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迎着青春的奔跑

织梦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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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怎么办呢?千头万绪,不知从哪里开始,那就从现在开始吧。方飞语想了想,他的确可以先搬到这个大院里来,先远离城市和人群,再来慢慢的制定和执行下一步计划。他现在没有、一时间也不可能有一个完整可行的长期计划,只能是先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知不觉间,时间来到了晚上十一点。这个时候,很难找到回城的车了,方飞语也懒得回去了。他在楼顶上搜刮了一番,居然在楼梯间里神奇般的找到了一部被弃置的旧竹床。

    小心翼翼的把竹床搬到露天,掸了掸灰,把自己唯一一套做人的西装的上衣脱下,搭在身上,头枕着公文包。方飞语舒服的叹了口气。竹床嘎吱作响,但看起来今晚还不至于散架。幕天席地,头上是星空,身边是晚风。五月的深夜还有些凉,不过自己有超级免疫,怎么也不至于感冒。

    大概是神经也被强化过了,虽然满腹心事,方飞语却没几分钟就睡着了。

    他是被直射在脸上的阳光照醒的,竹床特意被他摆在楼梯间的墙边遮挡光照,阳光能照到他脸上,那就是已经不早了。看了看时间,早上十点。

    方飞语并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两个月没有朝九晚五了,该死的生物钟还是像以往那样,在七点左右就会精准的把他唤醒。今天是个例外。穿起衣服,活动活动身体,方飞语觉得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就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大概是基因改造以后,身体自我强化的结果吧?夹起公文包,他直奔楼下,找了个公共水龙头,洗了把脸,抹了把头发,又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水。自来水带着一股氯气味,如果在平时,肯定是不好喝。但他现在口干舌燥,倒是觉得甘甜无比。

    至于卫生问题?开玩笑,他可是极限是氰化钾的男人。

    异化就是这样一点点潜移默化开始的吧?他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急匆匆的走进昨晚的那家小餐馆:“老板,还有早饭没有?”

    “有啊,小伙子,今天又来了?要来点什么?”老板笑眯眯的望着他,这也是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

    “还有什么?”方飞语扫视着店里。

    “油条和煎饼卖完了,粉面和小笼包都还有。”

    “来一笼小笼包,一碗肉丝粉加鸡蛋。”

    “好嘞!”

    “老板,麻烦先上小笼包,我等不及了。”

    老板手脚麻利的揭开盖布,端出一笼小笼包,端给方飞语。方飞语顾不上烫,用筷子夹起来就往嘴里送。

    ......

    片刻之后。

    “老板,再来一笼包子!”

    “...这是最后一笼了,小伙子,你昨晚没吃晚饭吧?”老板把包子端到桌上,自己却陷入了混乱,“不对啊,你昨晚就是在我这吃的晚饭啊!你悠着点,别撑到了!”

    “我没事。”嘴里含着两个包子,方飞语口齿不清的回答,“鸡蛋还有吗?”

    ......

    几乎把餐馆里剩下的早餐席卷一空的方飞语走在路上,他刚刚把租房申请交给了昨天那位大姐,现在正往飞云镇而去,心里却在想,必须得想办法挣钱了。虽然龙龟之体赋予了他非凡的新陈代谢调节能力,他静止时的基础代谢很低,可他又没法每天窝在房间里练龟息大法,那样还怎么干活?

    如果要维持锻炼和正常的日常活动的话,他的新陈代谢就会急剧加快,能耗也免不了要急速增加。净坛之心能让他消化最粗粝的食物,但这样人生未免也太没乐趣了。

    来到镇上,他找了一家运动服装店。皮克,虽然档次不高,但也只有这个级别的品牌,才会把门店一直开到基层的小镇上来。买了一身简单的跑步服装,一双跑鞋,一个运动背包,总共才花了几百块钱。在试衣间里,把西装皮鞋脱下来,塞进背包里。换好运动装和跑鞋,把背包背在背上,前面的带子牢牢系在胸口上。

    走出店外,方飞语又买了两瓶矿泉水,放在背包两侧的网兜里备用。接着,他摆动双腿和双手,迎着阳光,开始奔跑。

    没错,剩下的25公里,他打算跑着回去。

    好在今天并不怎么热,终端的功能不少,也包括显示天气状况。现在气温是25摄氏度,东南风三级,紫外线强度弱,非常适合跑步。

    以中等速度跑了一段距离,方飞语感觉腋下生风、呼吸加速、心胸开爽。在开阔的野外道路上跑步,比起在空气污浊、环境拥挤的城市里跑步,感觉不知要舒服多少。接着跑下去,到感觉有些呼吸急促,开始有疲劳感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终端显示,他这次的奔跑距离是五公里左右。方飞语不是四体不勤的那一类宅男,就算在家里,他也会做些室内运动。但他也不属于奔跑健将型,在得到强化之前,让他会略感疲惫的奔跑距离,通常是三公里。

    从三公里到五公里,变化很大。但这样的运动表现,和“龙龟之体”的描述、以及高达91的耐力数值,完全不相称。

    “看起来,身体还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来进行自我改造。我还需要更好的营养,更恰当的休息和更多的锻炼。”方飞语一边想,一边拿出水瓶喝水。喝了几口水,他把水瓶放回网兜,然后继续往前跑。

    跑一段,歇一段,歇一段,跑一段。方飞语发现,他的心肺和肌肉输出能力是真的不够。但他的恢复能力也是真的不假。每次跑完三到五公里,累归累,但是休息最多一刻钟以后,他的体力和精力又能恢复大半。

    中午,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停留了大约一个小时,在小餐馆里吃了一顿午饭。那个苍蝇馆子看起来脏兮兮的,不过既然有了超级免疫能力,方飞语真正需要对抗的,已经不再是细菌病毒和食品添加剂了,而是他内心的不适感。

    当然,这顿饭的食品卫生状况究竟如何,他是不得而知了。只是味精和食盐放得太多,让他出来以后反胃了很久,喝了足足两瓶水。

    下午三点左右,他终于到家了。他从未觉得狭窄脏乱的城中村里、那个阴暗潮湿还散发着霉味的小房间,像此刻一样亲切可爱过。

    扔下包,脱下鞋袜和上衣,光着膀子的方飞语,一边喝着肥宅快乐水,一边检索着自己的运动数据。

    除开休息时间,配速是平均每公里5分58秒,每段基本是5公里,分5段跑完。最高心率每分钟184次,平均心率152次。很典型的票友数据,但比起自己之前的体能,肯定是强多了。以前的方飞语,肯定是跑不完25公里的,间歇跑也不行。

    以后的训练量肯定还要加大。不过,不管怎么样,比起其他的苦逼运动狗来说,他至少有一项得天独厚、无人可比的优势:他无需忌口,不用吃专门的营养餐。

    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肥宅水,方飞语开始思考搬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