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热爱生命

婺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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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洲本以为清榆的失恋,就是部简单的,以失败而告终的校园青春剧,却没想到居然还有悬疑元素。

    跟两位老师看了监控,发现把清榆情书放付晋泉桌上的,是位高大帅气的猛男,顾洲和陆清薇都替清榆捏了把汗。

    情敌凶猛啊,也不知道女主角对清榆的态度如何,但看这位猛男的外形条件,清榆怕是毫无竞争优势。

    看完监控,顾洲跟付晋泉了解了下清榆在学校里的表现。

    有些出乎他意料,在家里,清榆可是十足的青春期问题少年。

    可在老师们眼里,清榆的形象居然还挺好,就是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不怎么合群。

    清薇说清榆就是个窝里横,在家里天天跟爸妈,还有她吵架顶嘴,可出了家门,屁都不敢放一个,看来真是这样。

    话说回来,这样的人,其实也是现实中的大多数。

    人嘛,不好的一面,通常只留给自己最亲,最善待自己的人。

    而走出家门,知道别人不会惯着,往往都是一个比一个怂。

    所谓的,到了社会上,就得夹着尾巴做人。

    趁着没下课,顾洲和陆清薇离开了学校。

    临走之前,冯瑗喊住了他们,要了他们一人一个签名。

    顾洲和陆清薇前脚离开,后脚,冯瑗便心花怒放地捧着二人签了名的笔记本,连亲了好几口。

    对她而言,能拿到二人,尤其是顾洲的签名,比天上掉下个男朋友,更让她兴奋。

    毕竟,找男朋友,有的是机会,可顾洲的亲笔签名,十分难得。

    离开学校,顾洲和陆清薇没有马上走,而是等到下课,一个电话把清榆召唤到了校外。

    陆清榆状态很不好。

    眼眶通红,神色憔悴,显然是心被伤得透透的。

    顾洲看着他可怜兮兮隐约有些泪痕的面庞,脑海里就三个字:扎心了。

    揉了揉清榆的脑袋,顾洲刚想开口说话,清榆的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大男人,哭什么!”陆清薇见状,忍不住出声训斥。

    语气听似严肃,但举止却很是温柔。

    她将清榆搂进了怀里,不住地轻拍着清榆的后背安慰,目光神色满满都是心疼。

    目视此情此景,顾洲感觉此刻的清薇,真是充满了母性的光辉。

    也让他不由地想象起,清薇如果做了母亲,会是怎样的。

    是继续风风火火,把孩子也带得像只小蚂蚱呢?

    还是像现在这样柔情似水,有如贤妻良母?

    感觉前者的可能性更高。

    清榆哭了好一阵,方才停歇下来。

    “失恋很痛苦吧?”顾洲给清榆递过去一包纸巾。

    清榆沉默没吭声。

    顾洲轻叹了口气:“姐夫也不知道安慰你,就送你一首诗吧。”

    他递给清榆一张名片。

    名片的背后,写着一首诗:“

    《热爱生命》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他前世,有“中国诗歌最后一个辉煌的诗人”之誉的汪国真先生写的诗。

    他希望能带给清榆一点鼓励。

    等清榆看完诗,顾洲笑着拍了拍清榆的后脑勺:“走吧,我们去吃晚饭,恭喜你经历人生必经的磨难之一。

    等你度过所有该度的劫难,你就能走上人生巅峰了。”

    “你也失恋过吗?”陆清榆闻言,抬起头看向顾洲,好奇问。

    陆清薇也立即将目光落在了顾洲身上。

    眼珠子雪亮雪亮的。

    她从来没问过顾洲以前的感情经历,这会听清榆提起,不禁十分关注。

    “那没有,你姐就是我初恋。”顾洲非常有求生欲地看了清薇眼,笑道。

    陆清薇撇了撇嘴,故作不信,实则非常心满意足。

    “那你为什么说是人生必经的磨难?”

    “那没办法,像你姐夫这么优秀的人,注定了不走寻常路。

    这其实也是姐夫想跟你说的。

    只要你自己够优秀,很多磨难都是可以避免的。

    姐夫说句实话,既然你眼光那么高,那像你现在这样天天只知道玩游戏可不行。

    你得珍惜时间,好好地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比别人优秀。”

    “嗯。”陆清榆面色再度黯淡。

    他其实也不想天天玩游戏,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而且,他没什么朋友。

    不玩游戏,他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他低着头,沉默地看着名片上的诗。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本来毫无目标的他,看着这首诗,心里突然抽出了一棵芽。

    一棵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顾洲那样的人的芽。

    他清晰地记得以前的姐姐是怎么样的。

    她非常得冷傲,脾气有点糟糕,有很多很多男生喜欢她,甚至经常有喜欢她的男生找上门,可是姐姐从来没把那些男生放在眼里。

    但,

    在姐夫面前,姐姐完全变了个人,如同一颗黏人的糖,经常跟姐夫腻腻歪歪的。

    此时此刻,姐姐侧头凝视着姐夫的眼眸里,也满满都是柔情蜜意。

    丝毫看不到以前高傲的影子。

    他以前曾在日记里形容姐姐就像只喜欢昂着脖子的白天鹅。

    可当下,姐姐低下了骄傲的头颅。

    天鹅之间示爱,是低着头,亲昵地组成爱心的形状。

    他很明显地能出,姐姐很爱很爱姐夫。

    而,姐夫……

    陆清榆转头,看向顾洲。

    姐夫的身上,有他从爸爸和爷爷身上,都看不到的一种无形气场。

    这股气场仿佛有实质,如阳光一般耀眼,让他非常仰慕。

    他真心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像姐夫那样,举手投足,都仿佛与众不同。

    他拿出手机,低下头,将姐夫写给他的诗,发到了企鹅说说里。

    这首诗,以后就是他的人生座右铭。

    吃了晚饭,顾洲将清榆送回了学校。

    这时,陆清榆的班级里,他给李黛写了情书,还被交给了班主任的事已经传扬了开。

    他发在企鹅上的诗,也传扬了开。

    他一回到班级,立即成了焦点。

    有人同情,有人嘲讽,有人嗤笑。

    如果没有读过顾洲的诗,没有跟姐姐姐夫一起吃晚饭,陆清榆一定会窘迫得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但当下,他并没怎么被这些人影响。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何为热爱生命?

    就是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去将自己变得更好!

    他相信只要自己变得优秀了,现在一切的嘲笑,都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嗡~”手机忽然震动了下。

    陆清榆拿起手机看了眼:“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

    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象黑色的闪电,在怒吼的大海上,高傲地飞翔!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清榆,不要畏惧流言蜚语,只要你飞起来了,一切暴风雨,都不过尔尔。

    一切都会过去!

    一切都会更好!

    姐夫相信你一定会成为高傲的,飞翔在云端的海燕!

    放下手机,拿起自己。”

    “哒”,陆清榆潸然泪下。

    很多人以为他是因为受到了嘲笑而哭,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

    他是因为感动。

    他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成为像姐夫一样的人!