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再逢吕布,初识逗比

黑脸小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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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业到长安大概一千六百多里的路程,对于寻常马匹来说,最快也得四天的时间。

    三国时著名的奔袭将军夏侯渊,也不过日行四百里罢了。

    然而高宠胯下的“千斤顶”是旷世神驹,绝世宝马,日行千里自然不在话下,再加上此马不知疲倦,仿佛力气用不完,所以高宠夜间也策马疾驰,一路毫无停歇,水米未进,在建业从下午出发,大概后天的清晨,便已经来到潼关附近。

    “好一个潼关!”

    高宠勒马停住,因为前面俱是狭窄的山路,陡峭险峻;又见到面前这座在初升的旭日照耀下,显得愈发雄伟的险关,不禁失口赞叹。

    也难怪,潼关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素有“天下第一关”的美誉,其地势非常险要,南有秦岭,东南有禁谷,俱是横绝两地的大断隔;北有渭、洛二川会黄河抱关而下,西近华岳,这其间是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而且潼关周围山连山,峰连峰,谷深崖绝,山高路狭,中通一条狭窄的羊肠小道,往来仅容一车一马。

    以夸张风格闻名的李白曾经盛赞蜀道的艰险,但不知这其中有多少夸张的成分,不过毋庸置疑的是,潼关绝对符合李白的一声惊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前往潼关的这条路艰险万分,前面并无行人,由于骑着马难行,高宠不得不下马,在前牵着千斤顶。

    关隘下两个全身披着黑甲,手持长戟的侍卫,如同门神一般把守着潼关,见到高宠当即拦住:“你来自哪儿?要去往何处?”

    高宠小心万分,见这两名侍卫一脸警惕,似乎对自己脸上那道森然的刀疤很感兴趣,便轻咳一声,点头哈腰道:“小人来自庐江,因为家中变故,没了财产,这才想前往长安拜见家中叔父!”

    “嗯?”

    这两名侍卫并没有因此让道,准许高宠通行,而是继续打量着高宠,那凌厉的目光如同刀割般,让人浑身难受,毫不自在。

    “二位大人,小人所言千真万确,您瞧,我这匹马都瘦骨嶙峋了,我也是多日未曾进食,还请大人放小人通过吧!”

    两名守卫这才将凌厉的目光收回,看向高宠的嘴唇,果然干裂发白;又看看高宠的马,果然是瘦骨嶙峋,两眼无神,好似病了一般,顿时不再多疑,让出一条小路,冷声道:“过去!”

    “多谢!多谢!”

    高宠装作惊喜万分,点头哈腰,随后才走过去,一路行走大概二三百米,才暗自松了口气,不无忧虑:想不到董卓盘查的如此严格,即便带出三公,又如何出关?当即疑惑不已。

    然而事已至此,开弓没有回头箭,高宠决定别的先不管,先想办法救出三公,此三人俱是位高权重之人,胸中城府绝不是常人可以望其项背的,到时找他们商议一番,再做定夺不迟。

    想到这边,高宠便释然,翻身上马,一路疾行,往长安奔驰过去,随着越靠近长安,行人也越来越多。

    大概一个时辰,终于来到长安城下。

    过往行人络绎不绝,人山人海,由于人多,前面又排着长长的队伍,所以这里的守卫不像潼关那边查的那么严。

    高宠抬头打量这这座城池,只见城墙又高又厚,城上有重兵把守,五步一人,俱是手持长枪,身背弓箭,真不愧是古都,真不愧是窃国的国贼的都城!

    不消片刻,轮到高宠,简单的盘查了一番,便准许通行。

    走在大路上,感受着长安古都的朝气,高宠不禁感叹:可惜大好城池,落在了逆贼手中,要是有朝一日主公能够挥军破城,我一定要身先士卒,先行砍下董贼的头颅!

    突然“咕噜~”一声传来,高宠这才意识到自己为了瞒过守卫,特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如今松懈下来,终于感到饥饿,便寻找一家酒馆,入内用餐。

    刚进酒馆,小二就跑过来,一脸讪笑,等着高宠开口。

    “小二,取一坛酒,五斤牛肉来。”

    “好嘞!客官稍等!这边请!”

    在小二的带领下,高宠来到一处角落坐下,扫视着四周。

    毕竟是都城,就连酒馆规模都不是以往见过的那些可比的,一派古色古香,占地足有半亩,还筑起二楼来,着实气派。

    “客官菜来咯!”

    片刻功夫,小二便将酒肉端来,高宠闻到酒肉香,顿时食指大动,抓起一块肉来就大快朵颐,一通胡吃海喝,一柱香的时间便已全部消灭殆尽。

    “小二,结账!”

    高宠打了个饱嗝,揉了揉肚子,才心满意足地起身。

    “呵呵,客官好气魄!”

    这店小二见高宠吃得飞快,豪爽无比,不禁赞叹。

    “呵呵,一时饥饿,故此食用极快。”高宠也不谦虚,如实道来。

    “客官,”小二突然压低声音,凑近高宠耳朵,嘀咕道,“你应该是武艺高强之人吧!”

    “!”高宠听了一愣,心里纳闷,自己已经表现得与常人无二了,这小二是如何看出来的,就因为我吃得快?

    见高宠愣住了,小二坚信不疑,微微笑了起来。

    高宠不禁疑惑:“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位客官,小人虽然如今是店小二,但以前也是个练家子,你进门那一刻我便发现你虽然饥渴,但却并不脱气,而且双眼有神,中气十足,脚步轻盈,后脚跟不着地,下盘稳健,呵呵……”

    小二得意无比,似乎在为自己精彩的分析而自豪。

    “倒是我眼拙,竟没能看出你还有如此本领!”高宠哑然失笑,转身就走。

    “客官且慢!”

    突然店小二叫住他。

    高宠扭头:“何事?”

    “客官,这几日城中在比武选将,由吕布大将军亲自把关,获胜者不仅可以得到100两黄金,还可以与吕布将军交手,能支撑三合便封偏将,撑十个回合封中郎将,二十回合封武卫将军,如能与吕布将军斗三十回合以上,则直接封为中领军,负责长安城禁卫军事宜。”

    小二见高宠扭头询问,便笑着道出。

    “呵呵,要是能击败吕布呢?封什么?”高宠笑眯眯地询问。

    “什么!击败吕布将军?哈哈,你这汉子说什么梦话呢!能击败他的人除了以前一个戴面具的,还是在吕布将军受伤的情况下才能得逞,不过那人下落不明,又怎会出现在长安?”

    小二听了高宠所言,不由得嗤之以鼻,大笑不止。

    “李狗子!和客人瞎谈什么呢!”

    突然店老板一声斥责,店小二这才止住大笑,转身离开,嘴里还在嘀咕:我当遇到了高人,原来却是个疯子!哎!

    高宠听在耳中,轻轻笑了笑,大步走出店门。

    他可对这事没兴趣,自己的任务是救出三公,与比武八竿子打不着,要是比武搞不好还会惹来麻烦,便不过问,牵着马直接找到一处阴暗的角落,四处看了一眼见没人,才从怀里掏出地图,开始寻找黄琬的府宅。

    “嗯……过了这条街,再转个弯,过一座桥,柳树边的便是。”

    高宠喃喃自语,塞好地图,从巷中走出。

    “嘿!听说有个使斧子的,凶悍无比,三招必胜,如今已经连胜4场,照这趋势他只要再赢一场,若无人应战,他便可以领到100两黄金啦!”

    “走!快去看看!”

    ……

    高宠突然被勾起了兴趣:三招必胜?呵呵,有意思,我且跟着他们去瞧瞧,反正耽误不了多久。

    当即打定主意,紧随其后,来到比武场地。

    前面人山人海,诺大的场地围满了好事者,正在不停地呐喊着。

    看这架势,估计是马上的真剑对决。

    所谓真剑对决,就是在一个场地内以沙场斗将的形式进行比武。

    高宠眼尖,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身高九尺余,高大威猛;头戴束发金冠,配着一束孔雀翎,身穿火龙铠,披着百花袍,腰系蛮狮带,足蹬皂角靴,威风凛凛,英勇非常,不是吕布又是何人?

    “好似比前年更加雄壮了!”

    高宠心里暗自评价,突然感觉一阵热血沸腾:倒想和他比试一番,不知道他现在武艺如何。

    便走上前去,潜入人群中冷眼旁观。

    “呔!你这汉子休要得意,来与我李进过过招!”

    突然一人策马奔出,直取那个拿斧子的。

    这个拿斧子的轻蔑地大笑一声,揉揉大鼻子:“哈,俺要拿到100两黄金娶媳妇儿咯!”

    当即拍马而出,要是徐珪在场或索超在场估计会惊得目瞪口呆,只见这人一斧子劈出,同时大喝一声:“劈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