腕,气力不足地咬牙道:“可是…… 二王爷让你动手?!”

    华粉墨扯回自己的手,将寻到的鞋袜重新穿回到脚上,跳下地,将火折子扔到车上。

    他看着火光慢慢燃起,幽幽道:“二王爷是谁?只是恶狗不想被吃肉罢了。”衣袍翻飞,直接转身离开。

    车厢里传出黑衣男子痛苦的哀嚎声。声音并未持续多久,便嘎然而止。

    在痛苦面前,死是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