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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归吐槽,夏云却不敢跟慕景宸叫板,最终一脸憋屈地去隔壁给林可馨送大衣和松鼠。
林可馨在阳台上逗松鼠玩儿了两三分钟就返回房间去了。
她没觉得多冷,但害怕凉着肚子里的奶包们,所以也不敢太贪玩。
慢吞吞下了楼,才躺在沙发里边吃点心边看电视,夏云就来了。
林可馨有点吃惊:“你怎么过来了?今天不用上班吗?”
“当然要上”宸少不放心,临时抓我当保姆。
委屈地吸吸鼻子,夏云笑着说:“文先生说你很喜欢我们家的松鼠,怕你贪玩在阳台上逗松鼠冻着了,让我把松鼠给你送过来解闷。对了可馨?你喜不喜欢小奶狗或者小奶猫?鹦鹉也行,那种不会说话,比较安静的鹦鹉,你要是喜欢,我让康健给你买几只养在家里玩儿。”
林可馨更吃惊了。
文轩怎么这么霸道?
要给她解闷,就把别人家的松鼠要来,还把夏云指挥得滴溜溜乱转,怎么感觉文轩使唤夏云和康健,跟慕景宸使唤王书似的啊?
而且,她林可馨喜欢小动物,难道不会自己去买么?
最差也能文轩给她买,为什么要让康健给她买?康健和夏云是她和文轩的管家?
想了下,林可馨说:“小奶狗和小奶猫我倒是很喜欢,鹦鹉也可以。但师兄说,我怀孕了,最好家里不要养这些小动物,不太卫生。再说,我又不开动物园,哪里需要在家里养这么多小动物?呵呵,云云?鹦鹉这个东西就是要会说话才好玩,不会说话的鹦鹉买回来做什么?当摆设吗?那我还不如买只挂钟回来呢!”
林可馨的话一下子把夏云逗笑了:“行,不要就不要,我和康健也是学生物科技的,孕妇确实不适合经常接触小动物。不过这只小松鼠身上没病菌,今天你一个人在家无聊,我把松鼠留下陪你,晚上你和文先生来吃饭的时候,再给我们拎回来吧!”
说着话,夏云把松鼠放在地板上,同时把慕景宸的羽绒大衣递过来:“可馨?你从小在南方长大,不适应冰天雪地。芝加哥的冬天非常冷,气温最低的时候比东北还要冷,你如果想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得把衣服穿上,千万别冻坏了。”
“师兄也真是的,这样麻烦你。”林可馨笑起来,并不接大衣:“我现在不太怕冷,怀孕后每天像抱着个大火炉似的,倒是容易燥热。”
夏云强硬地把羽绒大衣塞进林可馨手里,仿佛急于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
“就算你不怕冷,你也要心疼心疼肚子里的宝宝们不是?再想出去的话,一定记得穿上哈,这可是我专门给你送来的爱心大衣。”
林可馨还想拒绝,夏云已站起身告辞。
夏云走后,林可馨莫名其妙地看着手里的羽绒大衣。
这是一件男式羽绒大衣,纯黑色,非常大,没有任何收腰效果,虽然做工精致、质地精良,但就是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直筒。林可馨如果穿在身上的话,大约连脚面都能盖住。
林可馨都能想象得到自己穿着这件难看到家的衣服,跟个笔筒似的站在冰天雪地里。
文轩的衣品和他的人一样,温暖、干净,喜欢穿暖色调的衣裳,尤其偏爱白色和米色。冬天的羽绒服最重的颜色也是咖啡色。
而且,文轩的衣服比较休闲,平时连西装都很少穿,更别提这么严谨、难看、老气横秋的羽绒大衣。
所以,尽管这件羽绒大衣跟文轩的衣服一个码数,但林可馨能肯定,这绝对不是文轩的衣服。
可这件衣服也不是康健的。
因为康健的个子中等,大约只有一米七五。
而这件大衣必须得慕景宸和文轩这种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才能穿,也只有慕景宸这种纯天然的衣架子,穿上才会好看吧?
想到慕景宸,林可馨的心不由自主抖了一下。
鬼使神差地,她将羽绒大衣抱进怀里,低下头,凑近仔细闻了闻。
大衣很干净,有阳光的味道,像江城三月的天气。
但大衣不是崭新的,很明显被人穿过。
不知道是心态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林可馨莫名其妙就嗅到了一股刻骨铭心的冷冽气息,这股气息夹杂着淡淡的,她无比熟悉的烟草味,一下子就渗透进了林可馨的血液,让她的眼泪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阿宸?阿宸?是不是你,阿宸?”
抱着羽绒大衣,林可馨有种冲动,她要去找夏云,问问清楚。
刚从沙发上艰难地爬起来,手机就响了。
文轩的声音温柔地传来:“可馨?衣服拿到了吗?”
林可馨愕然。
“师兄?这件羽绒大衣,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难道你想穿康健的?人家有老婆,和夏云还很恩爱,不会自作多情借衣服给你穿。”
文轩极少开这种荤笑话,林可馨本来应该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心口堵得厉害,失望像潮水般席卷上来,居然发不出声音。
像是感受到她情绪不佳,文轩又问:“怎么了可馨?你不舒服?”
“没有没有。”吸吸鼻子,林可馨不死心地问:“师兄?你从来都不穿黑色,我也从来没见你穿过样式这么老气,这么难看的衣服。现在怎么会”
“芝加哥的冬天非常冷,出门在外主要是保暖,要那么好看做什么?偶尔穿一下黑色也挺好。再说,黑色耐脏,冬天我总穿淡色的衣裳,清洗起来也很麻烦。”
“噢!”
又和文轩闲聊了几句,林可馨挂断电话,抱着羽绒大衣坐在沙发上出神。
过了很久,她才抱着羽绒大衣上楼
慕景宸是在夏云走进林可馨家的时候想起来那件羽绒大衣是自己的。
他的衣服比较特殊,十件有九件半都是黑色的。哪怕做工再精良,样式再多变,颜色却单调得让人厌倦。
慕景宸并不是特别喜欢黑色,黑色是一种极难驾驭的颜色,一旦穿不好,会显得人非常猥琐。
他穿黑色,只因这种颜色给人的感觉特别冷,还很压抑,能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股气场,给竞争对手带来莫名其妙的威胁。
当初他接手景辉集团,很多人都不服气他,他能在短时间内将景辉集团全盘掌控住,除了残忍血腥的铁腕手段外,还有自身给旁人带来的威压。
而这股威压,在慕景宸确立威信前,黑色的西服绝对是个重要因素。
慕景宸为人本来就低调,性格又冷漠,不管在什么场合下,黑色衬衫和黑色西服,都让他多出几分旁人不敢正视的冷硬。
后来,慕景宸就习惯了,懒得再换别的颜色。
但他知道,喜欢黑色的人不多,好端端的年轻人,一身黑色西服,都会感觉老了好几岁。
尤其是和林可馨唇齿相依的那段日子,林可馨虽然从没说过,但慕景宸知道,他的女孩不喜欢他穿黑衣。
林可馨偶尔为他购买的几套衣服,都是颜色比较淡的t恤和休闲裤,甚至还有连帽衫和牛仔裤。
慕景宸虽然很喜欢林可馨给他买衣服,但这么幼稚的衣服他当然不会穿,感觉出去自己跟没长大的二逼青年似的。
这件羽绒大衣也不是新买的,是慕景宸前几年冬天去纽约参加金融会议临时买的。
当时纽约下了场大雪,非常冷,王书的耳朵都冻伤了。
慕景宸就让王书去买羽绒服,结果,品味不佳的王书就买了两件这样的羽绒大衣,他和慕景宸一人一件。
慕景宸心里虽然嫌弃得不得了,但衣服的确很暖和,倒是没让慕景宸在那场寒流中吃苦头。
所以这次急匆匆来芝加哥,除了几套换洗的内衣,慕景宸就只带了这件羽绒大衣。
而他下飞机的时候,这件羽绒大衣就穿在身上。
昨晚在院子里看林可馨,他也一直穿着这件衣服。晚上临睡前,才重新装回行李箱。
刚才看见林可馨穿那么少在阳台上逗松鼠,慕景宸有点急,想也没想,就把羽绒大衣交给夏云,让夏云拿过去。
夏云一离开,他便察觉到自己的冒失。
所以,夏云还没回来,慕景宸就给康健打了个电话。
慕景宸不在乎文轩知不知道他此时的存在。
反正林可馨是他老婆,文轩只是个跑龙套的,在他心目中,连男二都算不上。
至于怎么去跟文轩沟通,那是康健的事情,不需要慕景宸操心。
果然,夏云一走进客厅,康健的电话就打回来了。
慕景宸冲夏云挥了挥手,阻止夏云开口,接通电话问:“怎么说?”
“慕总,文先生已经给太太打过电话了,我就在旁边听着。文先生的解释很合理,太太应该不会怀疑。”
“很好!”
问都不问康健是如何说服文轩的,慕景宸直接挂断电话。
他问夏云:“可可还好吗?”
夏云把林可馨的话复述一遍。
慕景宸就笑了。
他笑起来很好看,像午夜悄然绽放的昙花,看得夏云目瞪口呆,直流口水。
然后慕景宸从沙发上站起来:“你去上班吧!有事我再给你和康健打电话。”
夏云在心中望天长叹:“慕总?您行行好,再别折腾我和康健了。回头我还是给太太雇个华人女佣吧!”
不过这话夏云不敢说出口。
“好!”她点点头,拎起包准备去上班。
还没转身,慕景宸又说:“松鼠太小了,挂在外墙上看起来不方便,它那个小窝还要通电保暖,很麻烦。你和康健去买两只企鹅吧?可可如果想逗着玩,坐在客厅里都看得见,也不费眼睛。”
夏云一个趔趄,差点趴地上。
矮油,慕总?现在是冬天,您想着给太太养企鹅,等到夏天,您是不是打算给太太整两只美洲狮?
话说,您这疼老婆的本事也是没谁了,能不能有点底线啊?这样会把我们这些人累死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