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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京都千百年,钟灵毓秀萃龙渊。北海清波浮画舫,香山红叶染霜天。”
这是古时描写北京城的诗句,只一语便道尽了无数繁华。
五环内高楼林立,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霓虹刺眼,灯光恍惚,亦幻亦真。
千禧年九月份,我生于京城,亦长在此地。
姥姥养育了四个女儿,母亲是其中最小的,也是生得极漂亮的。
母亲最为争气,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年代,农村出身的一介女子能考上北京师范大学,是个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因为外表出众,母亲偶尔兼职去拍拍画报,做过一阵子的杂志模特。
后来大学毕业,踏实的成为了一名老师,定居在北京。
印象里母亲钢琴弹的不输演奏家,歌声自是动人,听林姨说母亲上大学那会儿最不缺的就是追求者。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选择了一无所有,长相平平的穷小子杨氏。
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亲到结婚不过一年,就跟小三跑了。带着全家财产,连我都不曾看一眼。
林姨还说杨氏有家暴倾向,我那时小,没有记忆。说一次不知因为什么,他拿起玻璃杯就冲床边砸去,母亲急忙抱起襁褓里的我,这才免得一场血案。
六岁的我还天真以为,世界上的孩子都同我一般,没有父亲。
母亲是净身出户,尽管那些钱都是她一人挣来的。我不知道母亲走出法院时的神情,只记得后来我们一直在流浪。
流浪在这个毫无人情味的北京城里。
有一次,母亲喝多了酒,我扶她躺在床上,掩好被子,满是担心的看着她。
“都多大的人了,还这幅模样。”
母亲红着脸,嘟囔着什么。我贴过耳去听,她似乎在唤我的名字。
“菲菲...都是妈妈不好....小学时就把你扔在寄宿学校....可我要忙工作...这样才能养的起你.....妈妈也想给你最好的.....”
姥姥跟我说过,那时母亲的工作时间,是在我睡醒前出门,睡着后回家。
夜夜,她都能看到我的枕边,浸满了泪水。
但母亲做到了,她将我送进全北京市最好的小学。当时班上的同学,家里不是区长,就是行长,还有百货店的老板。
我不明白大家明明都是不足十岁的小孩,可他们却比我势利许多。也不知我家庭背景是被谁传开的,那之间,我就成了全校的笑话。
这是个贵族学校,连兴趣班都是马术,钢琴课这类。
我甚至连普通话都说不清,可我能听懂,他们一遍遍冲我嘲笑着说的话,是什么。
“你就是个没爹妈的孩子。”
不敢想象,那六年,我是怎么度过的。
小学毕业前的12岁生日愿望,我一定要找到杨氏,让他对我做的事情,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把一切过错,都归在亲生父亲的身上。
如果不是他抛弃我,我一定会生活的很好。
也许上天是怜悯我,将韩伯伯派送给了母亲。
他人很好,对我很好,对我母亲也很好。
韩伯伯有家房地产公司,从首都机场出来进市区的一条高速,两边看不到尾都是他的房子。
直至高中,我抑郁症实在严重,便被换到了一所普通学校。
巧的是我又成为了全校的焦点。
“你看那女孩,是哪班的?居然穿的是xx牌的鞋子。”
“哇,你看她上下学竟然是跑车接送。”
......
想来是好的,我在这里深受同学们的喜欢,也是第一次知道了朋友的意义。
萱儿和晨晨便是我在这里认识的两个闺蜜,若说我现在性格开朗许多,大半也是因为她们。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母亲花了很多钱,才能让虽然成绩不好的我,却也能被老师关照。
一切仿佛都在慢慢好转,母亲辞去了劳累的工作,和朋友们到处旅游玩耍。
我们也搬进了别墅,我房间有足足两个教室那般大。
韩伯伯有一个儿子,我应叫他一声哥哥。但他很厌烦我,以为我的出现是抢他财产的威胁。
可他并不知道,我对这些没有兴趣,若真的要说抢什么,我倒有羡慕他有个父亲。
上学时,我曾经有幸被邀请去过朋友郭郭的家里做客。
说实话,我不是嫌弃,只是进门那一瞬间,惊的说不出话而已。
郭郭家住了五口人,他们的房子我在韩伯伯的工地里见过,同工人住的蓝色厂房一摸一样。
小到不如我房间的厕所般大,这是我第一次来朋友家吃饭。
至今还记得那个场景,大家挤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温馨。
菜简单的没有几样,郭郭的母亲却一直往我碗里夹肉。
我憋着泪,直直道谢。我羡慕她有这么幸福家庭环境,也羡慕她可以活的这么快乐。
韩伯伯工作忙,常常回家都是凌晨时分。可他总能抽出时间陪伴母亲,每逢情人佳节,那玫瑰花送的,令我都好生嫉妒。
我那日独自在家,母亲跟朋友聚会还没回来。韩伯伯怕我饿着,自己又不会做饭,想着外卖油性大,对身体不好。
便拿起冰箱里剩下的6个鸡蛋,放在水里煮熟了端在我面前。
他不知道,我并不喜欢吃这种生煮的鸡蛋,尤其是蛋黄,噎得慌。
韩伯伯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让我先吃着垫点。
我们平时交流不多,但我能看出来,韩伯伯在尽力对我好。
他总是会买很多东西给我,生怕别人有的我没有。
我看着碗里的蛋,有些愣,还破了一个,流出鼓胀的蛋白。
只记得那次,我吃下了所有鸡蛋,撑的躺在床上直盯天花板。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父爱吗?
自那以后,我每日都要吃水煮蛋,次次尝起,依旧是这般香甜可口。
G先生与我认识不久,所以这些话没能跟他提起。
也是因为遇见他之后,生活一下子变得美好了,街道也好,晚风也罢,都是甜的。
有时我真想和G先生换个身份,哪怕过一天也好,这样,他就能知道我有多么的喜欢他。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我一直认为这句话是给喜欢的人最高的赞誉。我生活在这个年代,喜欢像是泛滥的情绪,在某些程度上显得无足轻重。
很少的可能,可以遇见一份真挚的喜欢,可以感慨自己何其幸运的欢喜。
20岁的我,再不抱怨人生,再不怀恨杨氏。接好上天发给我的牌,也感谢曾经经历的事情。
现在是凌晨两点十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如果G先生要是在我身边就好了。
这句话不是在怪他不来寻我,而是现在这个瞬间,我比平时还要更想他。
我庆幸自己于这个年代,能作为母亲的女儿出生,然后来到有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