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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庆丰三十二年,那场发生在西北边陲、旷日持久的战争,终于以鞑靼首领献上降书、签下永不再犯的和平条约而告终。为了这一天,双方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朝名将陆昭及所部铁骑三千余在最后一役中壮烈殉国。
那一年,阳春晓十八岁。她的好姐妹游素云因将门遗孤的身份被敕封为‘晏和郡主’,取‘海晏河清,时和岁丰’之意,而她却在受封之后不久便独自离开京城,从此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转眼间,事情已过去三年有余。
京城西南二十里外乱坟岗子边上,今年新建起一座豪宅,传闻那里住着一位鬼眼妖女,可通灵、判人生死,遇之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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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京城西南城门外。
时辰尚早,城门还没开,赶着进城办事、做买卖的百姓在入城的官道上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长龙般的队伍当中,一位端坐在毛色雪白的高头骏马上的姑娘显得尤为引人瞩目。她身披玉红色斗篷,鹅黄色窄袖上衣,手上戴着精致的鹿皮手套,脚上一双讲究的鹿皮小靴,挺直腰板坐在暗红色镶金的马鞍桥上,神态中三分妩媚、七分飒爽,既干净爽利又不失优雅。
然而奇怪的是,如此面容姣好的女郎身边,除了与她并马而行的少年,和身后一辆自己家的马车以外,所有人遇之皆如躲避瘟疫一般自动退至三丈以外。
她就是阳春晓,盛名在外的审讯界鬼才少女。
但凡是京城里出身高贵的富家小姐,如她这般年纪的年轻女郎,出门皆要戴着帏帽半掩真容,乘车坐轿时亦是低头含羞之态;而像她这般昂首挺胸、众目睽睽之下劈开两腿骑马招摇过市的,恐怕全京城也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这时,两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打打闹闹地从队尾跑到队前,经由阳春晓身边时停住了脚步,仰起小脸来好奇地打量她。
高高坐在马上的阳春晓同时也瞧见了他们,对视片刻,慢慢俯下身来,用那双独特而诡异的墨绿色幽瞳注视着两人,阴恻恻的语调说道:
“小朋友,你会死哦。”
接着,咧开嘴、露出两排血红的牙齿,笑容之阴森、表情之狰狞难以言喻。——死,谁不会死?这种大实话从她嘴里说来,加上夸张的演技,即使在大白天也完全变成个恐怖的诅咒。
两个孩子吓得哇哇尖叫,转身拔腿就跑。
与她并马而行的少年正昏昏欲睡,被孩子的尖叫吵得一激灵,反应过来之后随即没好气道:
“你可真无聊。”
少年名叫皮超越,穿着一身雪青色的便装,身材清瘦,瞧着十八九岁的书生模样,骑着匹毛色晦暗、又老又瘦的官马,与她那俊美的高头白马形成鲜明的对比。
“嘁。”
阳春晓白了他一眼,继续一手执镜、一手拿着块帕子小心翼翼地擦牙齿,嘴里含糊道:“还不都赖你么!就知道催催催,害得我手一抖、朱砂纸全染到牙上了!这破玩意染唇色染不上,染牙可是顽固得很!就跟刚吃了死孩子似的!”
“哈哈哈。”皮超越一脸幸灾乐祸。
其实阳春晓生得肤白貌美,却被民间误传为‘妖女’,不止是因为她天生一双墨绿色的妖瞳;她出身刑部,练就一身鬼神般的断案本事,使她在司法界得了个‘鬼眼神判’的响亮名头。而传至民间时,则改头换面说她是阴司的判官托生,天生一双参透两界的阴阳眼,一眼看透人心、一笔定人生死。
阳春晓对此倒是并不在意,还偏挑在城外的坟地边上买地建宅,像是故意要把‘妖女’这身份坐实了一样。
阳春晓出身官宦世家,父亲阳承和乃是前任刑部尚书,在任时素有‘断案之神’的美名,已于三年前告老还乡去了。老爷子仕途顺风顺水,破过大案小案无数,甚至在清河县当县令时还带兵剿过匪,被当地百姓传为美谈;母亲姜春华更是一名优秀的女仵作,阳承和办过的每一桩大案都离不开她的相助。
老两口一辈子清廉,在京为官多年却并未购置房产,为了办案方便就常年吃住在刑部衙门里,所以阳春晓几乎就是数着刑部大牢的铁栅栏长起来的,像是提审问案录口供这类公门中事,在她眼中稀松平常得就跟吃饭睡觉没有两样。
只可惜她是个女儿身。虽然不能科考入仕,但这身本事却也不白瞎——自从阳老爷子离京之后,无论是刑部还是大理寺督察院,甚至连同顺天府在内,只要有审不清、断不明的疑难案件,都少不了派人登门来请她。
‘鬼眼神判’的名头可不是白得的。她提审的嫌犯,从无零口供结案,且从无冤假错案,无论多么蹊跷的难题到她手里都会迎刃而解——就是有个很大的缺点:‘贵’。
阳春晓可不像她爹一样两袖清风!
——你们都是吃公家饭、拿朝廷俸禄的体面人,脏活累活都让我替你们干了,升官发财也没我什么事,那你们的工资是不是应该分我一份?这要求不算过分吧?
所以,阳春晓出门办案时明码标价、按时辰收费,从迈出家门那一刻开始算——遇上堵车算你倒霉,而且必须现结,概不赊欠,熟人也不成。
大概是为了弥补无法成为正式公职人员的缺憾?可她这种‘编外人员’的小日子过得也挺爽啊!既没有破案压力挣得又多,还不用天天一早打卡上班——反正皮超越羡慕得很。
“你说你,偏要住得这么远!进城出城还要卡着开城门的时辰!一来一回,工夫全耽误在路上!”
一想到阳春晓的天价出场费,皮超越就酸得不行:“你都那么有钱了,怎么就不考虑在城里的繁华地段置个豪宅呢?那样别人找你也方便,你不就能挣得更多了吗?!”
阳春晓却扬扬眉:“我又不缺钱。”
草。
皮超越顿时更酸了,咬牙切齿道:“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再过几百年,到了我们那个时代,京城会发展成人口几千万的超级大都市,房价永远只涨不跌!四环内一套规规矩矩的三进四合院,起码估值过亿!现在买房血赚不亏!”
皮超越是阳承和在清河县当县令时收的养子。说起来身世挺悲惨的,十岁的时候家里惨遭土匪洗劫,爹死娘嫁,孤苦无依,却天生乐观开朗,自称是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智慧与才华并存的神秘少年——不过,除了阳春晓以外,大家都只当他是受的刺激太大导致脑子坏掉了,一个可怜的傻孩子。
这‘可怜的傻孩子’倒是不笨,去年刚满十八就金榜题名中了进士,如今在顺天府当差。可惜他空有改变世界的雄心壮志,怀着一夜暴富的野心,只是苦于现实的捉弄,每天只能做些诸如帮老太太找猫或是在菜市场里抓贼这类鸡零狗碎的小事,连个像样的大案也没办过。
“哟,懂得还挺多?”阳春晓笑道:“可我又活不了几百年,恐怕等不到估值过亿那天啊!”
“这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大趋势,懂吗?”
“你之前说你是学什么的来着?”
皮超越阴沉着脸,尴尬地咳了一声:“信息工程。”
“似乎跟‘经济’也不沾边啊。”
“我选修课是经济学!”
“喔。”
阳春晓跟其他所有嘲笑他脑子不正常的人都不一样,她始终觉得他怪有意思的,从不认为他有毛病或者是胡说八道。
皮超越忍不住再次问她:“别人都把我的故事当笑话听,怎么偏偏就你会信以为真呢?”
“因为你从小都不是个会撒谎的孩子啊。”阳春晓淡淡说道:“其实,区分真话和谎话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就在于细节。没有人会把一个如此无聊的谎话记这么多年,连每个细节都念念不忘。”
九年前两人初见时也有过一段类似的对话,他就提到过选修经济学的事,没想到她至今也还记着。
两朵奇葩之间,突然就有种如遇知音般的惺惺相惜。
“其实,这是我第二次穿越了。”
皮超越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头一回是在高中的晚自习上,我就趴在桌上眯了一会儿,睁眼就发现已经身处另外一个世界了!短短数年,娶妻生子——不是我吹牛,我媳妇长得可漂亮了!”
提起上回的穿越之旅,他不禁陷入回忆。
穿越这种事总是出现得毫无预兆,而他却是个早有准备的少年!当时他随身携带的书包里,不仅有高中生标配的语数外练习册和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还有几本言情杂志,最要紧的是有一部手机和两个满电量的充电宝!尽管这世界没有wifi也没有手机信号,他仍是坚持拍了好多照片和小视频,直到把所有存储卡全塞满、电量用尽了才算罢休——就是怕回头拿这事吹牛的时候,别人diss他不过就是去了趟横店。
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穿越到了哪个朝代,反正穷乡僻壤的没什么搞头,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娶到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名叫刀美丽,还生了个闺女取名关小朵。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的好日子才刚开了个头,这次穿越之旅就草草结束了——他染上了瘟疫,丢下年轻美貌的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撒手人寰。
最惨的是,穿回来的时候所有东西都没能带走,全部留在了那个世界。更惨的是,空欢喜一场也就罢了,甚至连第二天的模拟考试也没耽误,不出预料考得稀碎——那可是从小都笼罩在学霸光环里的皮超越头一回交了白卷,哭得像个泪人一样走出考场。
但他哭并不是因为考砸了,而是后悔。
他觉得自己就是个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景点拍照的打卡游客,心里就只装着吹牛装逼那点破事,完全辜负了旅程中的美人美景。他以为日子很长,有大把时间等他慢慢记录下这一切,然而时光很短,仿佛就是眨眼之间就错过了爱情。如果有机会再来一次,他一定会扔掉手机、丢掉一切妄念,好好跟那个可爱的女人过完一辈子。
不仅如此,还要好好锻炼身体,早睡早起,饭前便后勤洗手,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戴口罩等等……只是,再没有机会了。就跟大多数人一样,哪怕再出名的网红打卡地,一辈子也就只去那么一回。
然而,事事难料——毫无预兆又毫无准备地,他又穿越了。
某著名高校的普通大一新生皮超越,像往常一样趴在图书馆自修室里流着口水睡午觉,醒来时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十岁的小男孩。
他痛心疾首内牛满面:老纸终又肥来了!
但这显然是另外一个全新的副本,地图剧情NPC全是新的!看来上次穿越的故事已经翻篇儿,大侠得重新来过了。
说什么‘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好文史地,穿越古今不碰壁’,全特么是瞎扯!会做题会解方程会背公式不代表你就能在古代轻松称神,顶多也就能称个神经病;而通读二十四史、历史年表大事件烂熟于心又有个毛用?
谁能告诉我哪朝哪代有‘庆丰’这种年号?!这特么到底是公元哪一年啊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