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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丝不是好人,她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
就比如在瓦洛兰时,金克丝就喜欢做恶作剧,让自己成为皮尔特沃夫的焦点,她喜欢破坏节日现场,袭击皮城警备,只要她感觉有意思,她都会努力去让自己开心。
这一世也是同样的,无论是与福利机构和孤儿院斗智斗勇,还是上学,这些都是金克丝这一世觉得有趣才没有特意去拒绝这些事情。
对于金克丝来说,上学是因为她还没穿越时就希望重来一次的事,这一世有这个机会金克丝也没有放弃。
也就是说,她的一切想法即使到了现在,许多事情基本都是按自己兴趣来做。
打黑帮,来地狱厨房,那是因为有了系统后金克丝找到了她觉得更有意思才会主动去做这些事。
然而今天晚上,她睡觉给打断,还追了出来,那也只是因为她觉得和杀手打一架说不定会很有趣。
金克丝奔跑速度很快,一下子就从靶眼视线中一个微小的黑点靠近到只有不到一百米。
他虽然在金克丝这超过正常人许多的速度保持了十分的警惕,但对于靶眼来说,他不是没有和这些不同于寻常的家伙战斗过。
对于他一个帮派里的王牌,他在清理门户和暗杀敌人的时候见过许多拥有超人体质或超能力的人与变种人。
他承认是他大意了,在确认到匕首已经刺入,但没确认到对方确实死亡前就走开了。
那是因为他当时已经听见楼房内有走动的动静。
他不想在那块区域搞出什么其他的麻烦。
虽然地狱厨房这篇区域基本上不会有警察来管。
但对于住在地狱厨房的部分人来说,这些地方基本都是被黑帮管理和保护着的。
你给保护费,帮派罩着你,这是地狱厨房到处可见的。
而对于这片区域也同样如此,这地方基本都是被其他帮派所管理的。
虽然他不会害怕其他帮派,金并所管理的帮派已经是地方一霸,别的黑帮也不会和自己开战火拼。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当时出了麻烦说不定等靶眼闹出麻烦,当地黑帮会故意刁难他和他的帮派。
虽然自己的老大金并势力很大,但他还没有占据到这个地方,要是强行开打,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而他只是个杀手,确认对方已经被命中就可以走了,其他就不归靶眼管了。
但靶眼也没想到,他亲眼看到匕首穿过薄被,而且匕首还刺入许多。
没想到对方竟然还生龙活虎的,身上也没有像受了伤的样子。
他看着对方反手拿着的发着微光的巨大钩镰,嘴角微微上扬,从大衣里掏出一把匕首。
而金克丝此时已经和靶眼接近到只有一百多米。
她把藏着已经拉了保险的左轮手枪的左手猛的伸出,用单手射出两发子弹。
湛蓝玫瑰巨大的子弹从那巨大的枪管飞出,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巨大的后坐力。
对于从前金克丝来说,这把“手炮”的后坐力是十分恐怖的。
每一次金克丝使用这把左轮基本都是单发且双手使用。
否则巨大的后坐力不仅会让左轮脱手而出,还容易对自己的手臂形成不可逆的损伤。
但现在金克在增强了力量后她有信心驾驭住这恐怖的后坐力。
事实也是如此,金克丝只感觉手腕处微微一麻,但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
而两颗子弹飞速而去,巨大的声响响彻了整个街道,一颗往了靶眼的眉心而去,而另一颗则飞向了心脏。
靶眼的动态视觉和空间感强天生强的过分,但他也没能看清楚子弹的飞行轨迹,在听见枪响的一瞬间就立刻往一旁滚去。
而此时的金克丝还站在原地,往枪口吹了口气,再从胸口拿出两颗子弹从新上上。
她露出一个坏笑,她决定不用钩镰了,她要拿枪杀死那个家伙。
她右手钩镰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填装满的M4。
“砰砰砰砰!”
两条明亮的火舌前方飞出数发子弹往靶眼飞去。
金克丝右手拿着自动步枪封锁位置,左手拿着湛蓝玫瑰往对方身上开枪。
靶眼勉强闪过数发子弹后躲进了一个垃圾箱后方。
他在翻滚躲避时虽然避免了要害被击中,但还是不可避免的在肩膀上擦过几发子弹。
子弹在肩上擦过一条条血痕,但靶眼依旧脸色不改。
对方火力很强,枪法也很准,一开始手拿钩镰却瞬间换成了枪,说明对方有特殊能力,而且大概率也会近身战。
那么能杀死对方的最好办法只有一个了。
“哈哈哈!是玩带枪的捉迷藏吗?这个我喜欢!”
靶眼听着金克丝那笑声和话语不为所动,拿出一个手雷,拉开,直接往身前丢去。
而金克丝此时看到了那被丢出的手雷在撞到电线杆后不仅没爆炸还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往这飞来。
她发出两声大笑,右手上的M4瞬间飞出一颗子弹,击穿了手雷,而手雷此时也爆炸开来。
手雷在空中炸开,无数的破片也到处飞去。
“哈哈哈!是给金克丝的小礼物吗?可这也太少了。”
金克丝以带着些许遗憾的语气说到。
她是真觉得太少了,这样的反击虽然好看,但没意思啊。
但手雷爆炸后,一把匕首瞬间出现在金克丝的身侧。
而金克丝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只能尽量转身躲开。
但因为那匕首这一次没有过多的减速,竟直直的又一次刺穿了胸口的子弹,还微微刺入了心口。
金克丝溜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她压根没注意到这个匕首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在听到破空声时才发现到。
“难道是因为手雷?”
“手雷吸引住了我的注意力,然后爆炸形成的巨大声响盖过了匕首投掷到我身侧的声响。”
“匕首也是那把从一开始拿在手上的匕首?”
金克丝脑子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些,拔出了胸口的匕首,发出快活的笑声。
“哈哈哈哈!这样才有趣啊!”
金克丝收起枪,拿出钩镰,快速奔跑,跳起一脚踩在路灯上。
然后再以一蹬凭借着过人的速度和轻盈的身体,以熟练的忍术技巧踩到墙上。
再一个跳跃跃上路灯顶上,她在黑暗的环境里看到了靶眼的具体位置,再转身以阿卡丽隼舞的技巧在空中一个转身往另一个路灯跳去。
没错,金克丝打算在路灯上以自身的速度和忍术迅速接近靶眼然后再击杀。
至于这么花里胡哨,有什么用吗,确实有用,在这上面移动比下发公路空地移动能更好地躲手雷和匕首。
而为什么是路灯不是楼顶,那是因为那样不帅啊!这样靠近多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