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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是我小学同学,认识他确乎已有七个年头。小学时的交集好像并不太多,关系也未如现在这般好,只是认到班里还有这样一个人罢了。但刚上初中的那几天,彼此还是会有很多依赖。
忘了是那一天,眷恋突然在QQ空间里发了这样一段说说:我那件事有多少人知道了?我疑惑,便是异常好奇,于是私聊找到他,问:
“你QQ说说什么意思?”
他回:“我是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才告诉你的,你不要说出去。”
我忙回答“嗯嗯”。他继而道,他喜欢花昔。我有那么一点惊讶,毕竟这事我们相识的第八个年头。
“那我也告诉你吧,我喜欢……”于是,他成了第一个知道我秘密的人。他也同样信守承诺,闭口不提。
那时候,班里很流行玩一种游戏,也许是谁青春里尘封许久的记忆——“真心话大冒险”,许多事情也就是在那个瞬间悄然而至。眷恋的秘密终究没有把守住,但这绝不是我的缘故。总之,他喜欢花昔这件事,已成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他没有辩驳,而是选择了沉默。像是上苍有灵,盈泪居然把他的座位换到了花昔之后,两个人并肩行走的时候,我都会戏谑他几句。
初二下半学期的时候,眷恋、一览、泠梦和我妈一起在外面找了一个数学辅导班,时间在星期五放学后。由于那里和学校实在相距不远,所以每到周五,我都会同他一道吃晚饭。忘不掉的,是街边那家小店。
说不出有什么特别,就像是埋没在街头,很普通的碌碌众生罢了。但那种味道我至今仍念念不忘——后来再去的时候,那种感觉已经慢慢消失,我不知道是味道变了,还是人变了。吃的也纯粹是垃圾食品——瘦肉丸。而每次放学,我都会拉着他跑出校门。黄昏下的背影,还记得吗?
那首《绅士》,我还会唱吗?“我想摸你的头发只是简单的试探啊,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从前一样可以吗?”也许不行吧,他这样想。薛之谦的曲调,他的词,勾住了谁的伤痛?
“陌生人,愿你永远也别听懂这首歌。”“只是后来的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再给我两分钟,还能否忘记伤痛?”——《前尘如梦》。
“说得言不由衷,再回头却已落空。我前尘如梦,时间轴匆匆滚动,也曾泪眼朦胧,年少的无知懵懂。”
以后每周的星期五,我依旧与他同路。彼此都已经心知肚明,常常打趣对方。一刹那的记忆闪过我的脑海——我想起了星语。
说起星语,内心似乎十分矛盾,但从心底里来说,我还是愿意他再回来的。自他同初晨一道走了之后,他果真再回来过一次——是初二的篮球比赛。只可惜那天,我们输了。我那时就站在他身边,可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该是不满与失望吧,我这样想。
说到底,星语确不是一个乖巧的人,与盈泪三天两头吵架都是寻常,有一次甚至还动起手来,以至于后来,成了我们口中的“传奇人物”。
可意外的是,我们的关系似乎还不错,见了面也会勉强打声招呼。忘了是什么时候,也许是他自己说的吧,可惜我的记忆有些许模糊。总之那以后,他喜欢花昔的事便成了一个坦诚布公的“秘密”。
好久之前的一篇作文,题目是:为了你XX。我没犹豫,写上了: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那是自己的文笔很粗糙,以至于大半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整篇文章都“引用”了书中序言里的话。现在的自己,大概是瞧不起这样的文章的,说好听点是引用,说难听点就是抄袭,所以便苛求自己原创。
后来我才知道,星语的那篇《为了你,我放弃了省队》是写花昔的。星语的篮球技术可谓是超一流,据他自己说,是有省队的人来邀请他的,技术不可谓不好。可惜的是半月板撕裂——那是在他小学时候的意外,我便也不得而知。
他把两篇作文钉在一起,算是“志同道合”吧。不得不承认,花昔是蛮漂亮的。本是和她没有过多的交集。作为一个女生,自然喜欢跳舞,有什么活动她都会参加。那年元旦文艺汇演的《半壶纱》,我至今还记得。舞蹈谈不上有多美,但我绝不是否定她们的努力,毕竟我自己从未感受过,辛苦是一定的。而和小梓、还有风华一同演唱的《告白气球》,只是过场吧。唯流洢还满怀希望地说:“你们努力点,我们就不用跳了……”
“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努力,因为这是我不曾辜负过的青春。“预演前一天,我在QQ空间里写下这样一段话。
“明天加油。“我只记得谁这样评论。结果自然还是没有更改,那首《告白气球》在盈泪眼中似乎就上不了台面。我便也不再计较,实则也无法计较。
初二下的那个学期,星语和初晨同时走了,尔后前者也只在篮球赛那一天回来过。听说他又重新在那边找了一个,可毕竟只是传闻,我不敢妄下断语。我早已忘记了那天他脸上的表情,不知道他和花昔再见面时,彼此心里会不会尴尬?
“塞纳河畔,左岸的咖啡,我手一杯,品尝你的美,留下唇印的嘴……”月光依稀的夜晚,断断续续传来悠扬的歌声。回忆终于停留在了那一天。“花店玫瑰,名字写错谁,告白气球,风吹到对街,微笑在天上飞。”不知彼此是否也能像曲中那样欢畅。轻松的步调,在漆黑的夜晚蔓延。
“你说你有点难追,想让我知难而退,礼物不需挑最贵,只要香榭的落叶,营造浪漫的约会,不害怕搞砸一切,拥有你就拥有全世界。”我害怕失去一切,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无数次的夜晚,我问他:
“打算什么时候表白?”
他莞尔,沉思道:“如果四年以后我还忘不了她,那我一定会找到她,送她一束最美的鲜花。”我凝重,回了他一句:“你终究会把你的曾经忘记,让它慢慢变成你青春的回忆。或许,这才叫青春吧。”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终究还是没有说话——也许他们的关系,恰如我们现在这般沉默吧。
此后,那个兴趣班我因为时间的缘故便也没再去,我和眷恋的“促膝谈心”也终于要告一段落。自从星语走后,喜欢花昔——至少公开,几乎全班都知道的便只有了他。
后来,我的座位换到了花昔前面,而每节数学课(可以自由换位子)他都称自己看不见悄悄移到我旁边。我使劲憋住笑也要调侃他几句,他也只一笑置之,没有再说。埋起头,便认真听课。
我恍然。回忆还停留在往昔不肯散去,那些年,我们曾一起淋过的雨,想起你为我撑过的伞,在我身边轻轻耳语。毕竟是逃走了九年的时光,才发现,自己和眷恋相识,如今已是第九年了,这九年中,有过争吵、有过和好、有过遗憾、有过欢笑。可是现在,彼此的生命仿佛恰好。心中既然有人,又怎么会去计较其他?
每次不管过不过节,他都会送她东西,可是一转手,花昔就给了别人。我笑他,痴情的人总是太傻。他对我说,我难道不也是这样吗?我只好尴尬地笑笑,并未反驳,只是又问他:
“如果当初明知道和她不可能,你还会喜欢花昔吗?”“喜不喜欢是我的事,接不接受是她的事。”只有我不知道,潜移默化中,我爱上了他的那份豁达。
把故事写成我们,可惜不能。遗憾和后悔对于我们来说都太过沉重和难以接受,人生哪有那么多圆满?“亲爱的别任性,你的眼睛,再说我愿意。”那首《告白气球》,终是有个完美的结局。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可惜好似已经文尽。可我不愿意他们的故事悲情,或许我终究看不得什么分离吧……
后记:一完稿,我便把文章拿给眷恋看,他仔细看了许久,向我比了比大拇指。我问他:“看完有什么感触?”他说他好感动,差一点就落泪。我没信。十四五岁的文笔能够写出多大的共鸣?怕是寥寥无几吧。可对于他们,我依旧愿意献上我最真挚的祝福。未来还在继续,会怎么样又有谁说得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