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跟着忽悠杀贼去

拖剑的酒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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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易天在有福客栈无所事事已经三天了,这种生活与他想象中的江湖全不相同。

    之前在他的想象中,江湖应该有千里杀贼、浮光掠影的剑,有醉里狂歌、笑对王侯的酒,有刀山火海、九死不悔的义,还有历经浮生、断人肝肠的泪。

    可现在呢?他都快无聊的发霉了。

    墨麟不知怎么想的,才十七岁的少女……虽然在古代已经算成年了。

    她非要再观察半个月孩子们的生活在再走,这提前当妈的心性让李易天无力吐槽。

    让李易天更加郁闷的是,这事儿吴帅哥居然还同意了!

    这TM是墨麟出来历练啊,还是自己出来历练啊。

    但是三个人里就数他的呼声最弱小,他的抗议没有任何卵用,现在李易天也只能祈祷半个月快快过去了。

    距离小城五百里外的地方有一座连绵起伏的小山脉,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飞燕,所以当地人称这座山脉为燕子山。

    燕子山上树木葱葱,百鸟争鸣。山谷有一眼小泉名为燕巢,泉水清甜甘洌四季不断,是附近村民曾经挑水做饭的不二之选。

    然而近几年,却再也没有一个人再去挑一担清澈可口的泉水,燕子山周围二十里的村庄也早已荒无人烟。

    村子里的幸存者逃亡更远的村子,却仍然忘不了那噩梦般的一天,数百呼啸而来带着厉鬼面具的马贼持着长枪弯刀冲进村子里四处屠杀。

    恶鬼们开始了他们狂欢的盛宴,飞溅的鲜血染红了天际,痛苦的哀嚎奏响了死亡的乐章,尸体上燃起了宴会的火焰,最后在无边的寂静里,杀人者的喘息声是结束狂欢的尾声。

    自此以后燕子山上多了一群贪食钱财的厉鬼,他们在周围的村庄打家劫舍,在商道上打劫商队,只要有钱无所不为。

    燕子山成了百鬼夜行之地,山中贼被称为燕山贼。

    一句”劝君莫饮燕巢水,燕啼血落无人问“渐渐在山的周围甚至一郡中流传开来。

    官府也曾调军围剿过几次,可这燕山贼犹如风中流沙,聚散无常,又皆带鬼面无人能识,他们从不与官府正面交战。

    官府围剿的几次,有些无功而返,有些抓住了几人可那几人或是死战不降,或是当即自尽,竟未让官府获得一丝有用的线索。

    官府与这燕山贼间犹如猫抓老鼠,奈何鼠窟无数,猫却只有一只。

    所以这些年官府虽然杀了一些贼,可燕山贼造成的恶劣的情况并没有任何好转。

    直到上任郡守深感自己能力不足,自请降职换了一位历经风浪之人上任这才有所改善。

    这位大人新官上任便下了一道指令:”撤回燕子山周围所有守军。“

    就在下官群情激愤之时,老大人反手给自己的政令来了一记点睛之笔:”在江湖上发布悬赏,将燕山贼按等级悬赏,以人头面具为凭,出赏金外还授予杀贼文书写明功绩,上盖官府印章。“

    老大人一举抓住了江湖人最看重的名和利,一时间无数游侠赶赴燕子山杀贼。

    燕山贼被老大人这一手打了个猝不及防,一时间贼人近半授首。

    官府军出动,燕山贼有迹可循,遁去便是。可江湖上的游侠与他们一样皆是零零散散,不知何时何处便突然上山杀贼。

    然而诡异的是,过了一阵之后燕山贼的武功竟也高强起来,许多原本正因杀贼一事名声正响、春风得意的侠客,在下一次杀贼时突然便横尸山中,白骨露野。

    于是燕山贼、官府与江湖游侠之间便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平衡。

    但好处是由于这件事燕山贼声名大涨,很多商队路过时会自动奉上买路钱。

    如今燕山贼已经很少遇到需要动手的猎物了。

    于是商人满意了,因为他们可以安全通过上路不必再担心人财两失;

    官府满意了,因为自己改善了百姓的生活环境;

    周围稍远的村庄也满意了,因为他们不必再担心自己会在睡梦中被杀死。

    只有曾经在燕山贼马蹄下幸存的受难者们,在寂静的夜里对着惨死的亲人的衣冠冢哀嚎。

    却说这大牛跟着李师傅打铁,虽说是铁匠,但李师傅并不常打造武器。

    平日里主要是造些小贵族们定制的精美的器具和农具,其中更多的是农具,靠这些收益度日。

    这一天一位身高七尺,长相平庸的中年客人来到铁匠铺里放下五两银子说:”我要一柄三尺长剑,要用你店里最好的铁来打。“

    李师傅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客人,客气的问道:”不知客官如何称呼?对于剑的造型有什么要求?多久来取?“

    中年人语气傲然地回答道:”某家姓周名公义。

    江湖朋友抬爱,称我一声“义先锋”,我要的剑只要锋利就够了!

    对于外形无甚要求。快些做,我就在这里等候,剑成之时便是我入那燕子山杀贼之日!“

    李师傅一怔,实在是没有听说过什么”义先锋“啊,当下也只能应一声:”客官您放心,小的这就为您铸剑,只是铸剑至少要三日的时间。

    不如您先在客栈住下,待剑铸好了我立马给您送去。“

    周公义便应了下来,按照李师傅的指引住进了有福客栈。

    待到傍晚时分,大牛赶到客栈来看望赵小雨和狗子,遇见李易天闲的发疯蹲在台阶上,便走过去与他行礼打招呼。

    大牛拉着李易天的袖子,眼睛闪闪发亮的说:”李哥哥,我们铺子里今天来了一位和你一样大侠呢。

    他在我们铺子花了五两银子打一把剑,师傅说他是难得一见的肥牛,上一遇见这样的肥牛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

    但是我觉得他说杀贼去的样子很帅。“

    李易天在心里默默吐槽:”在李师傅这种小铁匠铺打造武器,肯定也是个混的不咋地的游侠。

    杀得贼应该也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吧。“

    于是李易天懒洋洋地问大牛:”他要杀什么贼啊?“

    大牛满脸崇拜的说:”燕山贼。“

    李易天没觉得这个名字多牛,但看大牛的反应似乎不一般,这次是真好奇了:”燕山贼是什么贼?“

    大牛不解的看着了李易天,发现他是真不知道,于是认认真真地跟他解释起了燕山贼的由来。

    李易天听完一愣,感情自己猜错了,难道这位”义先锋“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

    于是急急去找吴帅哥他们商量。

    吴帅哥和墨麟听了他一番绘声绘色的讲述,听得一愣一愣的。

    李易天眼巴巴的看着吴帅哥这位江湖前辈,吴帅哥无奈的说:”我退出江湖已经七八年了,这个燕山贼我根本没听说过。

    但是听描述来说,能杀掉大部分剿贼的普通游侠,应该算实力比较强劲的马贼了。

    可以去练练,我事先声明,除非你有生命危险,否则我是不会出手的。

    至于那个周公义,我没见过还瞧不出深浅,到时候我看看,如无必要我也是不会告诉你的。

    毕竟眼力也是要练的。“

    李易天心想,得,全白问了,到头来自己还是啥都不知道。

    于是他转悠到后厨跟刘掌柜嘀嘀咕咕一番,点了几个硬菜要了一壶好酒。

    想了想又叫上了墨霖和吴帅哥作陪,然后敲响了周公义的房门。

    只听房间里面传来一声“谁啊?”

    一个相貌普通的汉子打开了房门,李易天打量着汉子,周公义也观察着眼前的年轻人。

    眼前的年轻人身高七尺,眉眼俊朗,神情颇为温和,一身白衣胜雪除此之外再无任何饰物,虽无贵气却也素静。

    不同于小城里的人,周公义是见过世面的游侠,看见李易天那一身白衣时便瞳孔一缩,这白衣用料细腻,随风起伏时更显轻柔,应是上好的丝绸。

    年轻人虽然神情温和,但站立身姿之中自有一股自信的气质,身形挺拔应该是练过武的人。

    这样的一个年轻人,非富即贵,周公义好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物来找自己呢?

    自己在这样的人的眼里应该是不入流的混混儿吧。

    周公义斟酌着开口:“不知这位公子找在下所为何事?”

    李易天抬手抱拳,一副江湖气派:“在下李二杰,听闻周大哥要去杀贼的豪言壮语,心下仰慕。略备了些酒菜,不知周大哥可愿赏脸?”

    周公义见李易天赞他,心下得意,却也当即给李易天下了定义:“这是一个初入江湖什么都不知道的雏儿,利用好了自己一路就不愁吃喝了。”

    当下周公义也是一抱拳,朗声笑道:“贤弟客气了。

    大哥一介草莽,承蒙贤弟看得起设宴相邀,怎好拂了贤弟的美意?

    不瞒贤弟说,贤弟少年豪杰,满身英气。

    在下也是一见心喜,欲与贤弟结交,不意竟是让贤弟先开了口,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于是二人相互客气着下楼,到楼下后,桌边的墨麟和吴帅哥起身相迎。

    周公义看着墨霖风华绝代的容颜就是一愣,缓过神来后才急忙回礼。

    然后看着李易天说:“贤弟,这二位是?”

    李易天看到周公义的表情心中一凛,入江湖以来太过顺利,竟忘了“红颜祸水”这个古语。

    当下笑着回答:“不瞒大哥说,我初入江湖于银钱一事上尚无分寸,这是我带出来的管家。

    他姓吴痴长您两岁,您唤他老吴就好。另一位是我内人名为白驹。”

    吴帅哥倒是配合地微笑,一副儒雅男子气质,彬彬有礼的说:“我家公子初入江湖,还请大侠多多照拂。”

    墨麟听到李易天居然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别人,虽然是假名,心中却也不快,却也没有表露出来,只是如平常一般裣衽为礼。

    这倒是有些冤枉李易天了,他前世的观念太过根深蒂固,并不认为说个名字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而,此世风俗他只需告诉周公义墨麟是他的白夫人即可。

    而后四人推杯换盏,酒意正浓之时听着周公义吹嘘曾经的侠客行径。

    李易天连连奉承,一副崇拜的表情,双眼恨不得放出光来,似乎已经成了周公义的小迷弟。

    但暗地里李易天却笑了,自己本来还期待一下来着。

    现在听他述说自己的经历,就不难推测出此人有些粗浅功夫,勉强入了那“高台”境界。平日也就是杀几个在乡间飞檐走壁的“大盗”。

    唯一一次追击一位即将破“玉宇”入“芥子”的有些名气的大盗还是“在两位’玉宇‘境界的游徼的协助下”拿下的。

    这样的角色委实无甚出奇,做个向导可以,指望他起作用就别想了。

    估计这次去杀贼也是想看看有无便宜可检。

    念及至此,李易天假装向往的说:“小弟也想策马杀贼,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不知道周大哥愿不愿意带小弟一程。”

    周公义吹嘘半天见已有效果心下暗喜,表面倒是眉头紧锁,一副忧心不已的样子说:“不瞒贤弟说,此行凶险无比,为兄也只能自保而已,贤弟还需思量啊。”

    却是赌准了李易天少年心性,自己这般说定会热血上涌非去不可。

    果然李易天刷一下起身拍案:“大丈夫行走世间,惩恶扬善急公好义,岂能畏死?

    周大哥叫可是看不起我么?若是如此小弟便不拖累大哥了,一人前往便是!”

    周公义看到手的饭票要飞了,急忙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来:“哪能如此!我若不与贤弟同行,怎能放心贤弟的安危。

    只是愚兄所带盘缠不多,一路上却是要委屈贤弟与我一起吃苦了。”

    李易天一副脑残状:“哎~怎能让大哥破费,将来还要拜托大哥照拂。

    这一路上的衣食住宿,小弟全包了。”周公义心里笑开了花,一席饭吃的宾主尽欢。

    又过三日,周公义取了剑李易天见他无马,又花了八两银子买了一匹马赠他。

    这哥俩之间又是一番热情的推让,周公义才“勉为其难”的接受了。

    李易天离开这日,赵小雨他们在城门口送行。周公义好奇,便随口问了一嘴。

    李易天也胡诌了一句说是当初几个家庭有些困难,欲抛弃几个孩子。

    自己看着小孩可怜便给了他们些银子。他此举倒是得了周公义一句夸赞:“贤弟好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