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4)

无知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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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人性吗?可悲而又伟大呢,真恶心。”

    “你给我闭嘴,老子的初吻都被你这个东西给夺走了,我杀了你!”

    “人性的光辉吗?那就让你看看人性的黑暗吧。”

    “你别走,费尔弗斯·飞科罗!我劈了你!”

    我双脚踏在阳台上,路灯上,一手拖着失去意识的克里斯,一手拖着头“死猪”,时不时还要嘴对嘴,让他们坚挺的活下去。

    我恨不得立刻将这两个逼说出去,然后开枪毙了费尔弗斯,但现在的情况,这两件事,我一件都办不到。

    耳边的死后变成无法形容的吟唱,吟唱没有内容只有断断续续、音律不齐的“啊”,这种声音往往比嘶吼更能让人精神失常,但是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亲手杀了费尔弗斯!

    “杀了我?你终于出现了人类最基本的愤怒了呢。”

    “你到底要唠叨到什么时候!”

    我承认我的性格古怪离奇,喜怒哀乐并不明显,但如此大仇,要是不报我愧对于为人啊!

    “最深沉的恨比最深沉的爱更加刻骨铭心呢,我试试?”

    费尔弗斯用祂令人厌恶的下半身贴在墙上,向我的方向缓慢地移动着。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那就怪不得我了!”

    “你办不到!”

    “你闭嘴!”

    费尔弗斯就像是听得懂话了一样没闭上了祂不知道在哪的嘴,而祂的躯体却渐渐的褪去,显现出来的,是穿着贴身风衣,戴着猎鹿帽的人类身体,这一变化,甚至出现在了他的脸上(注意人称字的变化)。

    “你当你福尔摩斯呀!”

    “我只是觉得一个人类模样的东西你会对它更有共鸣。”

    “你什么意……”

    我话还没说完,就令会到拉他的意思。

    费尔弗斯凭空变出一把刀,一刀刺中克里斯的腹部。

    “这样会引起你的愤怒吗?”

    “我杀了你!!!”

    费尔弗斯小人得志般的阴笑更加激起我心底的愤怒,我亲眼看到克里斯的肠子飘出来,我手忙脚乱将它塞回去,费尔弗斯还在一旁煽风点火的说:“看来蝼蚁也会愤怒呢。”

    那耳边的吟唱变得更加清晰,一直重复着一句话,也正是那句话是我彻底失去理智。

    “你,只不过是一只蝼蚁,可以为了所谓情感而亡的蝼蚁!”

    我丢下福尔斯和克里斯,拔下腰间早已饥渴难耐的手枪,我将愤怒全部注入子弹之中,一枪、两抢……六枪还不够,我一手抓住被枪打的脑浆溅射、残缺不全的费尔弗斯,用尽全力的掐住他的咽喉。

    “你这样有用吗?克里斯他们可要死了呀。”

    这句话使我的精神重新恢复,就在此时,我做出了在最清醒的时候做出的最糊涂的事,我放开了费尔弗斯的脖子。

    费尔弗斯趁虚而入,一下反掐住我的脖子,贱兮兮地说:“还记得我说过要你见到人性的黑暗吗?现在我就来兑现我的许诺。”

    他将我扔到那个“太阳”上,此时的“太阳”脆的像个玻璃,将我扔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幽暗的迷宫之中,在迷宫中,另一个我,也在这里。

    那个林洛和我有一样的思想经历了一样的事情,而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们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出去并且救下福尔斯和克里斯。

    我们俩最大优势就是连眼神都不用,只要一个思想出现,我俩就能共同。

    而离开这里也并不容易,四周除了微弱的烛光,能照明的也许也就只有枪口喷出的火焰才能造成照明的效果,而这里是个迷宫!

    我和“我”拼命的奔跑在这硕大的迷宫,而在今晚这场充斥着古怪和死亡的夜晚,终会被我走出这该死的迷宫而结束。

    我听到了脚步声,沉重地脚步声,听着像是人,我探头过去,看到了一个大概两米多高的黑色身体,而它的身上,张了两条手臂,我透过火光看到它不能称之为大脑的眼睛装载处,它浑身遍布的黑色毛发模糊了它在人和动物之间的距离,它是“The Gug ”又叫“古革巨人”

    我并不想回忆它在书中描述,不是描述的不好,只是书中描述的太过详细,我不想认为我看到古革巨人,它在书中还是有些战斗力的,我不想知道它为什么在这,更不想知道它是不是费尔弗斯的杰作。

    我面对他就和费尔弗斯所说的“蝼蚁”别无二致,我终于了解到了费尔弗斯的强大,他的强大来自于他无底洞般的求知欲以及他几乎算是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的智商。

    我摁住我想要呼吸的鼻子和嘴巴,掐断我想要呼吸的欲望,我可不想被它一手捏爆脑壳,我知道他可以。

    古革巨人不紧不慢的步伐仿佛宣告着我死期的临近,我已经想不起来有什么办法可以杀死古革巨人;如果我三生有幸可以逃脱,我第一个就去祭祀旧日支配者。

    “哦,真的吗?”

    费尔弗斯令人生烦得声音又传来,他眼中,我只是一个可以再找的可替代品而已。

    “如果你真的回去祭祀伟大的旧日支配者的话,我可以放过你,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你会去祭祀的条件上。”

    我无法知道他为何会去在意一个蝼蚁是否会去祭祀旧日支配者,但我知道,这绝对能保住我、福尔斯和克里斯的命!

    “看来你同意了,这本书能在关键时刻保住你的命,别丢了,对了,你要去帮我在美国找一个叫小岛方子的女人,她就在洛杉矶。”

    “你为什么不自己找?”

    “这也是赎罪!”

    一本厚重且古老的书被费尔弗斯小心的交给我,他只用了一个念想便把我和完好无损的克里斯和福尔斯带到了那个熟悉的科密乐街,来时已是清晨。

    而他交给我的是本死灵之书。

    我,林洛,死灵之书见证,伟大的旧日支配者啊,作为蝼蚁,我在此献上我低微的贡品,请你饶恕我所犯下的不可饶恕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