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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把将军眼前的桌案一把掀掉,桌上的梅枝也随之掉在了地上,他很久没有这么愤怒了:“是不是你做的?”
他没问是什么事,面沉如水的将军却冷冷回答:“是我做的。”
叶雨道:“为什么?”
将军道:“你和颜先生要是都走了,卫王就不好杀了。”
叶雨道:“你把她藏哪儿了?”
将军道:“过了重阳节,杀了卫王,我就会告诉你。”
叶雨把刀放在了桌上,眼神似乎已经出鞘:“我要你现在告诉我。”
“要是不说,就想杀我?”将军眯着眼睛看着他的刀:“你最好不要那么做,我死了,你就再也找不到颜先生了。”
叶雨愣住,刹那间,十年重逢的暖意,瞬间转做离别的痛苦。
将军道:“我既然已经这么做了,那么就表示考虑的很周全,你放心,颜先生现在很安全,我已经让人带她离开这里几百里,你找不到的。只要我们好好配合,杀了老贼后,你们就能团聚。”
叶雨冷哼:“我要是不配合呢?”
将军道:“如果你不在乎颜先生的死活,可以不配合。”
叶雨一瞬间的震惊后,刀光如闪电般划过,稳稳停在将军的脖子上,他已经很多年没这么动怒了,也很多年没这么大声说话了:“要是敢动她一根手指,我就不念旧情要了你的命。”
“我连她一根头发都不会碰,只要重阳节那天你乖乖躲在暗室里。”将军悠然说道:“你也放心,我会让人好吃好喝伺候颜先生,不会让她受苦,好让她安心制药。”
叶雨道:“她不会同意的。”
将军道:“颜先生会同意的,因为我告诉她,如果拒绝,你就会死。”
一阵怒血冲上头,叶雨诧异的说不出话,一口脓血瞬间从他嘴里咳了出来,弯下腰不停的咳。
这也似乎是他十年来咳的最厉害的一次,咳的他喘不上气,咳的他青筋暴起,从嘴里挤出两个字:“小人!”
对于接下里几天发生的事,叶雨的记忆里只有不停的咳嗽,咳到天亮,咳的睡不着觉。
几天后,将军安慰叶雨:“我派去安顿颜先生的人回来了,还捎回了两包药带给你,说是治你咳嗽的。”
叶雨接过他递来的药,冷冷说道:“真没想到,你是个做事这么狠的人。”
“叶老弟,没什么狠不狠的。”将军又从身上掏出一包东西,叹道:“这也是一起捎回来的,颜先生已经把迷药配好了。”
“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佛者?仙者?”将军又叹了口气,道:“说什么不愿害人,都是狗屁。”
叶雨沉默。
将军继续说道:“你也一样,说什么自己放下了,说什么不愿再杀人,也是狗屁。”
“杀了卫王,你我就是陌路人。”叶雨给将军留下这句话后,眼里透出的神色已把自己与对方的过往恩断义绝。
将军看出来了,但他不在乎。
最后,叶雨问道:“是不是卫王死了,你就会把她安然无恙的还给我。”
将军郑重的拍着他的肩膀,真挚的说道:“我答应你,只要事情办妥了,一定毫发无损的把她还给你。”
这是叶雨认识他以来,听他说过最真诚的一句话,尽管他狠毒,他卑鄙,此时此刻的承诺也是让人确信的,就像将军闪着光芒的双眸一样。
接下里几天,叶雨不再看见将军,他把自己关在小小的医馆里,用医馆里磨剪子的磨石,细心的磨起他的许刀。
这把似乎已经老去,有些生锈的刀,在磨石上来回摩擦几日后,又泛起昔日的寒光,成了一把屠龙的刀。
就像一把尺子,在这阴暗的角落里,丈量着千里之外一个帝王的生命。
他一次次忍不住咳出浓血,腥味染指了这里,将军当然看不见这一切,就好像这几天叶雨也看不见将军一样。
将军先用几只狗试了颜先生的药,然后自己也亲自试药,只要在酒菜里放入微量,喝不了几杯,吃不了几口,用上几柱香的时间,人立刻就会感到全身麻痹,动弹不得。
他很满意,他心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放下来了,那几天他笑的很放松,无论是走进妓院前,还是离开妓院后。
妓院是个文人大夫的风雅场所,并不欢迎大老粗,若不是将军这个身份再加上他花了足够的银子,那里的女人依然会瞧他不起。
将军不在意花钱,更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大仇得报之日越来越临近,他需要宣泄,需要满足,需要赎回那些生命中悄悄溜走的欢乐。
他尝遍了许多男人一生都没尝试过的女人,她们或美艳,或高贵,或娇羞,直到最后,他也没能总结出自己究竟喜欢哪种女人。
他不在乎,他只需要宣泄,只需要在做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之前,得到某种独特的抚慰,让自己平静下来。
一直到重阳节前几天晚上,将军和叶雨才又见面了。
那天夜里天上下着冰冷的细雨,披着月色的白净,挥洒在边城的每一块瓦片上。
见面的地方在将军府,就在麒麟座的暗室旁。
将军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玉制的铃铛,问道:“你还认得这物件吗?”
叶雨点头,道:“这是当年汤大哥的马铃。”
“这件东西跟了我很久,马儿已战死,只剩下这铃铛。”将军道:“重阳节那天,我会观察他们,待他们确实已经中毒,时机成熟,便会摇响这支铃铛,你立刻动手。”
玉铃铛清脆悦耳,隔着暗门也能听的十分清楚,他亲自试过很多遍。
叶雨淡淡道:“当年范增示意项王杀沛公,也是以玉为号,好一个鸿门宴。”
将军笑道:“原来你知道。”
叶雨道:“读过一些兵书。”
为了试一试叶雨的刀够不够快,将军准备好了一个稻草人,坐在王座上。
叶雨躲在暗室里。
座下的将军,两只手藏在袖子里,轻轻晃了晃,响起了一阵清脆的玉铃声。
铃声一响,宝座后面的暗门就忽然打开了,一条人影弹起,叶雨手里的刀衬着烛光,只轻轻闪过一闪,稻草人的人头便和这刀光一样轻轻落下,无声无息。
草头并没有飞出去很远,刀锋划过稻草人的脖颈时,轻的几乎没有声音。
将军忍不住拍手称赞:“好快的刀,我本想把这草人在水里泡一泡再让你试,因为那样更像人的皮肉,可想想还是用这没泡水的草人让你试,才显得出叶老弟的本事。果然没看错你,这件事真的不难办。”
叶雨道:“刺王,真的这么简单?”
将军忽然变得语重心长起来,他用一种敞开心扉的口吻说:“你看看这偌大的将军府,看看我库房里堆着的金银财宝,看看我酒窖里藏着的好酒,看看我的吃穿,有没有想过,我为什么这么富足?”
叶雨道:“为什么?”
将军道:“这都是我跟卫王主动要的赏赐,为的就是告诉他,我是个废人,我什么野心都没有,立下军功只为贪图享乐,只要不断赏给我金银珠宝,我什么志向都没有,让他觉着我就是个忘了汤剑离,只知道在他面前摇头摆尾的一条狗。”
叶雨冷笑:“你不是只好狗。”
将军道:“得手后,我会马上用一句话告诉你颜先生在哪里,你从大堂的后门走,那里把守的士兵还没搞清楚状况,你可以很容易就脱身。至于我,你不用管。其实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脱身,我也不在乎,你一定也不在乎。这些都不重要,取了卫贼的人头才是最重要的。”
叶雨道:“这么做很冒险,你可以在这埋伏一批刀斧手,这样更容易得手。”
“没有用的,卫王做事及其谨慎,他进府前,会派亲卫队进来清场,除了几个仆人,闲杂人等都会被清出去,根本埋伏不了人。”将军叹了口气,道:“就连厨房他都会派人盯着,每道菜都要验毒,颜先生能配制出无色无味的蒙汗药已经非常不容易,普通的蒙汗药马上会被发现,更别提剧毒。”
叶雨道:“她既然已经做出药了,那你可以现在就告诉我她在哪里,你大可放心,因为就算我知道了也不敢去,你可以威胁我,只要我前脚走,你后脚就让人杀了她。”
将军叹了口气,道:“叶老弟,我也这么想过,可是我这传令的速度万一要是没你去的快可怎么办?再说了,你也可以不用亲自去,找个朋友,也可以替你去把这差事办了。”
叶雨淡淡说道:“我没朋友。”
将军道:“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没朋友,为了以防万一,还是不让你知道的好,你说对不对?”
叶雨冷哼,道:“最开始,我还有点报仇的冲动,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一场交易了。”
将军挥挥衣袖,道:“无妨,你要一个女人活,我要一个男人死,各取所需而已,叶老弟非说这是交易,也无所谓,那咱就把交易做到底。你要的女人,她现在活的生龙活虎,可你这杀人的手艺,是不是要练的更娴熟一些?”
说完,他指了指角落,叶雨顺着他的手望过去,才发现大堂的角落里堆着几十个早已经做好的稻草人。一个个没有生命的假人,衬着摇曳的烛光,透着让人不舒服的诡异。
叶雨道:“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多练练。”
重阳节,菊花开的正艳。
天亮前,将军焚香,沐浴,披甲,出城五十里迎驾,这是卫王应该享有的尊重。
二百骑兵跟着将军从南门出发,全城的百姓受令聚在城门口,迎接王的到来。
太阳还没出来,他身上的甲胄印着晨光闪着金色的光芒,若不是今日卫王驾到,城里的人甚至会误以为他就是天下的王。
他只是众生中小小的微尘,就连这二百最精锐的骑兵,也不过是落入江河的雨点。
将军先看见的,是卫王所率部队里的开路先锋,那是三匹乌黑的骏马,马上的士卒勇猛威武,中间一骑竖起的大旗上,烫金大字“卫”。
见到大军,将军和二百骑兵翻身下马,以示尊重。
这支部队浩浩荡荡足有二十余万人,骑兵至少就有三四万,黑压压的一片,就像一条不见尾的神龙,扬起的尘土足以把二百骑兵没入黄土。
丐帮帮主走在队伍前面,经过十年的征战,他摇身一变,从一个乞丐头子变成了大将军,也让丐帮的叫花子们穿上了新的衣服,刀枪代替了原本的乞讨的竹棍。
十年过去了,帮主眼神里已不再有饥饿,身体比以前壮硕了许多,有时候感觉比十年前更年轻,比与他骑马并行的驸马还年轻。
驸马正而立之年,是卫国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大都督。英姿飒爽,腰间挂着卫王钦赐的佩刀,只看他俊秀的外表,根本无法想象这个漂亮的男人,是个夜里拿鞭子抽打女人的禽兽,是发泄完后一脚把公主踢下床的驸马,更不敢想象他就是当年老寨主的二公子。
自从十年前老寨主死后,他之所以没有继承父亲留给他一山寨的人马和财富,是因为卫王不仅能给他一颗大都督的官印,还能给他一个漂亮的公主,以及一把精致的佩刀。
获得这些的代价又是那么轻,仅仅是把黑苗寨的山头烧了,让弟兄们充军,这是多么划算的买卖。在沙场上征战了两年后,出来的弟兄才死了一半,年轻的驸马更加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划算的一笔交易。
尤其每次蹂躏过公主后,第二天喝着酒跟人炫耀着公主的美味时,他就觉得自己这个驸马很威风,而这一切仅仅是牺牲一半弟兄换来的,他常常会带着满意的微笑。
痛苦的公主当然不能理解这一切,她好几次跪在卫王前面苦苦哀求,流着泪告诉父亲,那个畜生在经期的时候都不会放过自己,甚至把衣服脱掉让卫王看自己身上的伤。
有十几个姐姐的公主无法理解父亲,正如卫王无法理解公主一样,明明只要牺牲掉自己一个女儿,就能让黑苗寨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卖命,这么划算的买卖,这个不孝的女儿怎么就是不懂为父的苦心呢?
卫王并不担女儿寻短见,他有十几个女儿,随时可以再赐一个给驸马,他要让这个年轻人永远做驸马,永远替卫国卖命。
这一切牺牲和交易都是为了打败许国,就连走在帮主和都督后面的少林方丈也不例外。
十年岁月让方丈苍老了许多,他的背更驼,长须已不见青色。当年他带着几十个僧侣出走少林寺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再是方丈,只是个又老又顿的和尚。
他用自己的方式普度众生,每一次出征前都带着僧侣们咏经诵佛,保佑将士平安归来。每次祈祷后,老和尚又会带着僧侣们重新安排法器,开始超度亡魂的仪式,因为他知道许多人是回不来的。
纵然这乱世残杀众生如草芥,纵然这乱世让跟着他的僧侣一天天变少,纵然他看着身边的人做着肮脏的交易,老和尚仍然保持着一颗慈悲的心,遵守僧人的每一条戒律,徒步行军,忍饥挨饿,尝遍人间疾苦,与众生的苦难融为一体。
老和尚度人度己,这十年对他而言是一次漫长的苦行,对华山的掌门来说,也是人生中最艰苦的修行。
为了修道,掌门忍痛打破一条条原本自己恪守的戒律,他开始喝酒,吃肉,骑马,换下道袍,这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行军打仗,为了不拖累别人。
只要守住卫国山河,自己这小小的戒律又算得了什么,卫王钦赐的军师头衔,又算得了什么。
他的剑从江湖杀到华山,从华山杀到沙场,从沙场杀到帅帐,如今已有数年未曾杀人,因为卫王告诉他,自己是个难得的智囊,应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于是,他接过军师大印,寸步不离卫王的身边,替他出谋划策,分忧解惑,如果不是他头上盘起的发髻是道家的番天印,早已看不出军师是个道士。
这次卫王御驾亲征,破城杀敌,排兵布阵,每一条重要计策都是军师亲自策划,事无巨细,任劳任怨,不求任何回报。
如今到了这边城,传令兵告诉他大将军带着二百骑兵出城迎接,也是他走到卫王身边亲口汇报的。
如果这二十万人马是一条长长的巨龙,那卫王就是那颗闪烁的龙眼,他的光辉让这条龙有了朝气的精神,让这饥饿的龙,随时准备吞噬所有敌人。
卫王身上的铠甲被满满的龙纹包围,每一条龙摆着不同的姿势,或张牙舞爪,或呼风唤雨,无不凶猛异常。这是卫国唯一一件带有龙纹的铠甲,龙饰在军中并不犯忌,只是将士们更愿意把龙作为卫王专属的纹饰,以表尊敬之心。
铠甲上的龙迎着朝阳初升,年轻又有活力,就像卫王的气度一样,虽然他的容颜已经开始老去,但他知道,只要还能骑在马上,攻破一座座城池,为祖国开疆拓土,自己便永远年轻。
卫王胯下的白马是卫国特有的品种,擅冲锋,力气大,为了和将士们同甘共苦,马鞍并没有十分豪华,唯一的不同是这匹马上有一支丝绸的布口袋,用金线绣着一个闭眼龙首,却不见龙身和龙尾。
这支华丽的口袋是卫王出征前命工匠赶制,为许王准备的,他要亲自砍下许王的头颅,装在这个口袋里。
当秋风吹起这支口袋时,将军的身影就入了卫王的视线,还有他身后齐整跪在地上接驾的二百士卒。
“末将恭候大王驾到。”
卫王抬手不说一个字,他身旁的军师示意说道:“将军辛苦了,起来吧。”
隔着好几丈远的卫王看着他从地上起来后,与他对视了一眼,便是给予这个镇守边城将军的所有尊重。
尘土飞扬,透过每个人的甲胄,吹起长枪的红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