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二十年前 第十六章 学校

风中小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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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是深秋了,树上的树叶已经差不多落光了,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依旧在树枝上。好像是和秋风抗争着,又像是和季节默默较着劲,也许都不是。它一定是和养育了它一生的母亲恋恋不舍吧!是啊!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只要它有生命存在。它就存在着爱,也许就是因为爱,它们才坚强的不怕秋风的袭击、季节的交替、坚持到今天、坚持到生命的最后。

    傍晚时分,刘伟在宿舍躺在床上看着书,旁边的几位同学在一张小桌子上下着象棋……

    “刘伟,别看了,过来跟我杀一盘,你看他们几个的水平太差了,跟他们下棋真没劲。”只见陈小小把手往桌子上一拍对看书的刘伟说。

    “我可没那份闲心,还不如看书呢!”

    “看什么看,你就别在那里做你的作家梦了。你不想一想,我们学的是农业,跟你那个什么作家根本就不沾边嘛。还是把我们的专业学好,回去种地也是不错的嘛!”快嘴许建国把刘伟的书夺过来,往床上一扔,对刘伟说。

    “好,我就跟你杀一盘,但是你要是输了,要请客才行。”

    “没问题呀,我们这个宿舍就是他最有钱,你让他请客还不就是从牛身上拔根毛嘛!”

    “不成问题,”陈小小接过小胖子的话说。

    “你看,你又输了吧,还是请客吧!”

    “好,请就请嘛,有什么了不起。小胖子,你出去买吧!一人一个咸鸭蛋,另外再买一包花生米,”陈小小一边伸手到口袋里掏钱,一边对身边的小胖子说。

    “刘伟,明天星期天,你回家吗?你要是回去的话,顺便到我家里去看看”,许建国躺在床上对在收拾被子的刘伟说。

    “不回去,回去干什么?来回那么远的路,又没有自行车,我才不回去呢!还是再等几天,等几天放假一块回去吧!再说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刘伟叹了口气。

    这是一所本市重点的大学,他们这个宿舍里都是农村过来的学生,都是学农业的,他们中间的一些人,有的根本不喜欢这门专业,有的是他们的父母硬逼着他们学的。农村出来的学点技术,回到家会种地,饿不着就算不错了,这是他们的父母常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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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萌萌,做什么呢?还不睡觉,天天这么晚不休息,明天怎么上课呀?”

    “妈,我没事的,您就先睡吧!我一会就睡。”

    这是一个四口之家,李萌的父母都是国家干部,在卫生局工作。李萌在大学读医学专业,明年就大学毕业了,妹妹小洁还在读高中,这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也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一种生活。

    李萌躺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小说,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一头长发,一双大眼睛,还有那么一对小酒窝。每当她笑起来时,那双小酒窝特别的明显,总是让人感觉有一种青春的活力。

    其实李萌的理想并不是学医,只不过父母的命令她是没法违背的。父母的心愿就是让她学医,从小就特别听话的她只是不想听到父母的唠叨,父母的伤心罢了。所以就依了父母,选择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专业,虽然她对医学不太喜欢,但是上了这二年多的大学,使她慢慢的对医学产生了兴趣;而且还有了那么一种医生所有的一种社会感和责任感。每当有空,她总是看她自己喜欢的书,她特别喜欢文学,她觉得在文学的海洋里,可以让人学到好多在其它地方都学不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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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课之前呢!我先讲个事情,”班主任张老师把教材往桌子上一放,抬起头对同学们说。

    “学校经过研究决定办校报,还让我们全校的同学在上面发表自己的一些文章,体裁不限,主要是让同学们丰富一下业余生活,提高一下自己的写作水平,凡是想要在上面发表的同学,把写好的稿子送到教务处,教务处每个月组织一些老师和学生代表评议,选出部分优秀的文章在上面发表……”

    “刘伟,这下可有你施展才华的机会啦!怎么样,别让我们失望呀!”许建国一边拿着饭盒一边用筷子敲着,对刘清伟说。

    “就是嘛,这下你可要为我们班长点面子,那可是巴掌大的一块地,最多才能放几篇文章,”小胖子接过许建国的话说。

    刘伟没有说话,他心里想,这样也好,可以看一下自己的水平如何,也可以同一些爱好文学的同学互相的学习一下,相互提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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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刘伟在宿舍里写着稿子。从张老师说了那件事以后,每天他都抽时间来修改自己写的稿子,他有时似乎觉得自己好像永远也不可能离开写作,离开笔杆了。

    其实从小就在贫困家庭中成长起来的他,在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下,使他过早的明白了社会,懂得了人生,其实写东西并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熬眼、劳神。冬天冻手,夏天呢也有蚊子来做伴。虽然这样,但是他依旧喜欢、痴迷。有人问他为什么会跟文学打起交道来,每每听到这句话时,他总是那两个字,喜欢。

    是的,他确实酷爱文学,从小就喜欢读书。当然还有一个他没对别人说的一个原因。热爱虽是主要方面,但是他在各方的压力下,生活的无奈下,写点东西还是为了一种对情感的发泄,一种慰藉,一种解脱吧!

    他觉得写东西时,脑子里想的只是写作,这样可以把乱七八糟的事情排挤出去。这样就不用为以后的家庭、事业、生活等等到的事情来伤自己的脑筋,只有这样他才或多或少的感到一点点的轻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就是因为家庭的原因,所以他想的事情总比同龄的孩子想的多,想的早,想的远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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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李萌和要好的同学金燕燕一边聊着,一边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李萌,你这几天做什么呢?怎么没见你到图书馆看书呢?”

    “我忙着写东西呢!我也想跟咱们全校的文学爱好者比一下,看看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李萌满有自己信的回答。

    “哎,燕燕,你打算毕业怎么办呢!是不是要留在我们这个城市啊!要是那样,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了。”

    金燕燕低着头,沉默着,她是一个外地来到这所学校的回族女孩,短发,圆圆的眼睛,一副很清秀的面孔,在班里,同学们都把她当作一个小妹妹来看待,对这位外地女孩也特别的照顾。

    不知什么时候,金燕燕才开口说话。“我……我要回到老家去,因为我们那里的医院很偏辟,所以一些医学毕业的人都不愿到我们那里去,凡是去过的也有一部分呆一段时间就走了。所以我一定要回去,回去对我的家乡做点贡献,”金燕燕低着头说着。说完后她毅然抬起头,用手抚了抚额头上的秀发,望着李萌。

    “燕燕,虽然我们以后分开了,但是你以后到你姑姑家来年时候一定来找我,再说了,我家有电话,你以后可以给我打电话嘛!以后会有机会见面的,别想太多了,快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