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往事

春山晓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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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谢如柏走了些门路调到了县上的小学,但是回家乡S城已是一种奢望,他已无力去改变什么,能做的就是默默地承受了命运加于他的一切。

    然而人的年纪越大,也越喜欢怀旧。

    谢如柏也不例外,他和张兰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但却从没想过离婚。

    他虽出生于S市,祖上越是旧式的书香门弟,满心都填充着仁义礼信这种旧式传统。但年纪越大,他也愈加怀念唐瑛,总觉得自己人生很不得意,更不用说年轻时的志向和报负了。因此经常沉迷于酒水中,大概也是麻醉自我,而赵兰却因此更加痛恨唐瑛。

    自然,赵兰也不喜欢谢瑾言,甚至于痛恨谢瑾言和唐瑛那一模一样的脸庞。

    她见过唐瑛,那时唐瑛是十里八乡知青中的拔尖人物:长得美不说,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饱读诗书的优雅。她曾经暗暗在心底羡慕她,希望自己能成为她一样的女子。

    可是等到婚后,发现丈夫经常背着她看着钱包里唐瑛的照片出神,她便开始讨厌唐瑛,觉得她已经去了世界的另一端,却还阴魂不散霸占着自己丈夫的心,所以每每看到谢瑾言的脸庞,她的心里就像针刺一样不舒服,等有了自己的孩子谢慎行,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谢慎行没有遗传谢如柏的清俊面容,和张兰一样,五官平平,加上张兰过于娇宠,从小就很娇纵任性,和谢瑾言简直是天壤之别。张兰心里其实很清楚这点,也因此更加厌弃谢瑾言。

    谢如柏恨铁不成钢,有时不免对儿子施点家法,想严加管教,但是禁不住张兰大呼小叫,和他拼死拼活,说他偏袒女儿。久而久之,谢如柏也放弃了对儿子的期待。还好,谢瑾言从小到大无论是读书还是做人,都在小县城里出类拔萃,这也让他那颗悲凉的心微微有了些安慰。

    依照张兰的想法,女孩子读完小学会认字就可以了,大一点就可以出去找点事贴补家用,毕竟全家人的生活都靠谢如柏一人的工资。

    可是谢如柏却坚持让女儿读初中、高中,这简直是扎她的心,谢如栢那点微薄的收入如果都被谢瑾言花了,她儿子谢慎行还有什么呢?

    依照赵兰的想法,女孩子读完小学会认字就可以了,大一点就可以出去找点事贴补家用,毕竟全家人的生活都靠谢如柏一人的工资。可是谢如柏却坚持让女儿读初中、高中,这简直是扎她的心,钱都被谢瑾言花了,她儿子还有什么呢?

    谢瑾言知道继母不喜欢她,所以张兰不理她她也不在意,反正从小她就是看她脸色长大的。

    爸爸上班的时候,棍棒是家常便饭。有一次,因为下雨忘记及时收衣服回家,赵兰抽她时不小心一柳鞭在她脸上抽出了一条血印,谢如柏下班看见了,直接要把张兰送回娘家,两人之间大吵了一架。

    张兰自此更加视谢瑾言如眼中钉,打她也更加隐晦,都是柳鞭抽在身上不为人见的地方。

    谢瑾言从小生活在这异常压抑的环境里,看到继母总是在家嫌三嫌四,父亲年过中年就白了发,不免也心痛父亲,怕父亲和继母为她吵架而不开心,凡继母对她种种都自己忍着从不告诉父亲。

    谢瑾言一家住在县一小简陋的宿舍楼里,谢如柏看到女儿寒假回家,很是开心,忙到菜市上买菜,准备烧点女儿爱吃的小菜。

    对女儿,他其实是心有愧疚的:心里知道张兰并不善待女儿,却也无可奈何。毕竟,他也没办法天天把谢瑾言护在身边,和张兰天天吵架也不是个事,两个孩子同样会受到伤害!

    女儿考上大学的时候,如果不是有贵人相助,恐怕也只好让女儿辍学工作了,毕竟还有一个小子要抚养,他微薄的工资的确有些承受不起。

    虽然他更喜欢谢瑾言,毕竟谢慎行也是他儿子,他也要尽到父亲的责任。

    谢瑾言回家后就接到了幼时好友琳琳的电话,大约有些体己话想对她说,于是第一时间来到了校门外大街的街尾,街尾处是一栋两层小楼,外墙贴着白瓷砖,在一片平房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屋里一位胖胖的中年妇女看见谢瑾言,非常高兴,叫着她的小名:“言言,回来啦,快进屋,正好煮了红枣粥,过来喝一碗。”

    谢瑾言叫了一声:“慕老师好!”

    然后犹豫了一下低头问道:“慕老师,请问慕哥哥他,他春节过来吗?”

    “你这丫头,还叫老师,和振华一样叫姑妈就好了!”

    慕老师是他父亲的同事,在宜城这个小小的山城颇有声望:公公是县武装部的部长,丈夫是县物资局的经理,慕老师还有一个哥哥是文革前的大学生,J市副市长,侄儿慕振华从国防大学硕士毕业后到了S市警备区,是全区最年轻的少校,可以说是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