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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谈起杜拉斯,人们首先会想到她的脍炙人口的《情人》,而对《副领事》恐怕充其量也就是知其名了。然而,杜拉斯本人对《副领事》却这样评说:“此前,我曾写过一些书,但都被我抛弃了。我甚至忘了书名。《副领事》则不一样,我从未放弃过,我至今仍经常想到它”,“这部书是我生命中的第一部”。法国著名学者米雷尔-卡勒一格鲁贝尔在他的一篇题为《人们为什么不怕杜拉斯了——关于(情人忧)的文章中,除了《情人》外,提及次数最多的就是《副领事》,并以《情人》和《副领事》的对比结束他的文章。法国历史学家兼记者劳拉-阿德莱尔是惟—一位得到杜拉斯许可为她写传的人,传记出版引起轰动后,《今日法国》杂志采访了他,当问及以爱情为标志,被癫狂和孤独觊觎的女性人物是否比男性更能反映杜拉斯的世界的时候,他这样回答:是这样,绝对是这样。女性在杜拉斯的小说里占有主要的位置,她的小说的浑然一体是建立在三个主要女性人物身上,即劳儿-V.斯坦首、女乞丐和安娜一玛丽-斯特雷泰尔。然而,这后两位女性正是《副领事》中的主要人物。
由于《副领事》是一部与杜拉斯的其他很多小说都不同的书,我们有必要回眸一瞥她一生的创作过程。杜拉斯的创作过程,大体分为四个时期:(一)从四十年代初至五十年代初为早期,她以现实主义手法开始她的文学生涯,作品主要描写现实生活,情节线索明确,以《抵挡太平洋的堤坝》一书成名。(二)从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初,她在小说中淡化情节,通过精制的对话直接表现人物的龙心活动,采用多角度叙述,开始形成她新颖独特的杜拉斯式()的艺术风格,并以这个时期的代表作《琴声如诉》奠定了她在法国文坛上的地位。但是,她这一时期的创作虽具有反传统的手法,可还是迥异于“新小说”那种实验性的创作。(三)从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尤其表现在六十年代),她在“新小说”实验性的艺术上进行了大胆的、激进的探索,对人物、情节的处理更加反传统,更加重视写作问题,运用了很多只能算作“新小说”的艺术手法,为此得到了“新小说”派健将的称号。《副领事》(一九六五)就是这个时期的一部重要作品。(四)从八十年代起,她的艺术风格改以传统的方法为三,有一种明显的现实主义回归的倾向,这一点与这一时期的作品(如《情人》,《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等)多是自传体小说或带有自传性质不无关系。当然,无论是在哪个时期,杜拉斯式()的艺术风格都始终存在无疑。
《副领事》中主要有三个人物:法国驻拉合尔的副领事,秃头疯姑(即女乞丐)和斯特雷泰尔夫人。让我们先来看一看到领事这个人物:
法国驻拉合尔的副领事在拉合尔一年半期间,没有一个朋友,从没有人进他的官邸。一天夜里,他朝萨里玛的花园开枪,打死了几个麻风病人,接着站在阳台上大声吼叫起来。由于这件令人头痛的案子,他被调离拉合尔,在加尔各答等待重新安排。对于这件事情,他拒绝解释,连拒绝解释的理由也不愿说明。法国驻加尔各答大使试图从他的童年里寻找答案,得知他在童年时,喜欢寄宿学校的生活,而不是家庭的温暖。在他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后,曾在前后四年的时间里,三次申请离开了巴黎,但不知为什么,又去了哪里。他的父母已经死了。他有神经质。另外,他现在的材料上有“难说”两个字。副领事本人和俱乐部经理闲聊时,只说童年,不提拉合尔。在寄宿学校时,他成绩优异,但因一段劣迹被开除。在等待来印度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关在家里砸灯具。他很小就会弹奏“印度之歌”。在加尔各答,他时常口里吹着“印度之歌”。人人都不愿也不敢接近他,但人人都在打听他在拉合尔的事情,人人都想打听他向俱乐部经理说了些什么。他三十五岁,仍是童男子,由于不知道去爱谁,曾试图自爱。他每天早晨穿过使馆花园,都看见大使夫人在冷冷清清的网球场散步,于是平生第一次被一个女人触发了爱情,为此放弃了去孟买的打算,只求能待在她周围,像别的男人一样,即便要他保持沉默也认了。在使馆的招待会上,众人都厌恶他,他成了众目暖暖的人,恬不知耻的人,道貌岸然的人。招待会最后,他用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喊,结束了他在加尔各答的五个星期的等待。
通过副领事这个人物,让我们再来看一看杜拉斯是如何处理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的:
小说的“故事”结束了。副领事给读者留下了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呢?他棕色的头发,瘦瘦高高的个子,说话嘘声浓重,恐怕就只有这几点说得明明白白,因为,杜拉斯在这部小说里,放弃了对人物的塑造,她在此大胆地运用了“新小说”的原则。按照“新小说”理论,传统小说中,那种具有“逼真感”的人物形象,实则都是假象,最终只能把读者引入歧途。所以,我们不可能想象到一个完完整整、清清楚楚的副领事的形象。副领事的形象,只是他的某些特征加上可以洞悉。心灵的片言只语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组合。副领事的目光是作者提到最多的,他那个目光,无人敢正视,包括大使,实在叫人不舒服,但如何叫人不舒服?读者只能各有各的理解。他的上身微微倾斜,怎么倾斜?读者只能从自己曾经见过的形象去想象。还有他的声音,好像不是他的声音,“那是谁的声音呢?”“新小说”不在乎人物的肖像,外表,甚至人物的性格。副领事曾经是何许人也,现在又是何许人也,在“新小说”里并不重要。“新小说”只希望读者根据人物的某些特征,某些言语,某些动作,依靠读者自己的分析和独立探索,直接走进人物的内心世界。招待会上,副领事向夏尔-罗塞特抒发了一番对大使夫人的迷爱,简直要“为其倾魂”,对话如下:
“你认为……是这样吗?”
“什么?”
简单的一句反问,反映出了副领事的内心活动,他又已沉湎于对大使夫人的幻想之中。这时,“副领事的笑是无声的,连续的”:把一个表面在维持着一种形象和礼节,内心正在想入非非的神经质式的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
小说的“故事”结束了,谜团仍然存在那里。副领事为什么开枪杀人?为什么吼叫?为什么拒绝解释?他曾经三次离开巴黎因为什么?等等。在传统小说中,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要向读者交待清楚的,然而,在新小说中,这些已不重要。传统小说向来注重故事情节,强调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有头有尾。然而,“新小说”认为,传统小说反映的世界不是现实中人们经历的世界,传统小说中的真实是一种欺骗,是一种弄虚作假,使得现代的读者感到失望,感到怀疑。因而,“新小说”反对去虚构故事情节,去虚构一个虽完整但不现实的故事情节,它主张写读者身历其境的生活现实,主张写虽平常但逼真的那个社会。《副领事》就是作者在大胆进行这方面探索时写出来的,小说的情节自然被大大地淡化,甚至被抹去了。传统小说是对现实的浓缩;“新小说”是对现实的截取。截取的现实中无头无尾的故事自然是不足为奇,没有完整的故事,自然就会留下一个又一个的谜。
再来看一看疯姑娘和大使夫人。
疯姑娘的故事是通过小说中的作者写出来的。她十六七岁“居然怀了孕”,被妈妈赶出家门,从此离开家乡马德望,浪迹印度支那。她南下到大海边的乌瓦洲平原,又掉头北上,经过柬埔寨、逞罗、缅甸……向着加尔各答,“十年风尘,一路奔波”,跋穷山涉恶水,饱尝饥饿,饱尝种种苦难。十年后,在加尔各答,在恒河岸边,她变成一个睡在麻风病人中,夜里唱歌游荡的秃头疯始。然而,“她不同于一般的疯姑娘”,在她身上,我们也发现了谜:她“就像是从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失足,没有疼痛,坠落下来怀了孕的”。她如何失足怀了孕?对于传统小说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叙述的话题,多多少少也要有所提及。然而在这里却避而不谈。她的家乡离加尔各答几千公里,她为什么要奔往加尔各答?书中从她的心理角度写道:“在加尔各答,任何时候,食物都不会同沙尘混在一起……”她是听说的,还是曾经去过那里?如果去过,她的失身与那个地方有没有关系?然而作者却一掠而过。在恒河一带,“哪里有白人,她便会跟到哪里”,这仅仅是因为食物吗?与她从前的身世有无关系?不解的谜。
斯特雷泰尔大使夫人是“最优秀的女人”;她“慈善为怀”;她的一些善举,“甚至是她前面的那些人从不曾想到的”;她“待谁都很好”;她心海宽阔,可以容纳一切,“世上种种苦水,都可以一古脑儿朝她(们)倾倒”。然而,她和她的情人及朋友,那几个英国人,竟出没蓝月亮俱乐部,有人说那是个妓院。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为外交圈内人士了解。夏尔-罗塞特曾无意中看见,她和一个英国人乘坐黑色的郎西雅车绝尘而去,使他不禁想到关于她的种种传闻。在通往尚德纳戈尔那炎热的马路上兜风时,“她脸上那种快乐的表情,显得十分奇特”。她“是不是表面正经”?她向副领事承认自己“生活轻浮……大家都说得完全对,非常对”。然而,她却“什么也没有被发现”,几乎等于“无可指责”。十七年前,当大使在老挝的沙湾拿吉找到她时,她正处在什么样的“痛苦和羞耻中”?在恒河尽头的别墅里,她因何“陷入一种深深的忧伤之中”?为什么“他的世界,就是一个泪水的世界”?除了打网球和散步外,她还做什么?人人都想知道。难道她用读书来打发时间吗?停靠在网球场边上的自行车令人迷惑。曾有一辆救护车停在她家门口,她出了什么事?想自杀吗财两空?等等,等等。这个“加尔各答皇后”实在太神秘,她“简直就是……一个谜”。关于她的故事,读来读去全是谜,如同在她的迷宫里转悠,最后发现,她的一切还是那么亦真亦幻,神秘莫测。杜拉斯为什么要这样写一个女性?她似乎对这样的女性情有独钟,也许因为“这位夫人和这个戴平顶帽的少女都以同样的差异同当地的人截然分开……她们是同一类人”;也许因为这位神秘的女人成功地反映了杜拉斯的世界;也许在杜拉斯的世界里,无论是在她的艺术世界里,还是在她的现实世界里,女性人物的勉力就在于:神秘。
这部小说中,还大量运用了“新小说”的一些手法,仅举两个容易造成困惑的手法:一是录话式的叙述:如招待会上,人们对副领事的议论,七嘴八舌,在多处都使用了这种方式。作者把很多人的说话,不分你我他,直接记录下来,希望形成一种共鸣。二是故意设置迷宫,迷惑读者:副领事来到加尔各答有五个星期,夏尔-罗塞特来了有三个星期。但多处地方,却掉换过来写他俩,如副领事说“自行车还在,被那个女人丢在那里,已经二十三天了”,这是按夏尔-罗塞特抵加的时间来写的;而夏才辈出尔-罗塞特“五个星期以来,(他)都这样睡着”。类似的谜,形形色色的谜,相当多。
读这样的一部小说,最好能想到“新小说”是这样主张的:读者和作者是平等的,读者有权利也有能力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进行独立的分析和判断,得出自己的结论,从而委与小说的再创作。也就是说,读者应敢于积极地去理解,而不是像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接受;最好还要想到,作者提供的信息中会有似是而非的东西,作者也会把什么搞错了,通常是故意的,因此,不要被那些疑窦所困惑。
如此说来,《副领事》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新小说”了?不。“新小说”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长篇累牍地。无谓地去描写客观事物,然而在这部小说里却一点儿看不到。“新小说”主张纯艺术,极力反对作品拥有社会意义。然而,我们很难说《副领事》这部小说缺乏社会意义。副领事来到拉合尔,来到印度,他的“毛病终于发作了”;大使夫人“曾经就陷入了极度的忧郁中”,她不习惯,甚至十七年前在沙湾拿吉,她可能就不小惯了;她那个神秘圈子里的人都惟恐失去他们“精神上的这份安宁”,而不能再待在“噩梦般的城市里”;夏尔-罗塞特“真希望爱情前来搭救”,才能“在加尔各答坚持下去”。作者似乎在揭示:殖民地并非世外桃源;殖民地并非仅仅是异国情调;殖民地的生活也许会使人变疾-,…-
在《副领事》这部小说里,杜拉斯式的艺术风格仍然那么鲜明:简洁而精彩的对话反映人物的内心活动;叙述角度的迅速转移;误言的张力(当然也有语焉不详);还有强烈的画面感带着一种独特的使人挥之不去的意境,如:“当雨后复斜阳的时候……蓝色的棕榈,一排一排,矗立在水面之上”;“海洋是绿色的漆……”;“太阳升出海平面,燃起一团铁锈红”;还有司p“黄昏般的晨光”……读了《副领事》,相信读者会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感受,因为在这部小说里,“新小说”观念的巧妙运用,杜拉斯式艺术风格的臻于完美,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又创造出了别具一格的艺术效果,即创造出了杜拉斯笔下的谜,使得这部小说变成杜拉斯笔下又一道迷人的风景。
由于译者水平有限,错误、不当之处难免,还望诸位专家学者多多指教。
一九九九年八月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