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射吧,浩然牌飞弹

明月正月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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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不凡要是知道你个想法,只想给你你最爱的大嘴巴子,教会你什么叫做生活的不容易。

    什么叫做我是同谋,这玩意突然出现,我也很意外。我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不过这个姑且连提醒也不是吧,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嗯,你这个人怎么污人清白?你转头刚好于他亲吻,这件事我张不凡真的没有参与。

    不过念你给我一张这么好的照片,我就原谅你了。让我想想该怎么利用……有了,可以发布到学校的官网里,标题就叫做《现代宁采臣,前世续缘,再次谱写聊斋的故事》,还可以把这张照片给对他有点念想的妹妹,那么场面一定会“因催死听”。

    哎,陈浩然同志,你是侦探社的社长,是重要的干部同志,此诚你报效国家以及党对你的重视时刻,牺牲点节操,为侦探社的伟大宣传事业做出点贡献有何不可。

    正所谓背黑锅加菲来,送死你去。至于我张某人就退居幕后吧!

    陈浩然的嘴巴亲在对方的骨头架子,对于眼前这个鬼玩意,硬要陈浩然给一个词语形容,那肯定就是骨感,极致的骨感,还没有比骨感更能形容他的。

    别误会,你的脑子里不要展现什么明令禁止的玩意,这里就是字面意思,他就是骨感,给每人一个他就只有骨头的感觉。

    如果你是之前剧情好好看的同学,那你就会很快认出来,咦,这个鬼玩意不是之前张不凡本来拿斧头砍的那个吗?也就是张不凡之前一直念念叨叨的生物雕塑狂战士老哥。

    “呀!”陈浩然一个战略后仰,一脚把他踹开。虽然张不凡口头上一直说陈浩然是个三流侦探,但是陈浩然很能打。什么,你说作为一个侦探能打不是很正常的嘛!

    这里是很能打,当初可是有瀑布掉下大难不死的福尔摩斯,也有被炸了船照样苟下来的明智小五郎。所以作为一个侦探,能打是最基本的事情,最起码要做的就是苟。

    要知道作者为了骗稿费都是丧心病狂的,水字数也不是现代发明的。大文豪雨果本人就是水字狂魔,疯狂运用环境描写,原因是他自己的稿费是按千字计算的。作为福尔摩斯之父的柯南道尔爵士,也是个如此,都是按千字计算稿费的,毕竟人家真正喜欢的是当个医生,写侦探小说是为了赚钱糊口。

    于是侦探也很无奈,不是劳资不想直接把凶手说出来,而是作者不愿结束这个故事。

    而且最为无语的就是你还不能死,你死了,故事谁来说?难道还指望华生吗?华生的设定是为了让读者不必自闭(详见侦探十戒)。所以苟才是一名侦探应该学会的技能,当然三流侦探算了,毕竟没人需要刺杀你。

    话题回来,陈浩然很能打。到底有能打,至少可以打得过十个加菲。至于张不凡,再来二十个加菲他都不给看。总所周知,加菲是个计算单位,用途广泛,可以算作战力,也可以算作你的奇葩程度,还可以算作你到底有多死宅。

    陈浩然一脚踢过去,但他只感觉踢到一块铁板,硬邦邦的。张不凡他们只听到一个狠狠的“咚”的声音,不约而同注意到陈浩然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就像点了一碗拉面结果吃的时候发现吃到了苍蝇,仿佛没有喝大力,陈浩然的心情想当的难受。

    陈浩然发现这家伙一脚踢不走,于是换了个方法。他一脚蹬出去,借着这股力,直接飞出去。他刚刚踢他一脚的时候,意识到这家伙看起来很好处理,但实际上也许就是铜墙铁壁,以人力是难以作对的,那么自己为什么还要去硬刚?正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先跑了再说。

    作为与他作对多个月的张不凡自然是知道陈浩然的想法。从刚刚那个巨响之后,张不凡就已经猜到陈浩然这小子应该要是走为上计。以陈浩然的智商,估计会放开刚刚抓地的手,借着蹬这个鬼玩意的力飞出去。

    于是他就什么也没做,就像足球场上接受足球的守球员一样,只不过他现在正在等候的是名为陈浩然的巨型足球。

    像彗星一样急促,根本没有让张不凡反应过来,就这样狠狠地砸中了一旁吃瓜的加菲。加菲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就这样当了垫子。

    张不凡有些哭笑不得,陈浩然的思维竟然比我想象的还要简单粗暴一些,他居然认为我张不凡接不中他,然后选择了反应没有过来不会逃跑的加菲,真是……太有先见之名了,反正我就是接不中,最后让给加菲也好,反正不是我当垫子。

    这下子有些麻烦了,看着缓缓而来的鬼东西。手上是在月光下发着渗人的银光的手术刀,也幸亏刚刚陈浩然当机立断,没有继续待下去,不然手起刀落,一个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月光之下,诡异的绿色的火焰,仿佛从地狱里出来的恶魔,成为了当时所有人心底难以所以磨灭的恐惧。

    因此事后陈浩然对于手术刀还有一丝畏惧,于是又有了一件十分搞笑的事,当然那是以后的事。

    张不凡富有好奇心的观察着那个骷髅,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哇,这个鬼玩意,还真的可以走路啊!】

    因为这东西就是一个骨架子,人之所以可以行走还得依靠与那些肌肉,而这个鬼玩意居然不需要,通常我们叫这种家伙叫做死怪。

    这个死怪看起来像是人家不动明王霍金站起来一样,给人一种小儿麻痹的感觉。踉踉跄跄的,木愣愣的,就像加菲这小子一样,就像刚学会走路一样,不对,与其说是走路,更加给人一种他被别人拉动的感觉,仿佛就是一个木偶的感觉。

    如果这么一来,那么一切都可以解释了!为什么违反力学知识,不符合人体构造,这个死怪还能行走。

    其原因在于这个鬼玩意根本不是依托自己意识行走的,如果这么一来,问题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